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琼 刘志成 曹小衡
(1.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所,天津300191;2.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战略部,天津300010;3.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天津300071 )
国有企业民营化对企业出口的影响研究
——基于倍差法的倾向评分匹配(DID-PSM)估计
罗琼1刘志成2曹小衡3
(1.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所,天津300191;2.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战略部,天津300010;3.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天津300071 )
使用2001—2007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运用基于倍差法的倾向评分匹配估计方法对国有企业转型进行研究,结果发现:首先,国有企业民营化提高了企业出口的可能性、改善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并且大部分改善在企业改制的当年幅度较小,在后续年度呈现上升趋势,其中对企业规模、流动性以及长期债务比率的影响在改制的第二年才开始显现;其次,规模大、生产率高、长期债务水平和流动性高的企业出口的可能性更大;最后,民营化促进企业出口主要是通过提高企业的生产率,其它渠道对企业出口的作用虽然也为正,但从数量上看并不明显。
国有企业;民营化;出口;生产率
国有企业民营化主要是指国有企业资产向私人经济主体出售的过程(Megginson和Netter,2001)[1],最早由英国撒切尔政府推行,之后迅速被世界其它国家效仿,在过去的20多年中全世界已有100多个国家进行了国有企业的民营化,中国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就是在国际民营化浪潮中进行的(白重恩等,2006)[2]。由于制度性缺陷,中国国有企业总体上效率不高,政策性负担导致大量国有企业出现亏损和倒闭现象(李远勤和张祥建,2008)[3],虽然在政府补贴下陷入困境的企业能够勉强生存,但这些国有企业显然已成为国家的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