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餐饮宰客何时休

2016-03-21 12:21:47陈啸
上海人大月刊 2016年3期

陈啸

38元一只的青岛大虾刚离开公众的视线,哈尔滨398元一斤的鳇鱼又粉墨登场,给公众的新年假期再次送上了一道添堵的“大餐”。当地部门在初期调查过程中还给出过一个“没有违法”的初步结论,又给“大餐”加了一把“大料”,激起网络舆论千层浪。

好在当地部门继续深入调查,最新调查结果完全推翻了之前的结论,认定“天价鱼”事件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做出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罚款50万元等处罚决定,同时启动了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

不良商家痛宰游客新闻的时有出现,以及事件进展和过程发酵的雷同让笔者着实困惑,从南到北的天价宰客事件有诸多惊人雷同的桥段,笔者总结了以下六点:一是事发地均为旅游城市,被宰者均为异地游客;二是欺诈顾客的手段类似,误导顾客消费,事后收取高额餐费;三是游客提出异议,均被涉事饭店武力威胁;四是顾客均报警求助,警方参与调解,以打折方式化解纠纷;五是当地物价、工商等管理部门对于有关情况均反应迟滞;六是被宰顾客均愤怒难平求助网络,引起社会舆论关注;七是相关部门在网络舆论压力下重拳出击,严厉惩治不良商家,并对之前怠政、违规的有关人员进行问责。

根据以上剧情能得出以下三个推论:

首先,餐饮宰客现象客观存在,且被宰的对象以外地游客居多。因为外地游客人生地不熟,且往往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面对被宰往往选择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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