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视域下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探究

2016-05-30 13:19马书琴
北方论丛 2016年1期
关键词:人性

马书琴

[摘 要]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任何时代人们都追求的一个价值目标。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改革处于关键时期,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为研究视域,去探索和体现人本质的价值性存在,自由地追求理想,真正地发展自身与自然、社会的关系,实现人生的价值,丰富和发展人本质的价值内涵。这就要求在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的实践活动中,以现实的人为基本出发点,根据改革和发展的新需要,坚持经济公正观的真正价值,以实现社会主义本质意义上的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所以,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的视域下,对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进行价值性探究,可以说既丰富和发展人本质的价值内涵,也有助于拓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的最终价值理想。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人的发展;人性

[中图分类号]F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16)01-0136-06

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人本质的价值性作用是衡量和阐释事物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对社会经济公正的研究和阐释,一直是把人作为研究的出发点,探索人本身与社会的生产关系和利益关系。在社会主义社会,对现实社会的不公正现象进行批判,使经济公正观得以逐步形成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最终的价值目标,提出经济公正观是对人本质的价值诉求的满足。而且,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是关于人的价值哲学,强调人的实践活动是经济公正价值实现的基本途径,又说明了人性的完善是经济公正价值维度的核心。由此可知,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的视域下,对人本质的价值性存在探究是需要在人的无限需求和人的存在发展中,逐步构建起来的。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素质不断提高过程就是对经济公正价值观的要义和向度的实现。但在长期的研究中,对此问题探究多为浅尝辄止,以至于在理论上对经济公正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关系研究有很多误区,在实践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的视域下,对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进行探究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价值探究的必要视角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是社会的主体,也是社会经济文化的主体。经济公正的社会应该是由人类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社会。因此,人的价值实现必须在社会形态发展的过程中进行,这既体现了人的主体能力,也是社会经济公正价值目标实现的要求;既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方面自由平等的需求,也是对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价值性追求。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今天,人的生存与发展是在世界重大问题公平公正地解决的过程中得以实现的。因此,社会经济公正价值的研究需要以人本身为研究主体,在研究人本身对公正需求中,探究人本身的属性和发展。

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的视角来探索人的本质,研究社会经济公正的价值维度。我们可以发觉,在众多马列经典著作中,经济公正思想阐述都是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认为人都是生活在特定时空之下的类的存在物,不可能凭空地出现和消失,是存在于历史阶段和物质条件之下的,并被一定的时空环境和物质条件规范和制约的现实的人,而我们所说的现实的人指的是“不是处在某种虚想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1](p73)。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以历史和逻辑的视角来看,劳动和分工的发展和细化,使人在社会历史进程中获得其“存在物”的价值内涵,并按历史规律进一步去劳动实践,才探知人本质的价值范畴。正如他指出:“要从费尔巴哈的抽象人转到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就必须把这些人作为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去考察。”[2](p241)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的视域下,运用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方法,以现实的人的活动,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作为经济公正价值实现的出发点,以物质资料生产方式为基础,分析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而指出社会经济公正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依照历史规律和逻辑,人通过自身的劳动活动,发展了自身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以劳动对象化的方式,逐步创造了经济公正观的价值理念。可见,经济公正的社会是一个“人造的社会”,在如此的社会结构中,公正价值始终伴随着人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的物质生产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人的实践活动规模不断扩大,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已经逐步转化成全球性的公正。并且,人类实践活动也变得纷繁复杂,个人的欲望、动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愈发多种多样,人类实践活动的主观动机也在受着多种因素的支配,因此,要寻找全球性的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价值范畴,必须运用一定的“抽象力”。但是,这种“抽象力”要适度,切不可过度抽象,把人的本质作为永恒的范畴来演绎公正价值的历史和现实。所以,在当今中国社会,人们发展为了获得经济公正观的价值指引和内涵,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就需要运用实践的“抽象力”——创造性,把人作为“现实的人”去考察,运用这种创造活动来演绎和发展社会经济公正的价值之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本质的价值内涵在劳动活动中得以丰富和发展,同时,经济公正的价值维度也只能由劳动实践活动所展现和拓宽。

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是随着人的劳动实践构建起来的,使人们拥有了经济公正思想,但是拥有经济公正思想不能证明人的社会生活就是公正的。因此,我们在分析经济公正问题的时候,总是愿意把人的本质概括为“社会关系的总和”。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的那样:“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它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1](p73)在现实社会形态中,人既然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人的经济行为必然受到一定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制约。人的这种隐藏在经济活动背后的经济关系,反映了人具体的特殊的活动和存在方式,这正是人的本质和本性的集中体现。同时,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重点强调人的实践活动的社会性和客观性,指出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作为一种价值理念,是社会性和客观性的相互对立统一。因此,它既是基于物质生产性的分析对客观世界的合规律性的反思,也是基于社会历史性的思考对社会存在状态的超越。所以,在任意的社会形态中,那些伴随着实践活动的经济公正思想,在社会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也具有客观性和社会性,并最终确立了以实现人的自由、平等为社会公正的终极价值目标。我们要从经济公正观的角度来理解“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价值维度,就需结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的价值主体性判断来进行分析,以人为中心的发展,在实践中让现实的人成为物质和精神世界的核心,全面、平等地享有权益,自由地追求理想,真正地发展自己与自然、社会的关系,实现人生的价值,丰富和发展人本质的价值内涵。面向人类生命生成和完善的人性,肯定经济公正观的价值性目标,这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所应具有的经济公正之义。二、 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视域下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性基础探究

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价值内涵就是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发展和体现的,我们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历史视角来看待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可以看到人的价值、人的社会性、人的主体性和人的理性更多地体现在经济公正观的价值体系中。推而可知,经济公正是人类实践和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只有对人的存在发展做出深刻理解和阐释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地理解和认识人的自由而全面存在和发展的人性基础。

(一) 人的需要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价值牵引和发展提供了持续动力

马克思把人类社会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人的依赖关系,是最初的社会形态。”“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3](p104)人类社会发展的三个阶段都集中于人的存在、人的发展问题。其中,社会发展的第三阶段,更是重点强调人“自由个性”和“发展需求”,表现为在社会实践中对人本质的价值追求和认识。正如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批判时所指出的:“人的需要的丰富性”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新的证明和人的本质的新的充实”[4](p13)。这就说明:社会生产发展促进了人的存在需要的拓展和丰富,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使人性得以充实。同时,社会形态是一个由高到低的发展过程,人的需求只能在具体历史条件的生产力水平下变化发展,只能以现实的历史的经济公正价值规范和价值判断,去解决社会现实的矛盾和冲突。因此,马克思、恩格斯是在具体的历史的物质生产方式变化发展中,通过人的需求,考察人的本质,最终实现对以往价值主体性的超越。在任何时期、任何社会形态下,需求的阶段性特质,使人的价值主体性都不是简单地人脑反映,而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随物质生产方式而变化。因此,研究人们的主体性与创造性的不断变化发展,必须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时期,并将其放置于特定的、具体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之中,这样才能肯定经济公正观的价值主体,最终以实现对经济公正观的超越,完成经济公正观的价值目标——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同时,马克思主义人学十分明确地指出,人的需求融入社会需求之中,自然需求将称为人的第一需求,并讲明,当第一需求满足之后,随着人类活动的社会性增强,社会需求就会不断丰富,推动社会繁荣。并且,人们由于人们本身处于不同阶层,就会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和价值目标,反映在社会需求层面上,就体现为不同的主张和诉求,形成不同的精神生活方面的需要。而且,经济公正是人的精神需要,其价值在精神需要发展过程中不断地被拓展和关注,表现为社会的价值观念和思想。这样的精神需求既会让社会经济关系葆有生命力,构成人与社会发展的坚实基础,又让人的本质得到体现和规范,使人成为理想公正世界的核心和标准。对人本质的解放和全面发展会成为社会发展的价值尺度和规范原则。所以,人的需要不再是简单地在人与自然之间进行单一物质满足,而是人性的不断拓展、完善和实现。在社会历史发展中,人们对自由和平等等价值理念进行追求和践行的时候,也就会自然地对价值主体性进行判断和思考,现实的行为规范与价值原则自然地以此为据而形成,总是体现着社会公正平等的价值需要,并牵引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和实践,推动着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价值理念向更多的领域和向度拓展。

马克思、恩格斯把社会经济公正的发展作为人本身发展的前提,强调“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首先,对经济公正的追求是人对人性基础的完善和丰富,也是对超越自然生命的现存状况,实现人本身的解放,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在社会发展中,公正思想是通过物质资料生产劳动方式的发展,获得人自身存在和发展的途径。同时,人的劳动权力和劳动能力的获得,也是追求公正体系首要价值的重要途径。在共产主义社会生产水平下,物质生产能力的极大提高,人的需求得到满足,人性基础也就得到丰富和发展,进而自我认识和发展的程度也就越高深。正如马克思指出,劳动使“生产者也改变着,炼出新的产品,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自身,造就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就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3](p494)。其次,经济公正的终极价值就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只有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才可以体现出经济公正的终极价值,因为自由是人类自我实现和创造活动的基本条件。人作为有意识的生命存在,并不是简单地存在,人总是在不断地追求人性的丰富和发展,以满足人本身发展的需求,期许成为一个自由的、负责的、具有创造性和能动性的人,而这既是对社会的公正价值的实现,也是在逐步迈向超生命的意义世界。同时,人类自我实现和自由发展的践行活动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繁荣与进步,推动了社会形态的历史性发展和更替。最后,社会经济公正实现的根本条件是人性的丰富和社会关系的充实发展。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发展是一切社会形态运动的基本形式,而人的全面发展依存于社会形态的发展,尤其依存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可见,人本质的价值性必须在社会经济关系发展中体现,人也必须依存于社会关系,才能充分展现个性,完善人性。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下,我们要实践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经济公正观不仅要发展人本身的劳动能力和创造力,还要丰富和发展人存在的社会关系,尤其是社会的经济关系,以丰富人性的内涵价值,实现社会经济公正和人本身的全面发展。

(二)人类的实践活动是经济公正观的最终价值实现的基本途径

依据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物质生产所积累的理性精神,是人类的理性价值的实践,从人的实践活动出发,才能正确看待现实的人和社会的人。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视域下,人的具体实践活动及其条件各有不同,这就使得不同时代的人表现出不同的本质规定性。所以,要研究不同社会形态下人的本质规定性,就必须从实践活动出发,在人所处时代的各种关系和各种实践活动中,通过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去分析和了解人的本性,超越以往人的本质规定性。也正因如此,生产活动是人本身发展的前提和经济公正价值实现的首要方式。如果抽掉了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人也必然变成抽象的、静止的存在物,经济公正也无从实现了。

人是在历史过程中实践着的感性存在物,人类追求公正价值的过程就是人类实践活动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实践就是人的生命之本,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具有能动性和历史性。这就使得人性的变化发展由物质生产方式所决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经济利益和公正待遇的不同诉求,调节和发展着人本身与自然、社会之间的价值关系。但是,社会形态和社会历史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生产力不仅决定着人类社会制度的续存,还决定着人的属性和社会价值理念。因此,我们在判断和选择何种价值主体性时,要想人性和人本质按照社会经济公正的价值理念形成和发展,就必须靠人在各种关系中所进行的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形成了怎样的人性和人本质,经济公正价值就具有怎样的人性基础和本质规定。例如,阶级的形成,必须靠阶级之间的交往实践,而人作为生活于特定历史时期和物质条件下的存在物,也因此具有历史性和阶级性,并开展了具有阶级目的性的实践活动。就经济公正价值的变化发展来说,也是如此。同时,人的实践活动,不但决定着人性和本质规定,而且改变着旧关系,扩大和创造着人的社会关系。在不同社会形态下,人们通过实践活动对各种关系的改变而改变着人的各种属性和人自身的存在方式。正如马克思所说:“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5](p33)这样启示了我们要以生产力发展为前提入手,将社会现实问题置于具体的物质资料生产方式之下,通过劳动对象化活动的方式分析和解决。这说明了实践的本性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根本,也是经济公正观的价值实现和发展的基本途径。

人得以生存和发展,主要依靠人的实践活动,在不同社会形态下,人对经济公正价值理念的需求也是在这永久不停的实践活动中得到的。不仅如此,人们还能发挥本身的主体能动性,通过实践活动,改造自身不适合的属性,发展培育适合的属性。因此,实践活动的不同程度和不同性质,对于实践者之间所具有的属性差别具有决定性作用。这正是马克思所说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p55)“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p56)所以,实践是人社会生活的本质,也是人性产生、变化、发展的根源,只有正确认清实践,把握实践的观点,才能正确寻找到人的本质和经济公正价值变化发展的根源和向度。同时这也就容易理解,马克思主义人学为何把人的本质概括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深刻内涵。而且,在经济社会中,经济公正的实现要以完善和丰富人性内涵为要求,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价值导向,作为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最终目的。这就需要在经济活动和经济生活中,合理安排物质资料分配和个人需求的关系,确保每个人都有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确保社会公正向度的正确,确保人自由自觉本质的充分展现,真正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树立一种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的经济公正观。同时,我们必须看到,人自身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和生产力的要求,确立适合的价值观念,通过自身积极的实践活动,推动社会历史向前发展。由此可见,无论在任何社会形态,人们都必须在实践活动中追求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的价值内涵,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三、 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对坚持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价值启示

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是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作为最终价值追求,在现实层面,经济公正观是从“现实的人”出发,来开展对社会不公正现象的批判,研究人在现实活动中,人存在发展所需公正价值的一切实践活动和哲学立场。而在理论层面,经济公正观研究是以人的本性与人类发展需要作为出发点,研究人性的价值需要和生成的完善过程。由此可见,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的视域下,对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进行探究,是对人性、人的存在和发展方式等方面进行是否合规律性的哲学审视,进而对社会经济公正机制建设进行合价值性的价值判断和构建,以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的最终价值——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对我国现实历史阶段下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具有重大价值启示。

( 一) 坚持人性需求论,将人民群众的内在需求作为追求经济公正价值的立足点

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是在现实层面论述了关于人的本身、人的本性和人的物质实践,并在其阐述过程中表明经济公正的价值要义,换言之,它从“现实的人”出发,来开展对社会不公正现象的批判,研究人在现实活动中,人的自由发展所需公正价值向度的一切实践活动和哲学立场。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只要是人内在价值的认同需求,就要基于价值主体性的判断,从现实的历史的人出发,才会准确表达对人本质的理解和改造人类社会的经济公正观念,这样才能让价值观念深入民心,引领思想潮流。因此,在现实层面,有必要将人民群众的内在需求作为追求经济公正价值的立足点。而在理想层面,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研究是以人的本性与人类发展需要作为出发点,审视和阐述人性的价值需要和生成的完善过程。因此可知,人的本性与人的存在发展都是基于社会历史性的分析基础上,由其活动所产生的经济公正观,其必然随着人的需要、社会的进步和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并且被赋予内在价值规定性内容和价值判断。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改革的关键时期,利益分化严重,使得人们对价值主体性的判断和思考多样化,这就使得人们在对待同一经济利益的时候,做出的利益诉求和价值选择千差万别。由于利益诉求的不同以及其主体差异性的存在,这就使得不同价值主体对社会公正问题的解读和经济公正价值的认同截然不同,很难使经济公正的核心价值内化于心。所以,需要以人的内心需求为依据,在具体的人的物质实践活动中展示社会公正价值的观念,以最终实现经济公正的价值——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人是历史的、现实具体的存在物,而且人性还是具有差异性和多样性的。因此,人在对任何社会问题和任何社会价值体系的认识上是有区别的。然而,学界关于社会公正问题和经济公正价值的审视研究,往往强调由外而内、自上而下的理念灌输和推导,只注重方法上的外在推动力,而相对忽视了人的内在需求力。这就使得许多问题的解决和理念的灌输,只是具有浮于表面的效果,没有真正把人的关系还给自己,满足人的内在需求。特别是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社会不公正现象和人的异化现象多有发生,人们普遍处于“待认同”或“被认同”的假象之中,人本身难以取得自由与发展;政府往往采取强制措施,也没有取得良好效果,使得许多政策和社会核心价值理念,难以获得人们的认同,产生社会的共鸣,真正走入人的内心。因此,坚持人性需求论,基于社会历史价值主体性的思考和选择,在肯定人的本质需求价值基础上,具有超越以往的理性规范和价值标准。由此,经济公正观的价值主体及其性质判断就在社会历史发展中,在解决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中,不断被强调发展,不断被肯定继承,最终形成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的价值目标——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并以此作为基础,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尊严和首创精神,进而寻求满足人民群众内在需求的实现路径。唯其如此,才能真正解决社会公正问题,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这也就决定了研究人性和经济公正价值观念,必须是在一定经济结构条件下,突破原有生产关系和利益关系的藩篱,才能考察和理清经济公正价值意识形态对人的发展的影响。因此,我们首先需从经济结构中去研究,这也应当是经济公正价值研究的首要前提。我们在追求经济公正的过程中,就得先考察社会经济结构与人性的关系,然后才能探究和理解社会经济公正价值取向的人性基础。从社会历史的视域来看,人的生产和交往方式是对人的本质规定和人性发展最好的诠释,并且,随着人的劳动能力不断提高,人的本质规定也不断发展变化。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现实的个人是人类历史的前提,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1](pp67-68)其次,人与人之间的经济活动拥有深刻的经济关系,这些深藏于经济活动背后的经济关系,是人所特有的生命存在方式和发展方式。在现实社会中,要探究社会经济公正价值取向须先从探究人类社会劳动出发。因为劳动是维系社会关系同一的唯一中介,也是社会存在与社会关系联系的重要途径。而且随着劳动环境的变化,人的自然本能也逐渐社会化,这使得人的经济活动不断改变人本身,使人性得以发展,经济公正的价值目标得以表达实现。最后,需要以人的劳动能力为推动力。经济关系根植于人的物质生产活动,这是对人的生命本质和人的存在方式进行审视。随着人类劳动能力的不断发展变化,经济公正价值观念也在发展变化,不了解人的劳动能力变化发展,经济公正价值取向也就无法探究和理解,就无法了解到社会经济公正的真正价值理想为何,也就难以审视和解决公正问题。因此,随着人的劳动能力不断提高,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价值维度也在不断拓展和实现。

(二)坚持共享的精神,把人的“自由个性”作为社会经济公正价值的归宿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经济公正观的终极目的不是为了经济而经济,而是去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因此,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对人本质的正确认识,只有提高人的能力,实现人的解放,消解价值观上的限度,实现人“自由个性”的发展,才会真正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最高经济公正价值目标。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那种“世界历史性的、真正普遍的个人”,即独立的个人,其“自由个性”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公正价值的发展变化变化发展,而且只能生成于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是因为:一方面,只有在市场的冲击下,那些由自然经济形成的固定人身依赖关系,会随着新的生产关系的形成实现而被批判和摒弃;另一方面,人的“自由个性”形成是需以人的本质需求和社会历史发展的进步要求为基础,用价值进行牵引,以引导每个人拥有和谐的经济关系,享有平等的经济利益,促进人性的丰富和发展,才能生成自由个性,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最终价值目标,这就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观的价值目标具有历史和现实的双重意蕴,并产生于市场经济条件之下。这也可以看作属于经济公正价值观念所特有而为其他形式无法代替的作用。由此可见,物质需求是人性发展完善的基础,只有物质需求得以满足,社会成员能共享物质财富,经济公正的价值理念才能得以实现。要使人的“自由个性”得以发展和确立,必须使市场经济的发展到一定程度,必须坚持共享的精神理念,在人的基本物质需求得以满足的同时,始终把“自由个性”的价值内涵作为社会经济公正价值的归宿,以避免生活目标物欲化、精神追求空虚化。

坚持共享的精神,以社会物质生产方式为基础,形成个人的“自由个性”,就必须正确处理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关系,才会实现经济公正观的价值。因此,需要我们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实践探索:一是通过提高劳动的自主性,满足人的物质需求,倡导道德共享的精神追求,全方位地培养人的独立人格。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出,人是社会的特殊存在物,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需与一定社会发展阶段所具有的物质生产力水平相适应,而人的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现方式。市场经济使得人的独立思想多维流动、人与人交往的多向发展,这就使得原有的僵化单一向度秩序瓦解,也消除了计划经济条件下固定单一的人身依赖关系,使得社会成员多向交往流通机制得以形成,这也为人的本质规定和全面发展提供了空间。在市场经济中,每个个体最终都会是利益的主体,都会具有独立的自主性。经济公正价值还有益于社会道德领域独立人格的养成。诚如我们所知,道德是人品质的内化,个人内在的自主道德意识外化产生道德行为,这是人的本质的独立自主体现,而不是外在强制的结果,因此,人本身共享行为的实现需以独立人格的形成为前提。在社会变化发展过程中,人的本身一直追求利益,并付出代价,这使得个人具有道德主体意识和道德主体能力。在社会道德领域中,道德共享精神指引着人们去追求人本质的自由和发展,以实现价值和财富的共同拥有和共同分享,这就要求人本身的自主能力不断提高,主观上进行具有经济公正价值的活动,客观上就会被社会赋予道德共享精神的主体地位,进而人的本质获得最终的价值归宿。二是完善市场经济的价值体系,使人本质的价值内涵丰富和发展,以拓展和实现人的共享精神。劳动使得物质丰富,并形成了平等的主体关系,在全面开放的市场,这必然导致人们形成了较为丰富合理的社会关系,同时,在经济公正观的指导下,平等、自由进行的多维度交换,会倡导人们追求高尚、高雅、崇高的共享精神价值,也增加了人本身发展的向度。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说经济形式,交换,确立了主体之间的全面平等,那么内容,即促使人们去进行交换的个人材料和物质材料,则确定了自由。可见,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交换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3](p197)因此,交换关系是满足人需求的重要方法,也是经济公正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实现途径,它会激励着人们不断地提高对人本身的各种能力的提升以及对人性的尊重和认同,推动着人的主体能力和经济公正价值的内在机制不断发展协调,以肯定和超越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价值观点。三是完善市场主体竞争机制,坚持经济公正和共享的精神指引,提升人的自主活动的能力。人作为市场竞争参与的主体,拥有相同地位,在公正和共享精神的指引下,通过市场竞争活动的开展,而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当今社会快速发展变化的过程中,需要坚持公正和共享的精神指引,人的自主活动才会实现平等和自由,市场资源才能得到合理分配。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配置优化资源是以市场主体地位的平等,以及主体公平自由选择参与竞争为前提的,这样也就具有公平共享成果的权利。这样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各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活动以及主体自主竞争权利活动就会频繁变化,人们要想获得公正、自由和发展,就会制定能够对所有竞争者具有相同的约束效力的规则和制度,使得社会中绝大多数的竞争者拥有基本一致的共享物质财富和机会的基本价值认同。也正是在公正和共享精神的影响下,竞争结果和机会才能够得到所有竞争者的承接和共享,激发了竞争者的自主活动,使得市场经济活动得以活跃和繁荣。尤其是对经济竞争结果和机会的共享,使得市场主体的自主活动受到了公正经济规则的保障,拓展了人的自主能力在各个平台和载体的发展。综上可知,坚持共享的精神,把人的“自由个性”作为社会经济公正价值的归宿,才能正确处理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关系,最终形成一致性的社会基本价值认同,进而在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的实践活动中,才能以现实的人作为基本出发点,根据改革和发展的共享新需要,坚持经济公正观的真正价值,积极推动对人本质的价值性追求和社会核心价值理念的践行,以实现社会主义本质意义上的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参 考 文 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作者系哈尔滨师范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

[责任编辑 冒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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