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性 重视有效性

2016-12-21 09:37陈向荣
小学教学研究·理论版 2016年9期
关键词:主体意识情境

陈向荣

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不论是《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还是大家普遍认同的教与学的关系,都强调“学为主体,教为主导”,强调“动手实践、合作交流、自主探究”,其本质都是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小学数学教学中,让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实现主体性与有效性的和谐统一,是值得我们探究的问题。

一、如何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

“教”的行为旨在导引出学生的“学”的行为。教师如何创造条件让学生积极主动学习,是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的突破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仅要承认和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还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更要促进和发展学生的主体性。

1.情感诱导,激发主体意识

学生学习数学是一种有意义的行动,需要有激励、推动他们去学习的内部动力,从而达到学习目的。而这种内部动力源于学习的需要。只有当学生有了学习数学的需要和愿望,才会出现一种激励、推动自己去学习数学的心理力量,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活动。为了满足这种需要和愿望,教师要善于不断地创造一种具有激发性的教学情境,架起现实生活与数学学习之间的桥梁,造成学生的认知冲突,使他们内心处于一种不平衡状态,产生不足之感和探求之心,思维的“门户”随之洞开,学生很自然地就会进入“心求通而未达,口欲言而未能”的境界。这时,学习数学已成为学生的自身需要,学生的主体意识得到充分激发。

2.组织活动,确立主体地位

“儿童学习的最根本途径应该是活动。”数学学习应该是在教师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的教学情境中进行的一种探索性活动,应该是一个以学生的意识能动性为基础的主动过程,是人类发现基础上的再发现过程。数学教学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其最好的载体就是精心设计和组织的、学生主动参与的数学活动。通过学生自身的观察、操作、讨论、探索、归纳等数学活动亲自参与“知识再发现”的过程,学生不仅学到了知识,其间,水滴石穿、质疑问难、勇于探索的数学能力也慢慢得到了培养,情绪得到愉悦与满足,学习数学的信心得到增强。这就在数学实践中确立了学生的主体地位。

3.反馈交流,深化主体意识

传统的教学往往是教师问,学生答。在这种单一的交往形式中,学生的思维只是在教师的精心设计中循规蹈矩地进行,学生的灵感往往在等待中消失,真正有独到见解的学生不能发挥其所长,久而久之,棱角被磨平,才干被埋没,学生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而师生间多向的反馈交流可以进一步开发学生的生命潜能,学生的生命价值在课堂上得到充分体现。比如课堂上的师生互问,生生互问;教师对学生、学生对学生的即时评价与鼓励,哪怕是一个眼神、一个手势的交流,一个亲切的微笑,都可以使学生在交往中体验到平等、民主、信任、理解,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久而久之,学生从这种交流中吸取营养,并将之“内化”为自身的参与意识,“我是学习的主人”的意识将进一步增强。

4.走出课堂,拓宽学习空间

组织学生走出课堂,拓宽学习的空间,有利于打破课堂教学的局限性,开阔学生的视野,促使学生主动地创造性地获取知识。比如,教学统计知识时,组织学生到商店观察某一货区商品销售的情况;结合学习内容让学生通过做社会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学习。这样使书本知识与现实生活相联系,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数学知识的价值,并通过社会化,生活化的方式学到有用的数学,在“大课堂”中主体意识进一步得到培养和锻炼。

二、重视主体性与有效性的统一

在“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中容易出现这几种低效教学行为:过于追求情境化,唯情境而情境;小组合作学习流于形式,缺乏合作学习的有效指导;动手实践操作与归纳概括关系处理不当;缺乏对学生真正参与度的分析,忽略要给学生平静思维的时间;教师包办太多,没有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究其原因,无非是教师教学行为缺乏“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意识,缺乏对学生认知现状的分析,过于追求表面热闹的活动,而忽视学生在活动中的体验,忽视课堂教学的效果,偏离数学思维的轨道,从而把数学活动引向了歧路。因此,小学数学教学一定要重视主体性与有效性的和谐统一。

1.切忌放弃教师的主导作用

教师应准确定位自己的角色。在数学教学过程中,学习的过程控制,结论的准确揭示,教师的作用是学生无法替代的。教师要为学生的知识建构提供充足的时间保障,但必须适时适度。对那些与学生联系紧密的具有探究价值的问题,可提供给学生,让他们先独立思考,在有了一定的想法和努力方向之后,才开始尝试用一些方法对该问题进行探索。探究性学习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方式,但并不是唯一的学习方式,不应忽视接受性、模仿性等学习方式。叶圣陶先生有一段精辟的论述,他说:“教师教各种学科,其最终目的在达到不复需教,而学生能自为研索,自求解决。故教师之为教,不在全盘授予,而在相机诱导。必令学生运其才智,勤于练习,领悟之源广开,纯熟之功弥深,乃为善教者。”这段话启示我们要正确处理“主导”与“主体”的关系,二者应相互促进,不可偏颇。

2.切忌活动的“假”与“浮”

在教学实践中,有些教师盲目追求活跃的课堂气氛,忽视了对学生真正参与度的分析,弄不清学生的参与是全部参与还是部分参与,是主动参与还是被动参与,是实质性参与还是形式参与。学生的主体性并没有得到体现,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假”与“浮”。活跃的课堂气氛离不开教师的精心设计和教学智慧,也离不开学生的参与互动。活跃课堂气氛不是教学的目的,课堂应是学生思维的磁场、思想的赛场。例如,在进行教学情境创设时,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规律,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有所变化。“数学教学的实质是数学活动的教学。”情境的表现形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教师的语言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性,最好能让学生很快地领会教师的意图。对于难创设情境的教学内容,可采取开门见山、单刀直入的方式。情境创设应由“花哨”变“简单实效”。

3.切忌把责任归因于学生

只要提供了活动的机会,许多学生就会展开活动,但仍然会出现不参与活动的学生。有些教师往往会认为:“我已经给你活动的机会了,已经考虑到你的实际了,你还是不行。”在这里,实际潜藏着“我已经尽力了,爱莫能助了”这样的潜台词,实际上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表现。倘是这样,则是学生的不幸,是教学实践与教育理论的发展上的不幸。我们的教学应该是孜孜不倦地致力于促进儿童的发展。教师的责任在于指导参与,而不是放任自流。只有引导学生充分参与,才能实现有意义的自主学习。因为“参与”是自主学习的基石,把“不参与”的责任归因于学生是不可取的。

总之,在数学教学中把学生真正推到学习的主体地位,教师要善于激“情”,使学生要学、爱学;要善于调控,使学生善学,会学;要适时深化,使学生更有信心,更主动地学。倘是这样,假以时日,学生定能达到“疑难能自决,是非能自辨,斗争能自奋,高精能自探”的境界。学生的素质会得到全面提高,真正实现“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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