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道德教育信念的状况与提升

2016-06-01 06:16马莹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2016年5期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道德教育

马莹

摘 要学校道德教育是公民道德教育的重心,中小学教师道德教育信念对中小学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具有决定性影响。调查发现,我国中小学教师普遍认可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具备关于学校德育途径的基本知识,但缺乏对不同阶段学生道德发展水平及其教育策略的充分了解与认识,道德教育理性信念不足。教师道德教育信念问题的成因,在于我国偏重“私德”的教育传统影响、教师教育中道德教育理论学习与实践反思不足等方面。据此,建议教师教育、教育管理与评价机构应完善相关工作,提升中小学教师道德教育信念。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 道德教育 教师信念

2001年,国务院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旨在推进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公民素质。中小学阶段是儿童道德观念形成的重要时期,提高中小学道德教育成效无疑是推进国家公民道德建设的根本举措。教师作为学校道德教育的主体,其所持有的道德教育信念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的态度与做法,影响学校道德教育成效。因而,分析中小学教师的道德教育信念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改善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教师的道德教育信念及其构成

教师在能够高度认同或确信学校道德教育对于社会和个体发展方面具有重要而独特价值的情况下,才会从内心重视学校道德教育活动,并将德育工作的成效作为检验自己教育能力的重要方面,这是教师道德教育信念发展的基础。为了有效促进学生道德水平发展,教师需要明确不同阶段学生道德的发展特点与发展目标,能够准确判断学生群体或个体的道德发展水平,并据此制定具体的道德引导措施,这是教师能够进行有效教育决策的前提;道德教育活动是否能够取得理想效果,还取决于教师所选择教育方式和策略的适恰程度。因而教师对于学校道德教育活动方式与策略的认识、选择和判断,也是教师道德教育信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据以上对教师道德教育信念内涵的分析可知,具备完善道德教育信念的教师,应该具备以下三方面的科学认识:教师对学校道德教育活动之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的认识与判断;教师对儿童道德发展规律、所教学生道德发展阶段及其成长目标的认识;教师对学校道德教育活动方法与策略的认识、选择和判断。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其中一个方面存在不足都会影响教师道德教育行为的针对性、力度与效果。理论上讲,所有对中小学生负有道德教育责任的教师,都应当具备包含以上三方面内容的完善而科学的道德教育信念。

二、当前教师道德教育信念存在的问题

1.教师道德教育信念状况

目前,中小学教师的道德教育信念具有一定的认识基础,但其信念水平距离当前道德教育实践需求还存在不小差距,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普遍认可道德教育的方向与重要性,但对于道德教育之个体功能的认同度明显低于对其社会功能的认同度;

(2)部分教师特别是初中教师,对于学校及自身在青少年道德教育方面的独特作用与重要责任认识不足,道德教育方面的自我效能感相对偏低;

(3)大多数教师缺乏对不同发展阶段学生道德教育内容及其发展目标的关注与清晰认识;

(4)很多教师对新型公民道德教育之意义与内涵、目标与任务缺乏充分的了解与理解,公民道德教育敏感性与教育意识不足;

(5)教师具备关于学校德育途径的基本知识,但对儿童道德发展的规律与促进不同年龄阶段儿童道德水平发展的具体策略与方法缺乏足够知识;

(6)教师对提高自身德育水平有一定需求,但缺乏便捷而实用的学习资源。

总体而言,中小学教师在学校道德教育方面具备一定的直觉信念,高度认同国家的学校德育目标并表示愿意承担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的责任。但因其道德教育实践缺乏科学完善的理性信念作指导,道德教育成效不高、自我效能感偏低。在面临复杂的道德教育问题不知如何解决时,教师便不自觉地将道德教育不力的原因完全归于家庭与社会,产生逃避心理。

2.教师道德教育信念问题成因

一般来讲,教师道德教育信念的形成会受到以下几方面影响:一是所处国家和社会道德教育传统与个体职业经验影响,二是自身所受职前教育影响,三是其所接受的职后培训影响。教师所处国家和社会道德教育传统与个体从业经验会影响到教师相关直觉信念的形成,教师所接受的职前与职后教育会作用于其相关理性信念的形成。

(1)我国道德教育传统的影响。社会文化传统是影响道德教育活动内容与方式的重要因素。从公民道德教育的内容方面来看,我国传统道德教育注重以个体德性修养为中心的“修身”教育,对一般公民只要求其能够“独善其身”的传统教育内容,弱化了以公民权责为核心的公民道德内容在包括学校教育者在内的民众心目中的普及与内化。尤其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我国儒家文化传统经历了多种文化冲击,多元价值观交汇但并未形成能够对全体社会成员起到道德约束作用的公共良知。这种状况一方面影响了学校道德教育具体内容与评价标准的形成,另一方面也影响到了道德教育之个体功能的实现。家庭、社会中成人所奉行的道德与学校道德教育中所倡导的道德不完全一致,使得学校道德教育难以看到明显效果,对教师道德教育方面的自我效能感的获得造成不利影响。

(2)教师所接受的职前教育影响。职前教育是塑造教师教育教学理性信念的起始阶段,对于教师专业信念发展有着奠基性意义。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入手,帮助教师建立科学完善的道德教育信念,是教师教育不能推脱的责任。目前来看,我国教师职前教育在此方面还存在一定缺陷。

①职前教师教育在公民道德教育方面,未给学生提供足够丰富的理论知识。发展儿童的道德水平是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任务,培养能够胜任道德教育工作的教师是学校教育的首要责任。为学生开设专门的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课程,是教师职前教育不能忽视的重要内容。据研究者了解,到目前为止,很多为培养中小学教师的学校,未将专门的德育原理及其实践方法开设为必修课。一般只是在《教育学》课程中包含一小部分德育基本知识,除此之外也未开设任何旨在提升学生道德教育能力的相关课程或组织相关活动。研究者在访谈中发现,很多初中教师对道德教育工作表现出相对明显的消极态度。这些教师将学生道德问题的成因完全归于家庭教育不力,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无力感与逃避心理。观察这些教师的教育过程可以发现,教师对学生的道德教育缺乏明确的道德教育目标与科学规划,随机管理中的教育行为缺乏理性思考与科学策略,最终导致教育效果不佳。此类问题的根源,正是在于教师道德教育知识与技能的欠缺。

②职前教师教育在公民道德教育方面未给学生提供充分的实践与反思指导。在目前学生的教育实践中,指导教师大都重视学生的课堂教学技能提高,忽视对其道德教育技能的指导,使得职前教育中的道德教育实践学习无法落实。与此同时,在引导中小学生道德发展方面,很多指导教师的教育示范作用不容乐观。研究者在访谈中发现,很多学生经历过实习之后,开始怀疑 “教育是爱的艺术”这一学校德育的重要理念,因为他们看到一些学生“只认能够对其产生威吓的老师,自己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起作用”。他们不懂得“讲道理”只是道德教育过程中的一种方法,真正有效的道德教育策略,是在对教育对象进行系统观察与分析之后对方法进行慎重选择的结果。这些学生也没有对教师运用“恐吓”手段产生的教育后果进行理性分析与思考。在教学过程中缺乏理论知识指导下的实践反思,学生道德教育的理性信念不足自然难以避免。

(3)教师职后从业经验与所受教育影响。

①学校道德教育实践目标的系统化与具体化程度欠缺。教育内容的系统性与教育目标的具体可测性,是完善成熟的学校道德教育的重要标志。然而,“我国学校德育目标的演变,不是通过建立德育目标系统,经由德育总体目标到课程目标,而是走了一条相反的道路”[1] 。可以看到,我国中小学一直都开设有思想道德类的课程,但却长期缺乏可以用来测量其教育成效的系统化的具体目标。调查中发现,目前很多中小学的道德教育活动并非自觉自发开展,而往往是为了完成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临时性任务。道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份内之事,开展道德教育活动是教师的职责所在,但当其活动内容缺乏系统性与连贯性,并要不时地顺应外界要求的话,势必会使学校和教师形成一种观念:道德教育活动不是学校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而是政治形势下的额外任务。此种从业经验会消弱教师道德教育的责任意识,进而影响到其道德教育信念的正向发展。

②教师职后培训缺乏以提高教师道德教育知识技能为目标的专门课程。在职教师培训的有效性,建立在专业培训机构对教师实践需求进行全面准确评估的基础之上。很多教师反映,他们参加过的教师培训很少有旨在提高教师道德教育技能的专门课程。虽然在有关班级管理或班主任工作的培训中,有很多优秀班主任的工作经验推广与介绍,但一线教师的工作经验很难具备可以从根本上完善与提升教师道德教育理性信念所需的系统性与普遍适用性。上述状况一方面会造成教师“道德教育不重要”或者“道德教育不需要科学知识与方法”观念的形成,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教师道德教育理性信念缺乏的事实。中小学教师一方面在学校德育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另一方面却难以获得此方面的专业培训,此一矛盾的存在不容再被忽视。

三、对策与建议

1.重视教师道德素养提升

道德教育从根本上讲是人影响人的活动。教师自身道德素养的高度会直接影响其道德教育信念可以到达的高度。因此,建议教师教育机构重新审视道德素养在教师专业素质中的重要地位,重视与加强学生与在职教师的道德素养。

2.开设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课程

教师完善的理性信念建立在其对相关理论学习与实践反思的基础之上。职前教师教育阶段的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反思能力的培养,可以对其职后相关理性信念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建议承担教师职前教育的学校增加专门的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课程,将其放在与学科教学知识与能力培养同等重要的地位,为“人师”的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3.制定科学可行的系统化道德教育目标

相关研究机构依据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特点,制定与儿童生活相契合的具体、可测、系统化的道德教育目标,为中小学道德教育工作提供明确的方向指导。教育目标的系统化程度决定了其对教育实践之连贯性与有效性的支持力度。教育目标越是具体、可测,其对于教育实践方向的指导就会越有力。与教育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中小学生道德教育目标呈笼统与抽象,尤其是缺少可以直接衡量教育效果的可观测目标,它对于在职教师道德教育的理性信念发展极为不利。依据青少年儿童道德发展规律,制定与其日常生活相契合的具体、可测、系统化的道德教育阶段目标,应当成为相关教育研究机构的重要课题。

4.增设教师职后培训课程

目前,我国大多中小学教师在其接受职前教育期间,都缺乏足够的道德教育理论知识学习与技能训练,因而必须在职后培训中为其补充相关教育。在教育实践过程当中学习教育理论,是教师职后学习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道德教育理论学习与实践能力训练,应当成为教师职后培训机构重视开发的重要课程。

5. 增强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评估的能力

学生的发展状况是教师工作成效的最终体现。教育管理部门要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督促,必须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量化或质性评价标准,依据标准要求,选择合适方式对相关工作进行成效评估。只有这样才能以评促教,提高教师的教育信念水平。

参考文献

[1] 胡斌武.我国学校德育目标的演变与走向[J],教育导刊,2005(12).

【责任编辑 关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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