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家庭农场发展的经验

2016-10-13 06:20
新农村(浙江) 2016年3期
关键词:农场主农地农场



国外家庭农场发展的经验

家庭农场源于欧美,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农业经营形式。纵观国外家庭农场的发展史,家庭农场的内涵可从四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农场主的综合素质较高,他们都是懂管理、善经营,思想意识超前,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了解市场动向的农业生产能手;二是农场生产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较高;三是农畜产品高质高效,符合法定标准,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四是相对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本文介绍国外发展家庭农场的经验,以期对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得到一点借鉴。

1.国外发展家庭农场的做法和经验

(1)土地租赁制度的建立和土地的相对集中租地农场是一种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农场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双方都能够增加收益,有利于双方产生积极性,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租赁制度使得土地得以流转,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日本在上世纪60年代制定了《农业基本法》,鼓励农业生产的扩大和农业结构的调整,该法也允许离开村庄去城里的农民将其土地委托给小规模的农业合作社代耕。在这些法律法规下,1955—1964年间,日本的农业年增长率为4%,高于大多数国家的农业增长率,也满足了当时由于人民收入提高而对食物消费需求的增长。

(2)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 20世纪60—70年代,日本政府农地改革的重点开始由鼓励农地集中占有转向分散占有、集中经营的新战略。农地改革的重点由所有制转向使用制度,在农地小规模家庭占有的基础上发展协作企业,扩大经营规模,鼓励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20世纪70年代开始,政府连续出台了几个有关农地改革与调整的法律法规,鼓励农田的租赁和作业委托等形式的协作生产,以避开土地集中的困难和分散的土地占有给农业发展带来的障碍。如以土地租佃为中心,促进土地经营权流动,促进农地的集中连片经营和共同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农协为主,帮助“核心农户”和生产合作组织妥善经营农户出租和委托作业的耕地。这种以租赁为主要方式的规模经营战略获得了成功,1980年的租赁耕地比1970年增加了30多倍,1986年又比1980年增加50%,达5万公顷。

(3)经营规模化和组织方式多样化美国家庭农场的发展与趋势表现为农场数目的减少和经营规模的扩大。1935年占家庭农场总数25%的大农场生产了全国农产品总量的85%,到20世纪末,美国家庭农场在数量上上升至89%,拥有81%的耕地面积,83%的谷物收获量,77%的农场销售额。中小型家庭农场要想在竞争中生存,就必须善用资源,开展特色经营。法国政府从20世纪60年代起,采取一系列干预政策,使得法国的农场数量逐步减少,农场的土地规模逐步扩大。

(4)生产经营的专业化 美国把全国分为10个“农业生产区域”,每个区域主要生产一两种农产品,如北部平原是小麦带,中部平原是玉米带,南部平原和西部山区主要饲养牛羊。在这种区域化布局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法国的农场专业化程度很高,按经营内容大体可分为畜牧农场、谷物农场、葡萄农场等。专业农场大部分经营一种产品,突出各自产品的特点。作业专业化是将过去由一个农场完成的全部工作,如耕种、田间管理、收获、运输、储藏、营销等,均由农场以外的企业来承担,使农场由原来的自给性生产转变为商品化生产。

(5)农业生产的高科技化和机械化 农业生产的现代化,不仅推动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和农业结构的优化,也促使家庭农场向更大规模发展;家庭农场生产的规模化也进一步推动了农业机械化向更高程度的发展。在美国康涅狄格州格雷格的农场,一台安装了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的大型拖拉机,由电脑控制,由卫星导航在田间作业,根本无需人工操作,并能减少漏耕或重复耕种的情况;GPS全球定位系统有数据交换功能,与附近的农业科技中心交换数据,自动调整机器工作参数。该系统不仅可用于耕作和收割,还可以用于牛的识别和追踪。据报道,一些美国农民使用高速数码相机扫描小牛或小羊的视网膜,然后将扫描影像输入电脑,并与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相连,这样该系统可以自牧草地开始追踪牲畜,直到进入屠宰场。

(6)政府对农业大力支持尽管美、法、日三国农业已全部实行了私有化,但政府仍负有制定和监督农场实施各种法律和法规,为农业企业提供各种补贴的责任。美国对农业实行高补贴的政策,主要是农业部推广局的技术帮助和农场主家计管理局的金融信贷支持。在美国,农业是一个受到高度重视和保护的传统行业。美国政府多年来一直对农业给予税收优惠。与工业、服务业等其他行业相比,农民所交纳的税明显要少,额度相对较低,也没有专门针对农民的税种。法国是欧盟小农场最多的国家,为解决土地过于分散的问题,政府提倡和鼓励农民集体生产,出现了“农业土地组合”和“农业共同经营组合”等以土地合作为主的农村合作组织。在日本,政府把农地改革的重点放在鼓励农地的集中占有转向分散占有。通过发展协作组织,实行经营委托和作业委托解决小土地所有制下的规模经营问题,使得委托农户可完成自己力所能及的农活作业,保持与土地的联系;受托者可以充分利用机械设备,实现规模作业,取得相应的作业报酬。

2.几点启示

(1)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设家庭农场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是地权的清晰界定。如日本的家庭农场和我国现在的家庭承包制非常相似,主要是在土地使用权上进行改革,放开、盘活土地经营权,调动家庭农场的生产积极性。因此,我国要尽快改变土地承包期短、土地不固定、统得过多、管得过死的现状,健全土地流转制度,让土地活起来,使农地相对集中,扩大经营规模。同时,要赋予家庭农场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使家庭农场成为名副其实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2)加快家庭农场的原始积累,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现在我国一部分家庭农场走过了原始积累阶段,具备了“自我投入、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能力。但是,大多数家庭农场还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在生产投入上明显不足,加快原始积累非常重要。一方面,家庭农场要始终站在现代农业技术的前沿,依靠科技进步,获取技术效益。另一方面,家庭农场要寻求政府政策的支持。

(3)建立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应大力发展适合家庭农场需要的生产资料,如良种、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向农场主提供各种先进的技术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产前服务体系。另外,还要加强产中与产后服务,如运输、储藏、加工等。

(4)培育公平竞争的农村市场 完善的市场对家庭农场起着引导作用,不仅可减少家庭农场进入市场的风险,而且能使家庭农场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信息,对未来的市场变化可进行科学的预测。要缩短这个过程就必须从制度建设开始,如农产品的销售规程,既有利于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保证农业生产者之间的公平竞争,又确保农产品质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5)培育现代化的农场主农场主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并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外农场主的学历一般为大学水平,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而我国现在许多地方农业农村发展都面临着“农无传人”的威胁,素质较好的农村劳动力纷纷转向非农产业或城市就业,农业经营者的素质普遍不高。因此,需要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事业,以提高家庭农场主及成员的文化素质、技术素质以及商品意识、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造就一大批现代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

(摘自北京农业信息网)

(本栏编辑:陈妙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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