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法治与教育现代化建设

2016-06-22 09:11丁晓昌
江苏教育 2016年10期
关键词:政策研究教育现代化

丁晓昌

【关键词】教育现代化;教育综合改革;依法治教;政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G527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22-0010-03

“十二五”时期是江苏教育史上发展环境最好、改革力度最大、综合实力提升最快、教育成果最为显著、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这五年,我们推动教育现代化建设迈入新阶段,教育综合改革开创新局面,教育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教育政策研究取得新成效。

不久前召开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规划了“十三五”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蓝图,今后五年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路已经清晰,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已经部署,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是抓好贯彻落实、抓好工作推进。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教育政策法治与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至关重要。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意见》,紧紧围绕“一达到、两提高”的战略目标,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加强依法治教,着力增强教育政策研究能力,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提升新跨越。

一、加强统筹,不断提升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

教育现代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级各类教育和各种办学要素,以及社会方方面面。面对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要统筹协调,处理好“四对关系”。

一是硬件建设与内涵发展的关系。要把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放到提高质量上来。面对城镇化建设、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及苏南等地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多等新情况,加上大规模学校、大班额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地区公共教育服务供给压力较大,仍需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适当布局新建学校。大规模学校、大班额现象是江苏教育的“软肋”,能否得到有效缓解和改善,直接关系到教育现代化建设成效。从总体上看,江苏“有学上”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下一步重点是要解决“上好学”问题,着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提升达到优秀标准的各级各类学校比例,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个教师。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现代化建设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队伍。要把教育信息化作为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引擎,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助推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没有智慧教育,就谈不上智慧城市。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与发改委、经信委沟通,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对智慧教育建设给予大力支持。

二是巩固成果与弥补短板的关系。我们要看到近年来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显著成效,2014年全省监测的综合得分已达71.6分,也要看到巩固创建成果的任务还很重,更要看到教育现代化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下一步,在抓好成果巩固的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补短板、破难题,使教育现代化建设更加协调可持续。要加大对农村教育、学前教育、继续教育和经济薄弱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与区域产业结构的“契合度”。目前,省里正在修订完善《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调整优化监测评估办法。修订的指标体系出台后,各地要对照标准找差距,在改进薄弱环节上下工夫。

三是面上推进与先行先试的关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已经明确“到2020年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教育现代化水平”的目标要求。针对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具备条件的地区尤其是各示范区,要加快建设,争取早日达到目标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里将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支持力度,今年将召开苏南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第二次联席会议,研制苏南示范区建设规划,启动苏南跨市合作项目。苏州市教育局要充分发挥苏南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作用。条件相对薄弱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建设规划,科学安排建设进程,确保按时实现预定目标。目前全省已有15个县(市、区)综合得分达90分以上,基本符合“综合得分90分、单项指标达成度80%以上、教育满意度80%以上,组织现场考察评估”的要求。要认真研究现场考察评估工作,先研制方案、进行试点,再逐步推开,探索动态监测与评估认定相结合的新机制。

四是教育内部与教育外部的关系。教育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党委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社会支持,有些问题单靠教育系统难以解决。教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特别是财政、编制、人社、国土、住建部门的支持,凝聚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合力。当前,教育投入仍然是影响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大问题。去年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结果显示,有6个省辖市、43个县(市、区)未能实现“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目标,7个省辖市、45个县(市、区)未达到“财政教育支出决算增长比例高于公共财政决算支出增长比例”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大力争取财政支持,真正落实省委罗志军书记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做到无论财政收支压力有多大,对教育的支持力度不能减”的要求。

二、深化改革,充分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教育改革关系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既要解放思想,又要实事求是;既要积极探索,又要审慎稳妥,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当前,推进教育改革要把握好“四个注重”。

一是注重总结经验。近几年,从国家、省到各地都确立了一批改革项目。要对这些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成功经验,通过案例推介、信息宣传、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及时在区域内或全省进行共享,增强各自改革试验的溢出效应。今年省教育厅将面向各地征集一批教育改革典型案例,择优汇编成册,供各地学习参考;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定期编印《江苏教育体制改革简报》。各地要提供好的做法和经验,省里帮助宣传。

二是注重问题导向。目前,教育改革的难度和复杂性在加大,一些问题也制约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比如,有关部门在人财物等方面简政放权力度还不够,政府层面统筹力度有待加大,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改革“疲劳症”倾向,等等。要强化战略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统筹协调政府和社会各方,聚焦实际问题,直面群众诉求,回应社会关切,探索推进有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针对“入园难”、择校、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等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想办法、找出路,拿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

三是注重深化试点。我省不少地区和学校承担了国家与省教改试点任务,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但改革永远在路上,各试点地区和学校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切实做到不松劲、不减弱、不懈怠,加大攻坚力度,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无锡市教育局是全国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单位,镇江市是全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地区,都是去年新批的试点单位和地区,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加快改革步伐,尽早出成果、出经验,发挥试验田作用。

四是注重“放管服”改革。要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充分调动校长、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要根据省统一部署,推进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由《全省教育系统权力清单》《教育系统市设权力清单》《市县教育行政权力清单》等三类清单组成的全省教育系统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体系。要激发社会参与教育的活力,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鼓励支持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兴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三、推进依法治教,为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法治是现代教育治理的基本特征。依法治教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可靠保障。今年,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的任务很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法律法规建设方面: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两法修正案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各地在抓好学习宣传工作的同时,要根据两法修正案,认真清理、修订完善相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相关规章制度与两法修正案的规定保持一致。今年省教育厅将开展《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力争完成条例草案起草工作,请各地主动调研、献计献策,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各省辖市都已拥有“地方立法权”,要结合当地实际,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下一步教育立法建议。要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制定实施意见。

依法行政方面:要完善教育系统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教育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重大教育政策举措第三方评估制度,推动重大教育政策举措良性运行和有效落实。

依法治校方面:要完善依法治校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章程建设。

法治教育方面:要认真总结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全面部署“七五”普法教育。贯彻教育部即将颁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广大青少年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重视政策研究,进一步提高服务教育决策能力

教育政策研究是教育决策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教育改革发展处于新旧问题交织、多种因素影响叠加期,迫切需要我们大力加强教育战略与政策研究,为重大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为教育实践提供方向路径。

一要加强前瞻性重大问题研究。增强教育政策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把握教育改革发展的规律,聚焦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比如教育供给侧改革、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二孩政策实施对教育的影响等,通过实地调研、设立课题等形式进行深入研究,形成研究报告,提出政策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要完善政策研究平台。省教育厅每年通过立项资助的形式,组织开展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课题研究。各地在发挥优势、积极参与的同时,要创造条件,开展本区域教育政策课题研究,搭建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研究平台。省教育厅将借助《调研通讯》,陆续刊发全省教育政策研究成果,希望各地踊跃投稿。从今年起,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省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各地要积极配合并做好成果推荐申报工作。

三要健全政策研究协调机制。纵向上,要加强省、市、县三级教育政策研究部门沟通联系,形成研究合力,提高研究质量。横向上,要深化与党委政府研究室、人社、编制、发改、财政等部门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社会专业机构的沟通合作,围绕有关重大问题,共同研究出成果。

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加强依法治教,大力开展教育政策研究,事关教育改革发展全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扎实作为,推动教育政策法治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本文节选自作者2016年4月6日在全省教育政策法治与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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