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从高校独董身上“读懂”什么

2016-03-23 03:49本刊编辑部
新传奇 2016年1期
关键词:独董董事通报



该从高校独董身上“读懂”什么

“教育反腐的目的还在于,高校在一定程度上早已成为政商勾结腐败的桥梁,比如说上市公司聘用一些拥有政府人脉、同时又与企业早有交往的熟人教授充当独董,作为变相的贿赂。”

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先后进驻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至今,全国已有56所高校、83人被调查,其中有17所属“211”或“985”高校。

教育部党组成员王立英曾表示,高校绝非一片净土,违规违纪问题仍然严重。原本安静平和的象牙塔里,一场反腐风暴正在展开。

蔡荣生

对高校领导进行权力约束

从已经被通报的案例来看,招生、基建、科研经费使用已经成为高校腐败的重灾区。

在去年12月开庭的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涉嫌受贿一案中,其在招录考生、调整专业等事项上为王某之女等44名学生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王某等30人给予的财物共计2330万元。

蔡荣生涉嫌的违法违纪行为主要发生在人大自主招生环节,但据调查,除5%的自主招生名额外,利用预留指标进行“点招”、操控艺术体育类招生面试环节、“定向生指标”招生、造假舞弊获得保送生资格,在专业调剂、调档、补录报送等环节暗箱操作等都是招生领域权力寻租的重灾区。

此外,另一个腐败高发领域便是基建工程。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曾在2014年年底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工作会议上透露,基建工程案件占到全国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情况统计总数的24%。

如果说招生或者基建还需要当事人在高校内有一定的职位基础,那么在高校内更加普遍的贪腐行为便涉及科研经费的违规使用。2013年以来,教育部面向直属高校开展了两批科研经费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在去年通报的几起典型案例中,浙江大学原教授陈英旭通过将科研经费划入自己控制的公司贪污945万余元;北京邮电大学原教授宋茂强借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存折冒名领取劳务费68万元等。由此可见,科研经费在项目立项、经费使用管理、项目审查监管等环节都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形成了容易滋生腐败的土壤。

除去持续查处高校内的腐败案件,查处象牙塔内的违纪行为也同样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中国传媒大学是中央第八巡视组10月31日进驻教育部以来第一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因违纪被通报的高校。资料显示,早在2014年去年10月15日,教育部巡视组就曾进驻过中国传媒大学,并进行了为期6周的巡视工作。

在2015年1月教育部巡视组向中国传媒大学反馈问题时,当时的巡视组组长、华中科技大学原党委书记朱玉泉曾特别针对八项规定指出,现任校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退出领导岗位的校领导仍然超标配备办公用房;住在校外的现职和近年退出领导岗位的校领导均配备固定公务车辆和固定司机。此次因为公车和住房问题被通报的党委书记陈文申和校长苏志武当场都表示会“立行立改”。

4月,中国传媒大学向教育部汇报巡视整改结果,表示违规使用公车和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均已整改完毕。但是根据媒体报道,一直到11月底8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通报违纪后,中国传媒大学才开始“紧锣密鼓地给学院办公室做隔断”。

对此,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表示,近期通报的一系列案例都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此次所涉及的党员干部,有的自我膨胀、党性弱化,有的心存侥幸、顶风作案,有的自作聪明、欺上瞒下。这些问题充分印证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袁贵仁同时点名批评了北京邮电大学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的问题。他表示,国家开展“小金库”治理多年,但北京邮电大学有关部门、部分科研人员知错不改,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洁纪律。“小金库”时间跨度之长、开设账户之多、涉及人员之广,在教育部查处的问题中前所未有,令人震惊。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从近来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象牙塔中的腐败违纪案件”的查处与通报力度,可以看出“教育领域的反腐工作力度正不断加大,覆盖面越来越广,既要查贪污腐败问题,也要让高校领导干部队伍不断强化廉政意识”。

尽管自十八大以来,重拳出击高校腐败已经逐渐成为“常态”,但是在一周内连续两次通报4所高校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也实属罕见。对此,袁贵仁表示,此次教育部密集通报和曝光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就是要释放一种强烈信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教育系统绝不允许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存在之地,也绝不允许个别领导干部在其位不履职、不尽责、不担当。

据悉,各所高校的主要负责人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办公用房、用车超标、违规宴请等方面。其中,中国传媒大学被通报的8名党员领导干部中,有一半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超标使用公务车辆。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王次炤则因为其女违规操办结婚宴席而被给予处分。

“这些看上去是小细节,但也是底线,是对高校管理者的权力监管和限制。”汪玉凯表示,从八项规定入手查高校违纪腐败,更能起到釜底抽薪的反腐效果,也显示了教育部打击教育腐败的决心。

此外,此次新一轮的高校反腐风暴还出现了“连窝端”的情况。有别于过去分别通报,最近的两轮通报中,涉及的4所高校都出现了多名领导干部同时被通报的情况。汪玉凯表示,对于高校的违法违纪现象,不仅要严查,同时还需要对高校的管理体系进行深度改革,尤其是在对高校领导权力的监督上。

清查高校独董引反腐地震

值得注意的是,聘请拥有高校学术背景的独立董事,如今成为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时髦之选。据近两年公开信息统计,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名单中,每3个就约有1个出自高校的教师行列,比例远远高于官员独董。

据了解,高校师资队伍普遍良好的公众形象是其变身董事会座上宾的主要原因。但这场看起来似乎无可厚非的双赢游戏,近日却遭到教育部的当头棒喝。

去年12月1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刘亚和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被教育部通报处分,两位在任职上市公司独董期间违规兼职所得也被悉数追缴,一轮围绕高校独董的争论开始发酵。

教育系统反腐大棒挥下,清查高校独董很可能引发继清查官员独董之后的又一次反腐地震。

按照国际定义,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2013年10月中组部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即中组部“18号文”),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中的任职资格、报酬等方面都做出严格的限制和规定,随即沪深两市大批有党政领导干部履历的独董为保“官位”匆匆请辞,相对低调的高校教师就是在这之后大量补缺,密集涌入了上市公司董事会。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2日,A股上市公司中共设置独董职位近9000个,其中,有近3000位独董是由高校在任或曾任教授兼任的,占比接近1/3。

而据不完全统计,在东部许多城市,这项比例还可能更高。在合肥上市公司中,高校教师占到了独董总数的53%,几乎每家上市公司都有一到两位来自高校的教师;在南京,这个比例更是超过了80%。

上述董事称,以往独董最热门的人选是人脉资源丰富、可以带来许多隐性便利的官员群体,而高校独董的优势则在于形象正面、书卷气浓,“特别是本土老资格的高校教师,其实在商业社交圈也很活跃,而那些本身就钻研财经领域的教授更是香饽饽”。

此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两位教授被抓典型,是教育部通报的3所高校4起违纪典型案例中的两起,所动用的惩处手段更是堪称严厉。

根据通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亚在6家公司兼任独董期间取酬人民币126.6万元,其在经济实体中的兼职情况未向组织报告,兼职取酬也未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申报;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在4家上市公司兼任独董期间取酬人民币152.9万元、港币120万元,汤谷良虽向学校报告了兼职,但隐瞒了取酬问题。除了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兼职所得外,刘亚被免职,汤谷良则被降职。

据业内人士分析,这次对高校独董的监管风暴并非无的放矢,而是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结合中组部2013年发布的“18号文”清理违规兼任独董的高校教师队伍,二是对兼任过多、违反相关规定的独董进行约束。

“教育反腐的传统重点是在于招生、基建等方面,其实多数兼任独立董事的教授本身也有党员领导干部的背景,但原先对教育系统这方面的监管执行得并不是很严格。”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人士坦言。

按照中央纪委法规室最新的解答,“党员领导干部”包括三类:一是党政机关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中共党员;二是大型、特大型国企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型以下国企领导班子,以及上述企业中其他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层次的中共党员;三是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其他六级以上管理岗位的中共党员。

高校属于事业单位,六级管理岗位是副处级。据组织部门人士介绍,高校的校领导大多数是厅级,也有少部分是副部级,党群行政部门和院系的负责人大多为处级,都属于规范兼职的范畴,许多兼任独董的教授面临着二选一的抉择。

监管的另一条红线在于证监会曾明确规定,一人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但据不完全统计,在近9000个A股上市公司独董职位中,有1824位独董在3家以上上市公司任职,933位在5家以上任职,更有6人身兼8家上市公司独董职务。高校独董有多少违规兼职的情况仍待调查。

格外冷峻的监管“脸色”,以及两个活生生的前车之鉴,令不少“学而优则商”的独董暗自惊心。去年11月初,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高校遵照执行中组部“18号文”等文件要求。来自上市公司富奥股份的信息显示: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高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董。

伴随《通知》的层层传达,多数学校被要求在11月份将情况上报,这成为11月中旬开始的高校独董辞职潮最直接的导火索。

仅从浙江上市公司的辞职独董看,就包括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威合金独董石佳友,浙江大学药学院副院长、佐力药业独董杨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主任、阳光照明独董林维等。数据显示,去年11月27日至12月底,共计将有274位独立董事离职。

教育部如火如荼地清查高校独董自然有大力反腐的深意。有匿名人士分析称,多数上市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认知仍停留在“高级顾问”的层次,希望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是从专家的角度对企业的重大决策提出建议以供参考,或者是利用其学术影响力、社会关系等无形资源为公司创造丰厚的有形价值以及增加公众对公司的信任度,实际上与《公司法》所要求的行使独立董事监督权、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职责存在背离。

“教育反腐的目的还在于,高校在一定程度上早已成为政商勾结腐败的桥梁,比如说上市公司聘用一些拥有政府人脉、同时又与企业早有交往的熟人教授充当独董,作为变相的贿赂。”上述人士犀利指出。

制度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从官员独董到高校独董,之所以这些有失规范的独董充斥在众多上市公司,与独董相关规范制度缺失有直接关系。独董之所以称之为“独董”,就是要做上市公司干干净净的“第三方”。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既没有为上市公司选拔独董的社会组织机构,显然也更没有这类机构生存的土壤,在一个权力还没有完全得到有效制约、利益渗透信仰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的现实环境下,即使有这样独董“人才库”,也未必能得到上市公司的青睐与认可。上市公司即使有其他领域身份的独立董事,也很难拒绝利益的侵袭而“洁身自好”。因此,我们更需要理清独董难以“独善其身”的根源,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否则,去了官员独董,清理了高校独董,拿什么去“填补”上市公司的独董空缺?又如何能充分发挥独董的作用?如果再缺乏相应的规范,高校独董的离去不过是让上市公司再换个“花瓶”而已,只能成为某些特定群体的“风水轮流转”。

曾有报道,云南大学一位副教授自称开宝马车去上课,手机号码有7个8,是3家上市公司独董。据称这位副教授自创大学“金字塔”理论,认为仅会讲课的教师处于“金字塔”底层,把一生精力都用在教学上是一种毁灭。显然,“高校独董”也不过是其教学之外的“走穴”而已。

教育系统的“反腐大棒”让“高校独董”露了馅,而这正是“连夜闪辞潮”的看点。

在中国,“改善独立董事的作用如同在麻袋上绣花,不换麻袋就很难彻底解决问题”。按照制度经济学理论,独董的独立性是独立董事制度的灵魂和运行的前提,而流于形式的独董制度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

改革的关键一步就是要完善独董的提名和选任制度。目前,独董的提名主要由控股股东和董事会控制,董事会可能主要由董事长来控制,中小股东参与提名情况比较少见。如果独董不“配合”由大股东把持的董事会,那么独董就极可能失去继续任职的机会。因此,证券管理部门应适时成立独立董事管理委员会,或借鉴欧美经验,从独立董事行业协会成员中随机选任独董。

其次,完善独董责任落实机制。根据《公司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应当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的规定,在履行职务中,如果独立董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或者执业水平,也应有处罚。潜在法律责任的威胁,也会促使独立董事投入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关联交易的问题,并坚持和维护法律要求的公平公正原则,避免独董成为“人情董事”或“花瓶董事”。同时,完善独董的信息披露制度。法律应赋予上市公司独董实体性职权,包括独董有权要求公司向其提供决策所需要的一切信息资料。必要时,有权要求公司高管人员作出解释或聘请专业机构为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等。

(《中国经济周刊》2015年第49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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