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化贸易大国的衡量维度与中国文化经济强国路探索

2016-11-18 19:41王海文
社会科学研究 2016年5期
关键词:大国出口贸易

〔摘要〕中国成为世界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与统计口径有极大的关系,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制造业大国及货物贸易大国在文化领域的自然延伸。衡量国际文化贸易大国的维度不应局限于统计层面的规模和体量,合理优化的国际文化贸易结构将直接决定“大国”的高度和水平。关注多元的国际文化贸易动因,客观把握中国在全球经济分工中的地位以及贸易利益的获得更为重要。将中国由国际文化贸易大国建设成为文化经济强国,需要坚持文化自信,积极推动从文化制造向文化创造的供给能力转变,促进从文化产品主导向文化服务主导的结构转变,持续加强从传统文化行业向高新特文化行业的升级转型,全面实施以参与全球分工为基础的文化要素合作。

〔关键词〕国际文化贸易;文化经济强国;衡量维度;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统计口径;文化贸易结构;文化制造;文化创造

〔中图分类号〕F7406;G1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6)05-0065-06

一、问题的提出

2016年3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研究所发布的《文化贸易全球化——2004年-2013年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国际流动》报告显示,早在2010 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到2013年,中国文化产品出口总值601亿美元,高出排名第二的美国279亿美元达1倍多,连续4年位居世界文化产品出口榜首。〔1〕这一信息的披露迅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如果说2013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达到416万亿美元,超过美国而首次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尚在人们对中国贸易经济增长趋势的预期之内,那么文化产品出口排名第一则显得有悖于大众对“中国对外文化贸易逆差”的长期惯性认识,超乎人们的直观感受和想像。究竟应该如何看待中国成为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究竟应该从哪些维度全面深入地进行衡量,并由此逐步从国际文化贸易大国迈向文化经济强国?上述问题不仅成为新时期中国经济结构特别是贸易结构转型升级的重大问题,同时对正确认识和推进当前中国对外文化贸易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国成为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的

统计口径在全球开放经济体系中,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变革推动的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使国际文化贸易在一国或一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空前提升,同时也在加倍放大国际文化贸易在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以及国家综合实力提升等诸多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推动国际文化贸易,促进其向大国发展、强国迈进,不仅对于发达国家,而且对于那些处于发展瓶颈、面临升级压力的发展中国家,也已经或正在成为其重要的发展目标和战略。面对国际文化贸易统计领域存在的多元统计指标体系,中国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的真实状况究竟如何?中国国际文化贸易到底处于何种发展态势?回答这些问题,需要从国际文化贸易统计着手。

1.国际组织多元统计指标体系的差异

与国际文化贸易统计相关的国际组织目前主要涉及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海关组织(WCO)、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等。它们在相关的协定、手册、统计制度和研究报告中对国际文化贸易进行了各不相同的统计分类以及数据信息披露,反映出相关统计主体对于文化贸易所涉统计对象认识上存在的种种差异。而在因差异形成的如此多元的国际文化贸易统计指标体系中,以联合国贸发会议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最引人关注。

之所以受人关注并影响广泛,原因不仅在于联合国相关机构早在2008年就首次发布了《创意经济报告》,以全球视野将文化创意这一令人振奋的领域和话题率先推向国际前台,而且持续发力,在2010、2013年相继发布了两个《创意经济报告》,2016年又发布了本文文首提到的《文化贸易全球化——2004年-2013年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国际流动》的报告,由此形成了具有连续性、体系性的系列报告。从理论上而言,在文化行业统计口径不一的状况下,相较于其他国际组织的相关数据信息,联合国报告显得更具参考和研究价值。在上述系列报告中,发展中国家受到格外关注,特别是中国处于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的位置十分引人注目。那么,第一大国名号究竟何来?

2.不同国家统计口径的差异

针对201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报告深究“第一”的贡献来源,不难发现,依据2009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文化统计框架》,属于“体验产品,即消费者只能在消费这些产品之后才能确定其价值”的文化产品,其范围要比我们惯常认识和想像的更大——除了常见的电影、游戏以外,金银珠宝、针织刺绣品、建筑图纸、有收藏价值的动物、植物、矿物等都被包含在内。在报告所涉及的文化和自然遗产、表演和庆贺、视觉艺术和工艺品、书籍和新闻产品、视听和互动媒体产品、设计和创意产业产品六大类文化产品和服务分类中,中国出口的文化产品主要集中在视觉艺术和工艺品,其中金银珠宝和配件占第一位,占比46%;其次是雕塑和塑料装饰物,占10%。〔2〕表1显示的是2013年中美德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国际流动排名情况。

2013年中国的视觉艺术和工艺品以及视听和互动媒体产品均排名第一。这些文化产品涉及大量的与记录介质有关的文化制造。而这些超出惯常认识的扩大至制造业和物理介质的文化产品制造为中国成为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做出了决定性贡献。对此报告也毫不掩饰地指出: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文化产品出口中占比较大,也同全球制造业和大部分物理媒介生产的布局转移有关。可见中国成为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与统计口径有极大的关系,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视其为制造业大国及货物贸易大国在文化领域的自然延伸,并在文化与创意背景下的产业融合及要素渗透中被进一步放大和强化。

3.不同统计信息发布源的差异

考察中国文化产品出口状况,同样不难发现数据差距之大已经造成了统计认识上的混乱和无助。表2显示的是不同统计信息发布源下2013年中国文化产品出口情况。

表2不同统计信息发布源下的2013年中国文化产品出口

信息出处信息发布单位具体统计信息行业发展重要描述《文化贸易全球化:文化消费的转变——2004年-2013年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国际流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3年中国文化产品出口总值601亿美元1中国作为黄金饰品的最大出口国,出口额为 320亿美元,紧随其后的国家包括印度、马来西亚、泰国和土耳其等。

2雕像、塑像和绘画等产品在艺术和手工制品类中的份额有所上升,2013 年贸易额为 190 亿美元。中国、美国和英国为最大出口国,其次为印度、越南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商务部新闻办公室2013年中国文化产品出口2513亿美元,是2006年的26倍。文化产品出口主要以视觉艺术品(工艺品等)、新型媒介(游戏机等)、印刷品、乐器为主。《中国文化发展报告(2013)》湖北大学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2013年中国出口文化产品总额919亿美元,同比增长108%。1视听媒介和印刷品占出口总值的比重日益下降;

2视觉艺术品“异军突起”,占据中国出口文化产品的半壁江山;

在不同出处的统计信息中,中国文化产品出口规模相差竟然高达近7倍。如此巨大的差异使得理性认识并合理完善合符中国国际文化贸易发展实际情况的相关统计指标体系显得迫在眉睫。为此,2015年7月,商务部、中宣部等五部委发布了《对外文化贸易统计体系(2015)》(表3),不仅首次规范统一了数据统计口径,实现了文化贸易统计与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有效衔接,而且进行了核心层和相关层的划分,对于研究及在政策制定中厘清并探究贸易结构优化与竞争力提升的核心所在裨益良多,同时又合理借鉴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化统计框架,在与国际接轨中可以更好地进行国际比较。〔3〕

该统计体系下的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为1013亿美元,继续保持千亿美元规模,其中文化产品出口为8712亿美元。〔4〕新修订的《对外文化贸易统计体系(2015)》以及在此基础上反映的统计信息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我们对文化贸易统计差异的焦虑,然而这样的规模究竟是否能够对中国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的判断给予充分而有力的支持呢?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和衡量。

三、国际文化贸易大国的衡量维度

开放经济条件下,文化贸易大国不仅对于一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同时还关乎一国文化的兴衰。然而,“大国”的追求并不那么简单。除了强有力的实践发展推动外,在认识上也亟待紧随形势不断深化,从而才能在更加开阔的视野中准确地把握自身的发展状况。那么何谓大国?在传统的国际贸易研究和实践中,大国可以从贸易体量和规模上得以衡量,也可以从是否影响贸易标的的世界价格进行考察。然而与国际货物贸易相比,国际文化贸易虽与其处于同一领域,但二者基于贸易标的的差异性在贸易统计、结构、动因、利益等方面的差别远大于共同之处,加之全球开放体系的不断深化,对传统贸易“大国”认识的局限性日益显现,由此使其对国际文化贸易大国的判断和定位更加复杂。事实上,衡量国际文化贸易“大国”应该是多维的,如此才能更为全面准确地把握“大国”的内涵。

1.科学完善的统计指标及其体系

科学完善的统计指标及其体系是衡量国际文化贸易“大国”的第一维度。统计数据直接体现总量和规模,而统计口径则直接影响数据大小及对“大国”的衡量和判断。中国成为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统计口径的问题。当然,对于文化行业统计口径不一的状况我们并不能求全责备。一方面,在方兴未艾的贸易领域,国际文化贸易所涉的行业部门依然处于较大变化格局之中,新兴部门的不断涌现在拓宽其外延的同时也为其注入了发展的新动力和新活力。因此从事物发展使然看,文化行业统计口径的变动与不一恰恰表明,对国际文化贸易本身的认识仍然在持续深化之中。另一方面,统计口径不同也反映出统计主体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导向和判断符合自身价值追求和利益目标,因此无可厚非。然而,在文化经济全球化水平不断上升的当今世界,文化行业因统计口径的巨大差异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却在增强,不仅不利于比较研究,甚至有可能产生统计上的错觉和误判,同时在实践中可能误导舆论和决策。因此在文化统计领域,不仅应尽可能规范统计口径和标准,制定科学的统计指标及其体系,也亟须加强地区及国际间的合作和交流,从而使国际文化贸易统计体系更加完善、合理。

2.合理优化的国际文化贸易结构

合理优化的国际文化贸易结构是衡量国际文化贸易“大国”的第二维度。文化贸易“大国”之“大”,不仅仅是贸易体量和规模的大,更应该关注国际文化贸易结构。贸易结构既需要统计体系予以科学准确反映,同时也直接决定“大国”的高度和水平。而国际文化贸易所涵盖的行业领域广泛、庞杂,对其概念目前众说纷纭〔5〕,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国际文化贸易包括文化产品贸易和文化服务贸易,相关概念的界定和统计指标的设定也主要围绕这两个类别展开。同时因国际文化贸易标的中涉及大量知识产权,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以及伴随快速发展的全球知识产权贸易,未来与文化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贸易也可能被纳入国际文化贸易统计中。由此可以看出,在包括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以及知识产权这三类主要标的的国际文化贸易中,国际文化贸易内涵的揭示既不能用传统国际贸易定义去阐释,也不能单纯依据《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从服务贸易的四种贸易模式去理解依据《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服务贸易的四种贸易模式包括: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其中商业存在即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FDI),从而大大拓展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范围。,毕竟其所涉领域的特征差异明显,且在国际文化贸易大国发展中的地位并非等同,从而使国际文化贸易结构成为“大国”判断的重要出发点和角度。因此,单纯的文化产品出口大国论,对于中国国际文化贸易而言虽有重要意义,但是从结构视角看并不占优,也不符合当前及未来全球服务经济发展的趋势。况且目前中国文化产品出口结构中金银珠宝、塑料装饰品占比高,而书籍、设计和创意产业等领域的文化产品出口尚很薄弱这一特征也致其短板和弱势一览无余。

就国际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贸易相比较来看,在服务经济和休闲经济时代,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娱乐、网游动漫等为主要行业部门的国际文化服务贸易更顺应时代发展趋势,也更能体现国际文化贸易标的除商品属性外所具有的审美属性,以及与意识形态密切相关的特征,从而更好地发挥其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功能。因此,其规模和体量应当在判断国际文化贸易大国乃至强国中占有更大的比例和权重。而实际上,与发达文化经济强国相比,中国在文化服务贸易领域的劣势相当突出,且在鼓励出口背景下逆差情况依然严重,这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中国成为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并没有给国民带来更多的惊喜,反而引发众多学者焦虑和警告的重要原因。这些焦虑与警告主要有:早在2009年,刘三石从“出口大国”与“贸易逆差”倒挂警示“不说‘文化出口第一大国为妙”(参见光明网,http://guancha.gmw.cn/2009-11/12/content_1000668.htm);《文化贸易强,文化传播要更强》(肖家鑫、管璇悦,《人民日报》2016年5月16日第012版)的报道则认为,中国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背后现创意短板,虽然出口海量文化产品,但在内容生产领域缺乏国际竞争力。

3.多元的文化贸易动因及客观的文化贸易利益

多元的文化贸易动因以及客观的文化贸易利益是衡量国际文化贸易“大国”亟待把握的关键维度。传统及当代国际贸易理论在国际文化贸易动因解释的适用性方面各有长处,主要集中在价格差异、产品差别、收入高低、消费偏好不同以及与比较优势相区别的垄断优势等方面。〔6〕而大众对国际文化贸易标的日益强烈的个性化、特色化和审美化追求所引致的产品差别,进而价格差别已经成为国际文化贸易中突出的经济动因,并与文化传承和传播、国家文化软实力和综合国力提升的文化及社会发展动因交织在一起,不仅使国际文化贸易动因更加多面而复杂,同时也使相关贸易利益远远超越于一般货物贸易直接指向的经济利益,由此使“大国”的判断不能简单以货币价值加总的大小以及西方经济范式下的福利水平高低加以衡量。

更关键的是,在当下全球开放经济体系中,要素国际流动加强而改变的一国或地区参与国际分工的方式和地位正在使贸易“大国”的定位和判断变得越来越不那么简单清晰。以中国为例,张幼文(2016)指出,中国作为贸易大国不同于世界历史上其他贸易大国。加工贸易是中国贸易大发展的主要方式;以加工贸易为主的贸易发展使中国的出口总值远远大于国内增加值。〔7〕这种切入全球价值链的方式,加上传统的贸易统计方法,不仅因大量使用进口中间投入品而使得贸易规模“虚高”,而且也不能真实反映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和在国际贸易所得中的分配。〔8〕上述主要针对货物贸易的分析虽然不能完全适用于文化贸易,然而由于中国国际文化贸易中的文化产品贸易部分,特别是出口贸易中加工贸易方式同样占据近一半,也就意味着对中国国际文化产品出口“大国”的判断如同货物贸易一样存在“虚高”,且所反映的贸易地位不实,从而削弱甚而遮蔽了人们对“大国”的深入剖析。

综上,作为国际文化贸易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其发展由高度发达的物质生产力和广阔的消费市场作支撑,因而在国际文化贸易发展过程中具备先发优势是合乎逻辑和规律的。由此观之,若不考虑统计因素,中国文化产品出口世界排名第一在制造业及货物贸易大国背景下似乎是自然的结果,然而,更重要的是,随着未来文化资源和要素全球流动的加快,国际文化投融资的深化以及国际文化领域合作的加深,对国际文化贸易“大国”的衡量需要立足于全球贸易经济的变化和实际状况,真实反映一国或地区在文化贸易、尤其是文化服务贸易领域参与国际分工的状况和地位,才能更好地把握国际文化贸易“大国”的特征和发展趋势。

四、中国建设文化经济强国的道路选择

如果说2013 年中国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标志着中国以规模扩大为特征的发展成就,同时也意味着以实力提升为内涵的发展新阶段的开始,那么,文化产品出口大国地位的确立和壮大则成为实力提升的重要内涵和表现,也拉开了中国国际文化贸易方兴未艾的序幕。更何况出口大国尚不能完全代表贸易大国,毕竟进口大国也同等重要,也同样以市场规模和需求结构影响着一国的贸易增长以及分工地位。因此,面对“中国成为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的荣耀必须保持足够的清醒。未来在探索迈向文化贸易强国的道路上,需要坚持文化自信,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全球化的背景和视野下高度关注中国贸易的转型升级、结构优化,准确把握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分工地位以及贸易增加值的创造。而中国国际文化贸易由大国迈向强国之路无疑是对中国成为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的积极回应。

1.积极推动从文化制造向文化创造的供给能力转变

中国建设国际文化贸易强国将是一个长期且具有较为明显发展阶段特征的过程。文化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即是这一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阶段必须深刻并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尽管没有达到理想而合意的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状态,但是大国的地位却表明,在追求国际文化贸易强国的道路上有了新的进步,因此,应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在制造业和货物贸易方面的优势,继续夯实文化产品出口大国地位,为中国国际文化贸易的整体繁荣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和产业基础。同时也要针对文化产品出口中存在的创意不足、竞争力不强的弱势,积极顺应国家实施制造业强国的战略以及促进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的意见,大力提升文化制造的品质和水平,着重于将创新思维和思想、创意设计与元素融入文化制造中,实现从文化制造向文化创造的转变,不断提升文化产品的创意品质和附加值,进一步扩大文化产品出口的竞争优势,从而获得更多的文化贸易利益。

2.大力促进从文化产品主导向文化服务主导的结构转变

贸易结构是衡量贸易大国、体现其特征的必不可少、甚而至关重要的方面。用结构的观点考察文化贸易强国,必须明确文化贸易自身结构演进和转变的趋势。中国国际文化贸易的强国道路显然是一个结构转变且不断优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必然伴随服务经济、休闲经济、文化经济发展的趋势,呈现非物质、轻资产、重要素的特征。由此,与文化产品贸易相比,文化服务贸易显然应在贸易结构中更占优势。促进国际文化贸易从文化产品主导向文化服务主导的结构转变即是顺势而为。只有当中国国际文化贸易迈入以文化服务贸易占比更优的阶段,才能更好地体现国际文化贸易的核心价值和特征所在,才是“大国”的要义所在。然而较之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不仅具有服务产品的特殊性质,还与意识形态和审美价值追求密切相连,因而在倡导文化多样性、关注文化安全的世界中,文化服务贸易远比文化产品贸易更加复杂,且壁垒重重。因此向文化服务主导的结构转变是向文化贸易强国提升过程中必过的一道关口。因此,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推动服务业发展中,应更加重视文化服务业的发展,提升其国际化水平,从而为中国国际文化贸易实现从文化产品主导向文化服务主导的结构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3.持续加强从传统文化行业向高新特文化行业的升级转型

如前所述,面对国际文化贸易所涉行业领域广泛而庞杂的现实,必须明确这些行业的差异以及事实上存在的不平衡发展态势。而建设国际文化贸易强国,不仅需要几乎所有相关行业的协同发展,同时更需要那些体现时代特点、紧随科技形势、顺应消费趋势的高科技、新兴业态以及特色文化行业的繁荣发展和引领突破〔9〕,从而获得突出的垄断优势。如《文化贸易全球化——2004年-2013年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国际流动》报告中提到的数字化趋势对音乐、电影和报纸等产业所产生的重要影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事实上,当下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国家正在推进的互联网+,正在深刻地变革着文艺生产方式,不仅给传统文化行业发展带来巨大的挑战以及变革的机遇,同时也呼唤和催生出大量新兴文化行业,为中国迈向国际文化贸易强国注入了生机和活力。〔10〕因此,加强从传统文化行业向高新特文化行业的持续升级转型,是中国建设国际文化贸易强国的必由之路。

4.全面实施以参与全球分工为基础的文化要素合作

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国国际文化贸易强国的现在和未来,必须将其置于全球化背景下以及不断深化的国际分工中进行考察。未来中国国际文化贸易将愈益以要素合作的形式而非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单纯跨国交易形式展现,要素合作已经成为文化经济全球化时代国际文化贸易发展的重要特征。因此中国国际文化贸易的大国道路,不是以增体量和规模大为唯一目标,而是要在推动建立新的国际经济、文化秩序的同时,加强同全球、特别是同区域贸易协定安排中的相关文化领域的密切合作,提升中国在全球文化分工以及相应价值链中的地位,不断增强其在国际分工网络中的参与度、辐射力和影响力。这样的国际文化贸易大国才是真正合意的大国,才能更好地实现从大国向强国的转变。

五、结语

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经济强国进程中,国际文化贸易大国具有特殊的意义。然而,统计信息披露的文化产品出口世界“第一”却引发了社会各界的质疑和反思。其中,统计口径为解开中国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的迷思提供了较为有力的解释,但是依然不能就国际文化贸易大国给出更为全面深入的理解和认识。由此,衡量国际文化贸易大国不仅需要从科学完善的统计指标及其体系入手,同时需要从合理优化的文化贸易结构以及多元的文化贸易动因和客观的文化贸易利益等维度着眼。中国在推进国际文化贸易大国、乃至强国建设过程中,绝不能单纯以规模和体量之大作为唯一的目标,必须清醒意识到国际文化贸易自身因贸易标的特殊性而决定的特殊之处,切实加强国际文化贸易在创意性、创新性、服务性、高科技等方面的建设,主动全面地参与全球分工为基础的文化要素合作,争取在贸易利益分配中占据优势地位,才能真正确立名副其实的国际文化贸易大国地位,迈向文化经济强国。〔参考文献〕

〔1〕The Globalisation of Cultural Trade : A Shift in Consumption – International flows of cultural goods and services 2004-2013〔EB/OL〕.http://dx.doi.org/10.15220/978-92-9189-185-6-en.

〔2〕吴云.我们的文化产品,比想象中走得远〔N〕.人民日报,2016-05-11(12).

〔3〕徐晨.解读《对外文化贸易统计体系(2015)》〔N〕.中国文化报,2015-08-08(4).

〔4〕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文化贸易统计快报〔R〕.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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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海文.国际贸易理论在文化贸易中的适用性及相关政策启示〔M〕//国际服务贸易评论.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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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茉楠.中国贸易体量虚高的“统计幻觉”〔J〕.经济导刊,2013(12):86-86.

〔9〕解学芳.基于技术和制度协同创新的国家文化产业治理〔J〕.社会科学研究,2015(2):50-57.

〔10〕张振鹏,陈志军.文化商品市场垄断与文化企业规制〔J〕.社会科学研究,2014(2):25-33.

(责任编辑:张琦)社会科学研究2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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