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农业电商新发展

2016-11-09 05:06宁云飞李鹏钊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24期
关键词:土地流转物流配送互联网+

宁云飞++李鹏钊

摘要:在“互联网+”的宏观政策背景下,农业电子商务迅速崛起,“聚土地”顺势而生,它是在绩溪县政府支持下,由当地农民、电商公司以及聚划算平台等联合推出的休闲农业项目。通过对“聚土地”实施现状的调研,我们对其运营模式进行了分析,并就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关键词:互联网+;土地流转;物流配送

中图分类号:F323.7;F724.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4-000-01

一、引言

农业在我国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历届政府均非常重视“三农”问题,中央政府连续出台12个(2004-2015 )事关“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而在“互联网+”的概念提出后,在“互联网+”的宏观政策指引下,农业电子商务迅速发展,使得互联网与农业产业中的各个环节充分融合,带动传统农业升级,加速了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快了发展现代农业的步伐,而“聚土地”就是在这个背景下产生的。

二、“聚土地”项目发展情况

2014年3月11日,聚划算上出现了一个“聚土地”的页面,它是我国首个互联网定制土地项目。该项目是由绩溪县农业委员会招商引资发展现代农业项目,由浙江兴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聚划算平台联合打造。通过对当地有意愿的农民的土地进行流转,再将土地按分为580元1分地每年、2400元半亩地每年及4800元1亩地每年三种套餐在在聚划算平台上进行销售,购买土地的消费者相当于购买了这块土地的一年内所有产出物,产品半月一次进行配送,并且根据购买的套餐的不同,消费者可享受到不同的旅游和住宿次数。短短5天时间,项目点击次数达5亿次,35万人进行了咨询,3500多人实际购买,总计销售土地465亩,涉及农户300多户,销售额228万元。 “聚土地”一经开始,种植时令蔬菜225亩,优质水稻240亩。2014年4月17日,第一批土鸡蛋,鲜竹笋等农产品顺利发往全国各地的土地购买人。截至同年9月底,一期聚土地项目累计发出货物4.2万多单,绿色农产品120余吨,来绩溪观光旅游体验农产品种植和农家乐住宿旅游的聚土地认购者已达1000余人。

三、“聚土地”综合成果分析

(一)提高休闲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由于“聚土地”项目的开展,2014年,绩溪旅游游客接待数量510万人次,同比增长47%,旅游综合收入24亿元,为当地的农家乐和特色旅游项目带来了相当大的发展空间。与此同时,对当地农民而言,除了可以得到800元每亩的土地流转费,为农业合作社工作还可每天得到50-70元,除了使当地闲置旅游资源得到大发展,还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

(二)精细化分工,提高生产率

为解决电商领导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时,专业性不高的问题,绩溪县政府通过使农业合作社与电商合作的方式,形成电商负责包装营销、合作社负责指导农民开展专业化种植的分工,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与此同时,政府引导工商资本进入物流领域,催生出一批农业电商企业,促进了产业间的融合。

四、聚土地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物流配送及仓储费用高的问题

聚土地是以向全国各地的消费者提供生鲜食品来实现土地使用权流转交易,但是生鲜食品由于运输半径、储存等问题,难以在全国范围内做到长距离、成本低廉、保证生鲜质量的配送,第三方服务不成熟,自建成本又高,物流保鲜配送及仓储费用成为聚土地的头等难题。

(二)土地规模效益问题

一期聚土地只是流转了350亩土地进行经营管理,土地规模不大,并且由于消费者所需要的农作物参差不齐,因此土地难以进行大规模种植,造成土地的产值低,其次,农民并不是在自己土地上进行耕种,势必造成积极性不高,再加上团队管理的不专业化,因而会造成土地的产量难以提高。

五、聚土地进一步发展的对策解决方案

(一)改进聚土地模式实现土地规模化

当地合作社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来聚集土地。一是土地使用权相对集中的方式,如将股份制引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使得土地承包权与使用权分离,具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自愿把土地使用权折合股份,组成股份合作制的经济组织,这样可以使经营规模扩大化。二是在土地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村组织和中介组织,为生产环节提供配套服务,如在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基础上,依托当地优势,进行大面积统一规划,形成农业生产基地,推广区域化种养,辅以先进生产技术,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

(二)提升冷冻链物流配送问题

由于绩溪县交通便利,物流快递企业众多,绩溪县政府可以加强资源整合,通过鼓励引导当地物流企业与电商公司进行深层次合作,加快推进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建设,从而达到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质量的目的。

结语:适逢国家经济大转型,“互联网+”概念的提出,让互联网和农业这两个看似不相关的领域擦出了火花,涌现出一大批类似“聚土地”的互联网农业创业项目,这些创业项目正处在萌芽阶段,但借着互联网的东风,却是一股不容小觑的新生力量。通过此次实地调研,以及分析数据所得出的结论来看,对于“聚土地”项目,虽然道路会有坎坷,但终将是一条光明的大道,成为“互联网+农业”领域的先锋军。

参考文献:

[1]陈俊金.“聚土地”消费模式的破茧之路.食品工业科技[J].2015(4).

[2]查英.“聚土地”一年观察.决策[J].2015(4).

[3]胡桂芳,王艳荣.土地流转和电商结合发展现代农业的探索——安徽省绩溪县“聚土地”项目调查[J].农村工作通讯,2014(12).

[4]周明助.“聚土地”:绩溪土地流转探新路[J].中国土地,2014(5).

[5]薛国琴,杨俊超.“聚土地”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现形式分析[J].农业经济,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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