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自然规律应是人类的通识

2017-03-05 01:00张魁兴
杂文月刊 2017年23期
关键词:环境保护总书记文明

●张魁兴

曾几何时,对于居住在城市高楼大厦中的现代人,空调的恒温代替了四季的温差感受;窗外的草木枯荣、花香鸟语不再是季节变迁的风信子,甚至连远方树木的倒下与鸟类的灭绝于我们而言,仿佛也无关痛痒。但如今,这种现象在逐渐改变,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生态文明,努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

习近平总书记说得好,遵循自然规律不只是为了少走弯路,不让人为的自然灾害伤害到人类,也是为了保护自然。只有保护好自然,自然才能服务好人类,才能与人类和谐共生。这与古人所说的“天人合一”也颇为契合。“天人合一”思想或文化,也称天人合德,我国古代的儒、道、释三家均有阐述。其基本思想是人类的生理、伦理、政治等社会现象是自然的直接反映。有一种观点认为“天”就是“自然”的代表。“天人合一”有两层意思:一是天人一致。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二是天人相应,或天人相通。是说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表明人与自然的一致与相通。我国已故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对“天人合一”的解释是:天,就是大自然;人,就是人类;合,就是互相理解,结成友谊。人类只是天地万物中的一个部分,人与自然是息息相通的一体,某种意义上说,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要生存,就要发展经济,这是没有错的。但是,发展经济不一定要以破坏环境为前提为代价。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证明了这一点。应该说我国出现的“雾霾”,就是曾经的不科学发展带来的后果。

好在我们已经逐步认识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我们认识到必须坚持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之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归根到底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其本质就是一个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与自然从远古天然和谐,到近代工业革命时期的征服与对抗,到当代的自觉调整,努力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文明,这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这一矛盾运动和对立统一规律的客观反映。更有人认为,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人类的经济发展,只有敬畏自然并遵循自然规律,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真正实现科学而不破坏自然环境的发展。

人是社会的人,更是自然的人。人的生存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都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可以说离开自然这个环境,人类就寸步难行。人类与自然搞不好关系,最终受伤害的还是人类(也许还伤及其他生物或植物,但我们不是他们,无法获知他们能有什么样的感受),人类因破坏自然环境造成的灾难最终伤害人类,这是人类最大的悲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建设的文明社会,不只是有物质文明还有精神文明,不仅有政治文明还要有生态文明,甚至没有生态文明,人类就无法生存无法生活。因此,在当代建设生态文明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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