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监督体系的评估研究

2016-08-19 18:28:57孟涛
宏观质量研究 2016年2期

摘要:中国法治体系的评估,应该兼具基本原理和本土特色,解决中国自己的问题。监督体系直接制约着法治体系的效果。中国法治监督指标体系由文件监督、执法监督和审判监督三个二级指标和十一个三级指标所构成,数据采集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区分社会公众、法学专家和法律执业者三类群体进行不同调查,计算规则采取权重均等的均值计算法。评估结果表现为两种:一是百分制的得分,二是好评、中评和差评的比例。评估发现:中国法治监督体系居于中等水平,内部监督和人大监督的效果最差,舆论监督的效果最好。未来应该针对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加强建设。

关键词:法治评估;法治监督;定量评估

法治评估和各种法律评估,是当前中国法学界和实务界的一大热点。但是,总体上来看,对于“法治评估”的理论探讨乃至批判太多,真正着手开展评估的太少,目前已知的仅有浙江余杭法治指数(钱弘道等,201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室的各类“透明度指数”评估、中国政法大学的司法文明指数和法治政府评估(张保生等,2016),以及昙花一现的无锡法治评估、昆明法治指数等等(孟涛,2015)。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目前实施的也只有江苏、四川等少数省份。法治评估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评估方案的设计工作就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非常考验设计者的知识范围和研究水平,具体的评估工作更是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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