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吉宁
摘 要:司法改革的两条路径,向来在法学界都有着各自旗帜鲜明的阵营。一般来讲,司法职业化是司法独立的基础,而民主化则对保障司法公正、完善司法体制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而在当下中国,面对全新的社会局势,新一轮的司法改革究竟应该选择那一条路径作为主要发展方向呢?本文将就该问题展开讨论。
关键词:司法改革;民主化;职业化
一、职业化改革方向
(一)“职业化”概念。英国哲学家休谟曾说过,“哲学史上有很多争议都源自对概念的不同理解,结果谁也说服不了谁。”所以,在谈职业化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叫做“职业化”:职业化是指让一个将行业变成职业的过程,而一种工作要成为一种职业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几个要件:即职业技能、职业培训、职业伦理、职业准入制度、职业自治组织等等。
(二)以职业化为主要改革方向。(1)司法性质需要法官职业化。人们常说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公正是司法的灵魂。而公正的前提则是要求司法者保持中立。因为公正不取决于权利强弱和人数的多寡,法官往往需要在强者与弱者之间,少数人与多数人之间作出裁决,如果说司法者不能抵御强者的权力,不能摆脱多数人的意见,就无法维护少数人与弱者的正当利益。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法官必须具有良好专业素质以做出理性公允的判断,不受舆论的任意摆动;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伦理道德,以保持立场中立,不畏强权,不谋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