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研究

2016-11-09 06:38李居英杨依兰东东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24期
关键词:流转农村土地江西省

李居英 杨依 兰东东

摘要:本文以农村土地流转为背景,分析了江西省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同时分析了江西省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民收入的各种影响,最后对江西省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趋势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发展趋势;江西省

中图分类号:F321.1;F12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4-000-01

一、江西省农村土地流转总体情况

近年来,江西省农村土地流转速度明显加快。据初步统计,截至2012年10月底,江西省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为485万亩(多年累计),新增流转面积32万亩。按流转形式分,转包218万亩,占44.9%,出租182万亩,占37.5%,转让26万亩,占5.3%;互换21.4万亩,占4.3%;股份合作10万亩,占2%。

(一)土地流转速度呈现快速增长

随着江西省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加上国家城镇化的相关政策,农民的择业渠道日益变宽,许多农民更倾向于进城务工、创业,他们离开家乡的土地,进城去寻找致富之路,加速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再加国家对现代农业的大力支持如对种稻大户的优惠政策,吸引了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大户等到农村进行创业开发,这就扩大了对农村流转土地的需求,致使土地流转速度呈现快速增长。

(二)土地流转形式越来越多样化

江西省的农村土地流转类型主要有租赁型、转包型、入股型、互换型、转让型,除此之外,江西省农村土地流转形式还存在代耕和托管等形式,这主要是由亲戚朋友帮忙照看或代耕。

例如:信丰县土地流转面积达57472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14.31%,其中转包32672亩、占56.85%,出租22244亩、38.7%,转让644亩、占1.12%,互换1210亩、占2.11%,其他形式流转702亩、占1.22%;

(三)流转主体逐渐多元化

传统的农村土地流转对象是农户,而现在,农村土地流转对象不仅为农户,还包括个体户、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城镇居民等,他们都到农村承包土地或者租赁土地进行农业开发。随着土地流转总数快速增长,农村的耕地正逐步向农业开发,耕地逐步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种粮、种烟、种菜)、龙头企业、各类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适度规模经营集中。

例如:信丰县流转入农户39568亩、入合作社11604亩、入企业300亩、入其他主体6000亩;瑞昌市农村土地流转主体主要有个体大户43%,合作社22%,散户31%,企业4%。

(四)流转期限以短期为主

江西省农村土地流转年限普遍较短,据调查统计江西省农村土地流转期限为5年及其以下占大多数,其中5年及其以下占84.2%,6到10年占6.46%,10年以上占9.35%。瑞昌市农村土地流转期限5年以下占45%,6-10年占31%,10年以上占24%。

二、对农民收入的有利影响

(一)有利于经营风险转移,稳定农民收入

农业一直被视为弱势产业,它容易受到自然气候或者灾害的影响,比如干旱、洪水等都会引起农产品减收甚至是颗粒无收,这就是所谓的“靠天吃饭”,这些风险都使得农民收入不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后,对于农民来说,他们就不必承担这些风险,事实也证明了这点。例如以前瑞昌市农民耕地流转费用平均为60元/亩,现在提高到100-400元/亩,林地流转费用由过去的5-10元/亩提高到10-30元/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稳定了农民收入。

(二)有利于增加农民外出务工收入

土地流转后,那些外出务工的农民就可以安心地在外务工或者创业,而那些仍具有劳动能力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等,他们就可以进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科技园区进行打工来增加收入。

(三)有利于催生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等

在传统的农业生产中,土地都掌握在农户个人手中,这样就很难形成规模效应,那么新品种、新技术也难以推广。如今,随着政府土地流转惠农政策及其他的一些农业优惠政策不断的出台,那么农村的那些种稻大户很容易租到成片的土地,这样有利于规模化生产,从而催生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等。

例如泰和县通过土地流转,建成家庭农场120家、在建180家,2012年家庭农场实现销售收入、利润大大超过了普通农户的收入水平,有54位农场主牵头领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03家与农业龙头企业签订了农产品销售合同,有11家拥有自主商标权,其中“半边天”、等注册商标被评为“江西省著名商标”。

(四)有利于传播农业现代化的经营理念

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进行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实现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同时,农民主动到园区或专业合作社打工,他们不仅可以学到先进的种植技术及管理经验,当地还可以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同时还能掌握调整产业结构、农业化生产经营和发展设施农业的成果,有利于传播现代农业经营观念。

三、发展趋势

(一)农村土地流转发展的必然趋势

江西省以占全国1.8%的耕地,生产占全国3.6%的粮食,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之一,随着江西省剩余劳动人的转移,农村土地抛荒现象增加,导致农业生产率下降,那么这就要求通过有效途径来提高农业生产率,这个有效途径就是加快农村土地流转速度,保证农业规模化生产,机械化实施,标准化管理,从而促进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由此可见,农村土地流转是必然途径,是有效的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农村土地流转形式多样化趋势

目前江西省农村土地流转的模式有:转包、转让、租赁、互换、代耕、入股、托管七种,无论以哪种模式流转,目的都是为了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更快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从而推进城镇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建宏.土地流转现状的调查与思考[J].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报.12-2.

[2]傅建春.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探讨[J].重庆交通学院学报.2005-6.

[3]杨群.土地流转的变迁及发展趋势[J].生态经济.2011-12.

[4]崔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农民实际收入的影响分析[J].特区经济,2013-6.

[5]李文林.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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