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背景下银行表外业务风险防范问题研究

2016-11-09 04:53李志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24期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风险

李志

摘要:当前,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只差存款利率完全放开这最后一步。利率放开,银行业竞争压力必然加大,为规避宏观调控和监管要求,一些银行大力发展表外业务,业务规模迅速扩大,潜在风险也逐步显现,本文通过对风险成因及其影响进行分析,从监管角度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表外业务;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4-000-01

一、辽宁阜新市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发展现状

随着金融创新加快,包括委托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承诺等新业务在阜新银行业快速发展。2015年末,阜新市金融机构新业务总规模达到276.76亿元,同比增长29.1%。

(一)委托贷款快速发展

2015年末,阜新市委托贷款余额18.32亿元,同比增长18.9%。从资金占比看,占全金融机构表外业务总资金的6.5%。

(二)承兑汇票增幅大、占比高

2015年末,阜新市金融机构承兑汇票余额236.74亿元,同比增长29.8%,占比85.5%。

(三)承诺业务较为集中

2015年末,阜新市金融机构承诺业务5.56亿元,较同期增长18.8%。主要集中在工行、建行等国有银行。

(四)其他业务总量较小

除委托贷款、承兑汇票、承诺外,阜新市还开办了保函、信用证,虽然总量较小,但增速较快。截至2015年末,阜新市金融机构信用证、保函余额仅为7.54亿元、8.6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3%、36.4%。

二、致使金融机构表外业务迅猛发展的因素

(一)规避金融监管,降低运营成本

2012年《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颁布,对金融机构资本运作起到了进一步规范作用,但是使得银行运行成本增加。表外业务一系列优点给银行业务带来了很多好处,比如减少运行成本,不用或运用少量自有资金,即可开展业务,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更加愿意从事此类业务。2015年末,阜新市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占全市本外币贷款余额39.4%。

(二)拓宽收人来源,提高资本回报

银行收入大部分主要是来自对贷款利息收入。利率放开后,上浮存款利率、降低贷款利率,利差空间收窄,这将是必然趋势。2015年阜新市全金融机构净利息收人22.36亿元,同比增长22.34%,较去年同期下降3.6个百分点。随着金融行业不断发展,表外业务将会成为银行拓展收入的重要途径,同时,这一业务也必将改变银行传统收入的必然选择。

(三)应对市场竞争,满足客户需求

银行面临金融“脱媒”和储户资金分流压力,应该提供多元化的优质服务,来增自身竞争实力。以承诺业务为例,2010年以前,阜新市无此业务,2010年后商业银行纷纷承办承诺业务,有效解决了企业资信不够不能使用商业票据资金支付问题。

(四)优化资源配置,转移分散风险

银行从事表外业务能够更好的增强银行资金流动性,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可以充分利用表外业务流动性强的特点,出售有追索权的贷款业务,以获得更多的资金来源,保证资金周转。通过开展表外业务,还可以对冲、转移或分散部分风险,而且还可以为企业或者个人带来许多的便利,增强用户服务体验。

三、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快速发展的影响

(一)加大金融监管难度

银行经营表外业务可以给自身带来很多的好处,比如规避国家政策对银行资金的限制约束等,同时又可以减少监管的压力和风险监测,但这会国家的监管部门带来更大的监管执法难度。比如银行通过进行同业代收代支业务,规避了国家贷款规模的限制,但是银行自身提交的统计报表中并没有相应的风险评估,甚至有些银行通过将理财的业务将客户的存款进行“搬家”,这更加大了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管难度。

(二)影响货币政策效果

表外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可以使得信贷业务也效仿其出现替代作用,还会整个社会的金融规模起到助推的作用,使其规模更加庞大,增加货币供应量和改变货币供应的结构,使得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减弱。

(三)容易诱发金融风险

表外业务的增加加大了银行兑付的风险和资金流动性的风险。一些银行为了完成上级银行要求的存款任务而办理大宗票据融资业务,这样的风险在于一旦票据集中兑付的时候容易发横资金流动性不足的风险。即使目前国家要求有关的银行把表外业务转变成为表内业务,但是还是很难限制有些资金流向国金宏观政策限制的某些领域。

(四)利率市场化,加大了表外业务潜在风险

一是存贷款利率放开,利差收窄,必然导致表外业务资产收益率降低。第二是银行利率的放开的情况下,会导致客户拥有的信息处于不队称的劣势地位,这样就会导致客户逆向选择和发生道德风险。

四、相关政策建议

(一)完善金融监管,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一是加大数据监测力度。对表外业务涉及到的业务数据进行客观的统计和分下,明晰资金的流向。其次,要能够及时的出台和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促进相关业务的发展和规范行业范围,控制风险。最后,相关的部门要求银行对表外业务进行相应的说明解释和报备,这样能够更加及时的对相关的业务进行追踪和管理。

(二)加大信息披露力度,确保信息透明公开

监管部门应及时了解表外业务发展情况,建立表外业务内部信息披露制度,避免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按时将表外业务相关情况报送监管部门或定期公布,确保业务信息公开透明。

(三)进一步完善利率传导机制

监督的机构应该从自身的机制入手,对相关的金融基础进行完善和建设。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准备,一是加强Shibor体系建设,夯实基础,减小波动,保证稳定性。二是让交易更加透明和公开减少道德风险。

(四)健全监管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

银行经营的表外业务是为了摆脱国家监管体系的监管,但是也减弱了利率波动带来的抵抗能力。但是监管部门也可以根据现在的表外业务对利率波动的敏感性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管。监管部门应该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对各种风险进行相应的评估,严格把关市场入口。

参考文献:

[1]方心童,高新宇.城商行的表外业务风险[J].中国金融,2015(7).

[2]吴学文,郑静,蒋川.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的思考[J].浙江金融,2011(7).

[3]范文静.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问题[J].时代金融,2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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