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资助人信息不实的原因探析

2016-04-12 23:54蒋琛朱新洲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助学金贫困生资助

蒋琛朱新洲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株洲 412006)



国家助学金资助人信息不实的原因探析

蒋琛朱新洲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株洲412006)

摘要:国家助学金是国家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国家对贫困学生助学金的资助范围和额度在不断加大,但资助人信息不实给贫困生的评定,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带来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分析高校与贫困生之间信息不对称,资助人信息不实的原因,并对相应的问题探析解决办法,让真正的经济贫困生享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政府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而实行的政策,国家助学金是纳税人的钱,是政府无偿提供给贫困生的资金,为更好地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让真正的贫困生享有国家助学金,关键在于资助人的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可靠,资助人信息一旦弄虚作假对国家助学金政策将会大大降低其政策效果,给国家和纳税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人信息不实的现状

现在,高校评选国家助学金有两项最为关键的材料,即《贫困生证明》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这两份材料都需要基层政府即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这说明基层政府对贫困生材料负有直接的政府责任,但事实上,基层政府不作为,没有严格审查贫困生证明和家庭情况调查表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基层政府把关不严导致资助人信息填报不实的现象十分普遍。

高校作为评选国家助学金的主体,对资助人具有最终评定权,缺乏对贫困生个人日常消费行为等平时表现的收集渠道,特别是新生的个人表现信息更难以掌握,高校学工资助工作人员往往更加注重学生守纪情况,而非学生个人贫困程度。难以全面把握学生个人信息,导致资助人信息不实。

辅导员作为高校的基层管理者,对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有着极为重要作用,辅导员一方面管理的学生数量一般达到200人左右,辅导员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是否了解对资助人的资助是十分重要,如果辅导员工作不细致容易导致真正的贫困生漏评。高校部分领导和老师往往干预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给评选工作带来一定干扰,导致受助人信息扭曲、失实。

政府对高校国家助学金评选的结果一般也不会对资助人信息进行审查,也没有建立日常管理过程中的审计监督机制。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人信息不实的原因

(一)基层政府对资助人个人信息审核失当

基层政府对高校申请助学金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没有严格把关,对家庭经济收入状况填写是否属实,对学生个人和家庭成员的健康是否属实,家庭是否受到经济上严重冲击,基层政府没有去严格调查核实,在《贫困生证明》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上随意盖章,在资助人信息失实上不作为,给高校评选贫困生造成难以辨别真伪的信息,这其实也是基层政府缺乏政治责任的表现之一。

(二)高校对贫困生认定与评定把关不严

高校国家助学金由辅导员和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评选,但是具体操作一般是辅导员把助学金的评定交由班委去评选,这样做可以减少争议,也可以减少学生对辅导员的“内定”看法,学生自己评定国家助学金难以保证公平公正的结果。在评选的过程中,辅导员及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往往处于“缺位”或者“越位”状态。[1]首先,辅导员或班主任对班级资助人的个人信息把关不严。辅导员对班级每个人的个人信息和家庭经济情况应了如指掌,这样可以很好的避免信息失实,减少助学金评选失误,但是,辅导员一般要管理两百个左右,在本科院校可能更多学生,如果管理的全部是新生,那么给信息收集辨别去真伪难免会出现失误。其次,系部对资助人信息审核流于形式。系部一般不会对评选上助学金的资助人信息进行重新核对审查,在这个环节处于无监督状态,从而出现管理上的“缺位”。再次,学校资助管理中心面对庞大资助人材料与信息没有足够的人力和精力对信息全面核实,在助学金评选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往往缺乏效率,为了更快地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没有足够的动力再去核实资助人信息。总之,资助人信息核实的关键环节在系部辅导员的审核环节。

(三)高校学生资助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落后

高校管理信息化是提高高校管理工作有力举措之一,学生资助工作信息化是高校管理信息化重要内容,但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比较落后,学生资助工作不是学校核心工作,领导往往不是很重视这项工作,学生资助信息化服务平台有几个方面的特征,第一,信息收集量大,信息收集需要协调的部门和人员多,信息收集有一定难度。第二,信息更新速度快,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都处于复杂的变化中,给信息更新带来一定的难度。第三,资助信息服务平台不能给学校带来直接的收益,高校也有自己的利益所在,缺乏收益的信息服务平台往往让主管领导缺乏动力去扎实推进这项工作的建设和完善。

(四)高校学生个人因素

第一,相当一部分学生诚信意识差。从整个大学生来看,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十分薄弱,这与整个国家道德水平滑坡密切相关,大学生通过与家庭、朋友、社会等活动主体互动,一些不良影响时刻腐蚀着相当多的大学生,另外,大学生深受网络影响,沉溺网络,网络一些负面信息影响着大学生,特别是网络的虚拟性,为大学生形成不诚信意识提供了“土壤”。

第二,部分学生极端利己意识强。当前,大学生比较注重个人利益和个人享受,也不缺乏极端利己主义者,为金钱不择手段,为了评选国家助学金弄虚作假,内心不会有任何的自我道德谴责。

第三,学生缺乏社会责任感。国家助学金的评选是需要大学生的共同参与,大学生的责任心一定程度上决定国家助学金评选的公正性,不少高校是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共同评定国家助学金,有的高校是由全班同学共同推荐确定国家助学金的资助人,学生个体缺乏社会责任感给国家助学金评选带来挑战,相当多大学生评定助学金的过程中往往根据人际关系的亲疏来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有些贫困生因为性格、交际能力、活动能力等限制导致无法评上,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对大学生的责任心也是一种考验。

第四,市场经济给学生带来了冲击。市场经济是基于人是自私的假设,市场经济是鼓励人追求自身利益的,从整个社会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拜金主义是十分盛行的,而大学生与社会互动是十分频繁的,大学生追求经济利益的内在动机是十分强大的,对于一般的大学生而言,国家助学金也是大学生个人创收的途径之一,为了获得国家助学金而弄虚作假是十分普遍的,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也不会有任何处罚。

三、解决国家助学金资助人信息不实的措施

(一)基层政府严格把关确保学生信息完整准确

基层政府应该履行好政府职责,真实准确地出具贫困生各项证明,确保学生个人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学生的家庭经济收入,是否贫困,以及贫困的程度都要给予真实情况,不能只盖章不负责,权责不一致是政府失职渎职的表现,是对人民不负责的集中体现。政府与高校在国家助学金信息获取方面可以建立一种良好协调机制,使得基层政府不敢乱来,保证提供的资助人信息的准确性。

(二)优化高校国家助学金评选制度

高校国家助学金评选存在不少弊端,我们要通过制度创新保证资助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证国家助学金发放公正公平,第一,规范程序。包括个人申请、出具贫困证明、资格审查、提出建议名单、集中评议确定五个阶段。[2]

程序正义是实质正义的重要保障,通过各个环节的严格严查和筛选,可以很准确地甄别资助人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证明的真伪性,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资助人信息失实现象的发生。第二,建立公示制度,在班级、系部、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建立三级公示制度,一旦出现资助人弄虚作假行为,应该及时取消资助人的评选资格。第三,采用国际上流行的评价理论——PTA量表法来制定高校贫困生国家助学金评定量表,把资助人的经济困难程度指标与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行为规范、生活消费也纳入到了评定体系,该评定量表可以拓宽国家助学金的教育价值,提高社会效益,因此,可以多方面收集资助人的信息,提高信息的信度。[3]通过引进国际上一些先进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量表,把各个关键因素通过一定给予一定的权重,更加全面反映资助人的个人信息,从保证信息的科学性,避免信息失实。

(三)加强诚信教育推进学生诚信档案建设

第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高校教育的突出位置,让学生形成科学地正确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大学生地诚信意识和诚信行为。目前,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是高校特别是高职院校的薄弱环节,现在高校比较注重技术技能教育,急功近利,第二,学校要加强诚信教育,一方面在入学教育中要专门设立诚信教育,通过理论和案例深刻揭示诚信的重要性,人无信不立,强调诚信不仅是个人品质的体现,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平时开展诚信教育主题班会,从法律、道德、人品三个角度阐述诚信教育,从守信和失信正反两个方面生动具体地开展诚信教育,建立一道诚信“防火墙”。第三,高校要扎实推进诚信档案建设,把诚信档案单独形成一个独立的表格,从多个维度记载大学生在校诚信表现,把大学生骗取国家助学金的个人行为永久载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四)建立国家助学金政策专项督查制度

政府应该制定关于国家助学金的政策与法规,明确政府和高校之间的责任与义务,并加大对资助人信息失实的惩罚与追查力度,让信息造假的学生得到相应处罚,提高资助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降低贫困生甄别成本。第一,建立国家助学金追回制度,对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实行有关处罚,追回已经发放的资金,并记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终身不得清除诚信记录。第二,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可以有效防范和治理高校助学金评选的不正之风。每年在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中班主任、辅导员都会收到来自各方面的招呼。[4]打“招呼”在国家助学金评选过程中是客观存在,导致助学金评选结果失真,严重危害了助学金制度的公正性,给贫困生在经济上造成损失,心灵里留下阴影,甚至会扭曲大学生价值观,是一种十分恶劣的示范。

参考文献

[1]杨钧期.高校国家助学金工作中行政化趋向探析[J].运城学院学报,2013(1).

[2]练崇权.高职院校贫困生甄别探析[J].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3).

[3]罗筑华,陈熙,谭建国.高校贫困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10(3).

[4]沈兆侠.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中的失真环节探讨[J].创新教育.

关键字:国家助学金信息不实原因

作者简介:蒋琛,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助教,研究方向: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朱新洲,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教育。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课题编号:XJK014BXSZ031;课题名称:国家助学金资助人信息失实问题及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534(2016)02-0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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