张明君
201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本市“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了谋划好2016年立法工作,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3次主任会议于2月15日讨论通过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立法工作计划)。2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要点(草案)》(立法工作计划作为工作要点的附件)。总体来看,今年立法计划的编制过程及项目安排,不乏一些亮点和特点。
坚持人大主导,在编制工作中统筹好“八个关系”
市人大常委会编制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时,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本市工作大局,着眼本市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的立法需求,着力通过立法引领和推动本市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化改革,推动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立法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努力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有效论证、科学确定立法项目,通过立法推动落实国家和本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涉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立法,为上海努力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