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新政配套细则公布

2016-12-21 07:16
农业知识 2016年39期
关键词:动物性乳粉新政

奶粉新政配套细则公布

近日,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奶粉新政相关配套文件已正式出炉。文件中除了对奶粉配方组成、研发报告等细节做了具体要求外,对于目前奶粉品类中最受关注的羊奶粉也进行了具体的规范。

日前公布的相关配套文件包括《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这些文件特别提到,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的,应当在配方组成中标明使用的生乳、乳粉、乳清(蛋白)粉等乳制品原料的动物性来源。同一乳制品原料有两种以上动物性来源的,应当标明各种动物性来源原料所占比例。

(石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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