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
摘要:面对当前社会对大学毕业生的现实需求——就业后即能快速适应工作环境、解决专业问题、实现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教育工作者必须转变传统教育模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笔者在长期的税法教学工作中,分别在情景式引入实体税种、通过比较分析法对比视同销售行为、通过财税结合法强化对会计与税法的认知方面有所收获,在此与广大教学工作者共享。
关键词:税法 教学 实体税 视同销售
中图分类号:F23;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6)15-0119-02
税法课程属于会计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是目前培养高素质财税专业人才的必修课,会计人员具备坚实的税法知识是企业依法纳税的有力保障、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基本要件,也是企业合理避税的先决条件。本课程一般开设于大二阶段,此前学生已经学习了财务会计课程。
一、情景引入式教学——引入实体税
初次学习税法的学生,在学习税法概论之后,对税法有了较为简单的理论认识,然而对所涉及的税种尚未形成一套清晰的概念。因此在具体讲授实体税种之前,应先进行理论疏导,通过情景式引入引领大家进入税法学习的殿堂。在课堂教学中以某企业为例,从企业设立开始直至企业正常运营,引入下列实体税种:
(一)设立之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购置——时点税。在企业建立之初需要购置房产、地产、汽车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而引入:购置房产地产对应的“契税”,占用耕地对应的“耕地占用税”,买车时对应的“车辆购置税”,同时明确此为在取得资产之时发生的时点税,仅需缴纳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