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粹主义新特点:“三仇”、“两求”与“两过”

2016-05-28 10:25陶文昭
人民论坛 2016年13期
关键词:社会阶层平等

【摘要】民粹有“三仇”,即仇官、仇富、仇专家。民粹有“两求”,即求民生、求民权。民粹有“两过”,即过均、过急。对于民粹思潮,国家治理要泰然处之,有效抑制。

【关键词】社会阶层 民众诉求 平等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民粹的“三仇”:仇官、仇富、仇专家

民粹以“民”为精粹。这个“民”,是指下层民众,而不是广义上的包括各个阶层的人民。这个“粹”,就是精华。在价值上,以下层为典范;在利益上,以下层为旨归。

社会是立体的,总是由上中下各阶层组成的。下层的对立面,就是上层。无论什么社会,上层都是那些权力拥有者、财富拥有者、知识拥有者,即官员、富豪、专家。这些人自然成为民粹的靶子,在网络时代更是这样。

专家是被民粹指摘最多的。一方面,柿子找软的捏。知识虽然也是权威,但与权力和财富比,是最弱的一个。是骂了之后,遭到报复可能性最小的一个。另一方面,专家抛头露面多。因为专长于写和说,他们的言论在互联网上广为转载。言多必失,说的多的人被骂的自然也多。近年来,知识界的一些名流几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批评。尤其是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只要他们一有新的言论,就招致网民诸多的,乃至潮水般的非议,难怪有著名经济学家呼吁要“顶住互联网的压力”。

官员、富豪也是民粹非议的主要对象。在传统媒体上,政府官员以领导的身份出现,或是报告,或是指示,显得冠冕堂皇高大上。然而,能引起互联网热议的与政府和官员相关的信息,多是争议性的甚至是负面的消息。诸如,与民争利的政策和各种收费,官员的巨额财产和生活丑闻等。近年来夹杂着各种形式的丑闻,一些地方官员屡被互联网追击,有些还因为网民舆论的压力而检讨或丢官。互联网上富豪也处境不佳,许多网民怀疑他们财富来源的合法性,指责他们奢侈的生活方式等。

民粹的“两求”:求民生、求民权

反对与诉求是一个铜板的两面。民粹给人突出的印象是反对,但它们也有自己的诉求。

这个诉求首先是民生方面的。哲人说过,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民粹的立足点是平民的利益。民粹主义兴盛之时,必定是平民利益失衡之时。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社会贫富差距有所扩大,无论是跟纵向的历史比,还是跟横向的全球比,都非常刺眼。社会分化历来是民粹主义的土壤,在一个“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文化国度,更是如此。这些年来,有些群体在改革中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蒙受了巨大的牺牲,生活在社会的边缘。有些群体虽然绝对生活有了改善,但感到社会不公、利益相对受损。不平则鸣,不公则争。仇富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希望自己富有,而实现的方式就是劫贫济富,在分配、社保方面维护底层的利益。

这个诉求也是民权的。社会不仅是财富的不平等,也是政治权利和话语权的不平等。民粹有经济诉求,也有权利诉求。众所周知,中下层民主意识的启蒙和发育的时期,往往是民粹最容易爆发时期。在民主发育还不成熟之时,民粹相伴着民主,几乎是所有国家的一种宿命。中国最近几十年现代化迅猛推进,经济水平提升、教育水平提升、国际视野扩展、社会流动加快,这些蕴含民主的内在因素都有着从量到质的飞跃,这是中国民主发展不可逆转的基础。中国主流意识形态也不断强调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在这种情况下,当今中国民众的民主、民权意识显著提高。然而,政治现实与政治理想有很大的距离,民主意识以民粹的形态表现出来不足为奇。与官员争政治权利,与专家争话语权,就以各种方式发酵了。

民粹的“两过”:过均、过急

社会下层有更多、更平等的权利,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从这个角度,民粹的诉求似乎没错。然而,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过和不及都是不对的,过犹不及。民粹的诉求在于“过”,脱离时代的过均和过急。

过均是指平等性方面。“均贫富”自古以来具有巨大的感召力,似乎占据了道德上的制高点。源自下层的革命或政权,当然将之作为合法性的基础。即使社会上层的统治者,也要不时拿出这个口号、这面旗帜,或是笼络人心,或是平息民怨。然而,社会公平总是历史性的。民粹“过均”的诉求过于理想化,脱离了现实基础,要么不能实现,要么出现扭曲的诉求。由于社会发展的限制,追求过均的目标,往往做不到将下层提升到上层的水平,而只能强行要求上层向下层看齐,即所谓的官员与百姓一样的权力,富豪与百姓一样的生活,知识分子来个“工农化”、做“大老粗”,这是违背历史进步的。

过急是指速度,总想一下子达到既定的目标。社会发展是持续的、缓慢的,社会改变也是持续的、缓慢的。在常态化的社会中,过急的要求总是伴随着巨大的社会变动和撕裂。零和还是双赢?欲速则不达,社会进步的理想是帕累托效应。

治理民粹的“道”和“策”

尽管传媒上经常使用民粹主义,尽管现实中民粹思潮此起彼伏,但是中国官方对民粹主义持审慎态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公开的重要文献中,无论是党组织的重要决议,还是领导人的重要讲话,都没有使用过“民粹”这个词。从道统上,社会主义与民粹之间,剪不断、理还乱。它们在理论、历史和现实中,既有不时的交集,又有重大的分野。

我们担心公开批判民粹,会被利用和伤及社会主义。而如不警惕民粹,会殃及国家治理。所幸我们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积累了一些克服民粹主义的重要资源。一是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民粹归根到底是脱离实际的思潮。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用理性克服民粹的情绪化。二是制度化法治化的治理方式。民粹思潮好冲动,走极端。而制度和法律都是经过经验积累和长期思考的,它们具有“冷”的特质,正可给民粹思潮降温。三是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个人崇拜与民粹主义往往是一个钱币的两个侧面,它们往往是相互需要和相互强化的。

对民粹思潮要泰然处之、淡然处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社会多元思潮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制衡,是正常的社会生态。人上一百,五颜六色,何况是千千万万人构成的社会。那种要社会只存在一种思潮,动辄消灭某一种社会思潮的想法,不仅是偏激的,而且是危险的。存在的都有合理性,思潮只是社会生态的表层,只要基础还存在,就难以消灭。在中国这样一个转型之中充满社会复杂性的国度,民粹仍然有着巨大的市场。当然,当今中国是一个开放和多元的社会,当政者要兼顾社会的各方面意见,对民粹思潮适度控制,防止偏激,防止被利用。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教研室主任)

【参考文献】

①陶文昭:《新民粹主义的时代审视》,共识网,2012年8月9日。

责编/申唯佳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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