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文化的德育价值

2016-11-15 10:00□颜
党政论坛 2016年21期
关键词:学校德育志愿者道德

□颜 睿

志愿者文化的德育价值

□颜睿

志愿者服务的实践进程正是志愿者文化的沉淀过程。志愿者文化是在志愿服务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价值思维、行为方式、制度环境、运行机制、形象认同等精神价值和文化现象的统称,是一种融合观念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组织文化和物态文化诸多要素,并主动根植于学生志愿者群体中的先进文化。作为创造性的文化力量,志愿者文化鲜明的利他取向、普遍的价值认同、突出的示范功能、广泛的社交互动、互惠的行为效果,已获得当代学生的情感认同和行为支持,在学校德育工作中体现出独特的教育功能。与此同时,学校丰富的教育资源、卓越的人才储备、深厚的文化土壤、健全的组织机构、严谨的管理制度、充足的时间保证、稳定的资金支撑,以及多元的创新精神又促成了志愿者文化在校园里的根深叶茂,“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得以不断弘扬。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载体,志愿者文化的存在承载着丰富的德育价值内涵,已然成为学校人才培养、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主导内容。

一、道德应当:志愿者文化的德育价值基础

志愿者文化所蕴含的道德价值是其发挥德育功能的深厚基础。“道德价值是道德关系的表现和确证,它通过对特定道德关系和道德现象的肯定和否定,通过对善与至善的规定,来体现人类价值追求的‘应当’以及主体性要求。”可以理解为:道德应当是通过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对人们思想、情感、品质和行为的善恶进行评价,同时来衡量能否满足道德主体需要和人类美好的需求。志愿者文化具有道德价值,符合人类社会伦理的要求,符合道德主体的需要和追求,并赋予道德客体以意义:首先,志愿者文化是以人类相互利益关系为基础的文化,它实现了社会需求和个人理想的结合,利他取向和自我实现的结合。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强调多元主体的治理结构,呼唤社会协同共治的文化,而志愿者文化弘扬的正是公民自发、自愿、利他、无偿地广泛参与社会事务,积极投身社会公益,共同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责任的氛围,志愿者组织在社会某些领域发挥着政府和市场无从发挥的作用,满足社会多元共治的需求。个人理想和社会发展始终是同步的,人的价值从根本上说是人的存在对于社会的意义,志愿者文化引领公民自觉投入社会实践,创造有利的机会将个体融入社会中,使个体突破生命活动的局限性,在利他奉献的同时收获社会的认可和尊重,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实现个人理想和自我价值。其次,建立在人伦关系结构上的志愿者文化,凝结人类交往和社会生活所必须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来引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作为志愿者文化的灵魂,志愿者精神是符合社会进步的道德伦理,能够感召指引人们在生活中将善的意志付诸于实践,能够在社会多元的价值观中有效地识别方向,能够规范人们的行为活动与道德“应当”相适应,引导人们在人类文化的特殊世界中进行情感性的修身实践。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公民具备自觉的责任担当,这种社会责任意识体现在人伦关系上就是友善,而志愿者文化所提倡的无私奉献和亲善互助正是责任和友善的动因。

二、以文化人:志愿者文化的隐性德育价值

作为显性德育课程之外的一切德育因素,隐性德育总是隐含在教育载体中。“从文化的视角看,所谓的隐性德育,是指人类创造性活动所形成的各种事物(因素)渗透的、潜在的、内隐的、间接的影响受教育者的政治认识、思想意识、道德行为、心理素质、法纪观念等方面的一种教育过程”。隐性德育实质就是一种文化德育,它具备明确的教育意图、淡化的角色意识、隐蔽的实施方式、丰富的教育载体、开放的时空范围、潜移默化的渗透力、无意识的内化力、渐进广泛的预期效果,这些使得隐性德育往往要比显性德育更具有力量。近年来,学校大力培养和扶植志愿者文化的成长,将德育内容融入志愿者文化发展和创新之中,对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的提升意义重大。

志愿者文化所蕴含的伦理内涵具备道德教化的精神功能,具有隐蔽且不可低估的教育价值。在深厚的优秀传统文化根基上成长起来的志愿者文化,是以人性尊重、友善互助、道德良知、奉献进步为逻辑起点的文化力量,这种伦理文化的渗透教育力无声无息地贯穿学生志愿服务行为的始终,丰富的文化内涵在耳濡目染的熏陶过程中时刻传递着明确的价值观念信息,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高尚思想境界的行为示范,是对学生价值取向的暗示和向导,也是对学生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的无形约束,对学生理想目标的确立、文化素养的培养和道德认识的形成发挥着巨大的同化作用。

志愿者文化的实践本质是潜移默化的情感陶冶,具备有效的内化教育功能。学生品德的心理建构主要包括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四要素,内驱力起着重要的作用。学生志愿服务行为的实践过程,是将行为审美转化为体验模仿,将潜在能力转化为现实存在,将内化的道德规范外化为自身言行的无意识的内隐习惯的形成过程。无论是组织推动力量的指引,或是个人道德理想的实践,学生对于以人文关怀、权益维护、社会责任、公益利他为价值取向的志愿者文化的精神特质具有较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学生个体在对于这种社会文化蕴含的道德规范及其意义的判断、评价和接受的基础上形成向善的个人态度和行为倾向,这种向善的道德共鸣和需求,作用并影响学生的主观意识,转化为行为的内驱力,可以有效开发学生的潜能,激发个体的创造性,促使学生身体力行投入最直接、最生动的志愿服务行为中,从而获取自身道德情感的内心体验并不断内化上升为道德意志。从认识、情感到意志是学生社会意识内化为个体意识的过程,而最终稳定并外化为学生自己的道德言行和习惯。

志愿者文化构筑学校隐性德育多元化的教育载体,极大地拓展学校德育的育人空间。“西方学者普遍认为,真正的教育应该是学校和社会相结合,教育即生活,德育应注重生活化和实践性。”德育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性活动,不应仅仅局限于校园,而应当是全方位地渗透到学生社会化过程之中。志愿者文化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整合社会资源架构起学校德育广阔的社会化平台,从传统的课堂教育走向了多样化的社会教育,满足学生融入社会生活的需求,“志愿服务使大学生走出校园,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提升了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独立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协调与合作的能力、承受挫折和压力的能力,加快了大学生的社会化进程”。另一方面,学生志愿者服务行为实践又使学校德育回归社会生活,其丰富多样、随处可见的文化辐射和精神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学生德育的社会环境,优化了学生德育的社会机制。

三、自在自为:志愿者文化的主体性德育价值

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自身发展的主体,主体性是人的基本特征。主体性德育作为德育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它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现代德育理念,是“以人的需要为出发点,以人的发展和完善为目的,按照人的特性在德育的组织与实施中引发受教育者内在的需求”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德育思想和理论。主体性德育实质是一种自发自觉的“自为”德育,摒弃了传统德育中依附权威、理论灌输和被动客体的弊端,尊重学生的个体独立性,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强调学生的生活实践,充分调动了学生的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志愿者服务行为实践的过程是学生以主体的身份参与德育进行自我教育的过程,对于推进学校主体性德育实践的积极意义表现在:

志愿者文化激发学生德育主体意识的思维自觉。培育学生的思维自觉是学校德育的重要使命,在校学生具有德育主体与志愿者文化主体的双重身份,使得志愿者文化能够以其独特的优势在培育德育主体自觉意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文化作为一种生产力,有着建构良好环境和机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文化的深层推动作用从根本上解决了人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的问题。志愿者文化蕴含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公益伦理道德内涵,它汲取“仁者爱人”“民胞物与”“九慧之教”“兼爱非攻”“积德行善”“力行布施”等中华传统的福利民众、救人济世的古代公益伦理思想的精华,在社会发展的时代背景中与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和意识形态相结合,倡导并践行“文明和谐、自由平等、爱国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论是远古还是现代,文化一脉相承的基因已将传统伦理道德观念或多或少渗透在学生的血脉之中,志愿者文化所营造的人文氛围和文化制度为学生思想自觉提供了强大的文化支撑,激发学生的内在共鸣以加深价值认同,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以明确自身行为,推动学生的自觉参与并获取精神充实与内心升华。

志愿者文化优化学校德育主体地位的环境机制。作为落实学校德育主体地位的有效活动载体,志愿者服务行为实践促进德育理论教育、自我价值选择和自主学习实践的融合,实现社会期望与个体自觉的统一,促成学校育人与个体成才的双赢。学生志愿者服务行为的自发性、自主性和自治性,体现出组织者和参与者的平等关系,从而实现从传统德育被动式的单向灌输向现代参与式的自我教育的转向。学生志愿者自愿、利他、无偿地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公益事务,表达了自我承担社会责任和自主追求社会民主价值的愿望,从而突破传统德育命令式体制束缚,转向到当代公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志愿者服务行为效果的社会普遍认可满足了道德行为主体的自我肯定,从自我意识选择到自我参与认识,再到自我评价激励,从而丰富传统德育单一的评价激励模式,充分落实德育对象的主体地位。以个体完善和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学生志愿者服务行为,释放主体力量、提升主体的能力、塑造主体的人格,促进学校主体性德育目标的实现。

四、德育的效益和效率:志愿者文化的隐含价值

学校德育理论研究和德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即学校德育工作实效性,一直以来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大众舆论评价的焦点话题。应该说,当代学生思想品德面貌的主流是健康向上的,但是在文化冲突与价值多元化的背景下,校园信仰迷茫、道德滑坡、价值真空、精神危机等现象也在普遍发生,所以学校德育的效益和效率就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志愿者文化对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时效性问题的思考和启示有其隐含价值:

要尊重主体地位,强化主体性德育的培养体系。德育有别于其他活动,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就在于德育的实施对象是人,人是有思想、有个性并且具有可塑性的人。德育实效不仅表现在德育实施的具体情况上,最有说服力的事实应该是接受道德教育的受教育者通过道德内化后在行为上表现出的道德外化,它是一种动态的长期的延续过程”。不能否认,当前学校德育存在德育目标的理想化而缺乏生活实际的现实性、重视理论和学科教学而忽视学生主体性和个体内在的需要、德育内容呈现方式灌输模式多于情感体验、德育过程缺乏自律意识教育等问题。志愿者文化以情感教育为纽带,以自我治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为主要的实施方式,将包办式的德育形式转变为主体式的德育形式,用学生的内心体验来催化自身的道德认知,从而生长主体情感以稳定道德信念。志愿者文化在主体性德育实践中充分发挥主体能动性所呈现出的民主化特征,为提升当代学校德育工作实效性带来极大的启示。

要重视道德践履,探索实践性德育的运作体系。德育根植于生活实践,“生活是道德存在的根本,道德是生活的构成性因素,道德教育过程就是生活的过程”,德育本质上应该是知行合一的动态实践体验。当前,实践性德育的意义和作用已获得普遍的认同,但是可操作的实践德育模式构建和实施途径还比较匮乏。学生志愿者服务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自主性、开放式、多渠道、多样化的实践形式,在广泛的服务领域和不同层次的服务人群中展开形式多样的实践体验教育,把道德行为落实到社会生活和人际交往的微小细节中,由情景性的触动而激发的情感共鸣,呼唤学生内心的道德自觉,提升德育教育的实效性,为当代学校构建实践性德育运作模式提供方法和途径。

要推崇整合创新,推进德育功能现实与期望的吻合。道德养成的重要特点具有弥散性和交互性的特征,从理论上来说,是道德哲学、道德心理学和道德教育学等多学科的综合,从实践上来看,是学校、家庭、社会以及教育、管理、服务全方位的渗透教育,是学科教学与课外活动的融合,是知性德育、情感德育、生活德育和自主性德育的结合。日益繁荣的志愿者文化,其文化背景涵盖诸多学科知识的融会贯通,尤其是从事专业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其志愿者服务行为更进一步需要多元学科整合的支撑。志愿者文化在实践上又是学校德育教育向社会的延伸和渗透,立足社会需求,关注个体实际,在多样化的实践教育中去实现人的精神自律,以一种文化的独特方式昭示着学校德育工作的未来走向,为当代学校构建和谐德育给予示范和指引。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三俗文化’冲击下的道德失范与文化救赎”12YJA71009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周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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