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词汇衔接与英汉翻译的关系

2016-04-12 23:54张世明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连贯

张世明

(青岛大学 山东·青岛 266000)



论词汇衔接与英汉翻译的关系

张世明

(青岛大学山东·青岛266000)

摘要:衔接是判断语篇是否连贯的重要标准之一,词汇衔接作为衔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语篇的连贯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拟从词汇衔接的角度,结合具体案例来分析词汇衔接在英汉翻译中的表现。

关键词:同现;复现;连贯

一、引言

胡壮麟在《语篇的衔接与连贯》中指出,衔接是一个语义概念,指的是语篇中语义成分之间的语义联系。当语篇中一个成分的含义依赖于另一个成分来解释时,便产生了衔接。

韩礼德认为,衔接是一种非结构性的语篇意义关系,是实现语篇功能的主要手段。在Cohesion in Eng1ish一书中,韩礼德和哈桑将衔接分为语法衔接和词汇衔接两大类,并指出词汇衔接包括同现和复现两种。

词汇衔接主要依据词汇手段实现,其机制主要依靠相关词语间的语义关联。无论是同现还是复现,处于衔接关系的两个词项都具有语义包容关系或含有相同的义素。语义包容和共享义素是词汇衔接的基础。

二、词汇衔接

词汇衔接是一种词汇语义关系,其中同现是建立在词与词之间语义联系基础上的一种衔接手段,依托于同现关系的词汇链有以下特点:(1)词汇链上的词项语义指向同一话题;(2)各词项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解释关系,如语义包容关系、谓词与参与者及环境成分的关系等。这种解释关系是词汇共线的语义基础。由此可见,同现词项处于同一语义场,相互间有一定解释关系,指向同一话题。在翻译中,把握这三点,就可以找到同现关系的词项。

复现也是一种词汇衔接手段,包括原词复现和同义复现。复现有以下特征:(1)同指性:复现词项之间有同指关系,这种关系可保证语义的连续性;(2)照应关系:基于同指关系的词项出现在同一词汇环境中形成词汇链,词项间因此而形成了前照应或后照应的语义关系。(3)依赖性:上义词依赖下义词、笼统词/抽象词一来具体词来确定语义。原词复现在翻译中往往容易把握,但同义复现译者往往不容易察觉,所以需要牢记同义复现的原则,识别同义复现词项。

三、词汇衔接与翻译

衔接手段的使用可以保证语篇的语义连贯。词汇衔接作为重要的衔接手段,可以使译文更加自然、紧凑,从而达到语篇连贯。下面的例子将从词汇衔接中的同现、复现,来讨论词汇衔接在翻译中的表现。

1.同现关系

同现,其基本原理是在特定的语境中会出现的典型事物(词项),同现的识别和重构对翻译有着重大的影响。英语中一词多义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在英译汉中,需要通过同现关系来确定一个词的具体含义。所以,当一个词在翻译过程中出现歧义时,译者需根据其同现的环境来具体确定它的语义指向。具体如下:

例1:The sky was c1oud1ess...... A disP1ay of red,white,and b1ue,no more rain......

译文:……雨过天晴,蓝天上挂着白云红霞,不再下雨了……

解析:“red,white和b1ue”,这三个颜色词需找到具体词才能确定词义。通过语境线索,可知与“red”、“white”和“b1ue”同现的词有:“c1oud1ess”和“rain”。可以判定这五个词应处于同一语义场中,相互间存在语义包容关系。所以,可将这三个颜色词的语义范围限制在和天气相关的词汇链上,再根据这些颜色词自身所包含的义素,可以将“red,white和b1ue”通过引申译法,译为“红霞、蓝天和白云”。

例2:The Practice of“herba1ism”,where disease is treated using P1ant remedies a1one,has existed for thousands of years. Today,the Practice stands seParate from modern Western medicine,and has an imPortant P1ace in comP1ementary and a1ternative medicine.

译文:“草药医术”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专指用草药治病的医疗手段。今天,草药医术与现代西医分属不同的治疗方法,是一种与西医相辅相成的治疗手段。

解析:“the Practice”与“medicine”是笼统词,需要根据具体词汇链来确定词义。通过上下文语境,可知“the Practice”与“the Practice of“herba1ism”是复现关系,因此“the Practice”的词义可以确定,译为“草药医术”。而“medicine”的词义确定同样需找到与之相对应的词汇链,借助语境来判断具体词义。首先,来分析“medicine”的语义,其有两个义项与该语段相关,“drug”和“the Practice of medicine”。这里,“medicine”

与“the Practice”具有共享义素,并且符合语义选择限制,属于同现中的自然搭配。由于“the Practice”在文指的是一种治疗方法,因此与之处于对照结构中的“medicine”在此也应译为“治疗方法/治疗手段”。

2.复现关系

作者简介:张世明,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人,青岛大学在读硕士生,研究方向:应用翻译理论。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534(2016)02-1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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