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人新说

2017-03-05 01:00唐剑锋
杂文月刊 2017年23期
关键词:纪律检查腐败分子党和人民

●唐剑锋

有报道说战斗在执纪反腐一线17年,如今已是全市纪律检查战线上一把“尖刀”的江西省萍乡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锦辉,工作中虽招惹过不少冷眼和怨恨,但却得到了更多的肯定和支持。“办了这么多案件,得罪了很多人。能理解我的,最后都成了朋友。”

这是李锦辉的工作心得,更是怎样认识朋友、交朋友的秘籍。工作在纪律检查战线上,如果总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却总是“多栽花、少栽刺”,却总是“当老好人”“和稀泥”,就算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起码也是不作为;如果放过了腐败分子,把“小苍蝇”养成“大老虎”,就是失职;情节严重时,甚至就是渎职,就是犯罪。不知你是不是这样看?这样做?

有道是“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才叫忠于职守。如果身在纪律检查战线,如果身在领导岗位,如果肩负责任使命,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人民养你还有什么用?不是我们愿意得罪人,关键看得罪了什么人?他已经腐烂了,他已经腐败了,他已经背叛了信仰,他已经蜕化变质,他已经走向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却因为“怕得罪人”,你不把他们及时揪出来,你不就是和他们同流合污吗?你不就是和他们在本质上没有什么两样吗?不得罪坏人,就是和坏人“穿一条裤子”。

这些腐败分子,这些理想信仰动摇者,这些背叛党和人民事业和利益的人,已经腐败变质了,你不得罪他们,还要他们继续烂下去,不就是助纣为虐吗?按说,不是你得罪他们,而是他们早已得罪了党和人民;你的职责,只是把事实真相公布出来,把他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来,根本不存在得罪人的问题。就算“得罪人”,这样的人你不得罪,你帮助“瞒一头、盖一脚”,你帮忙“捂盖子”,就会得罪党,得罪人民。一个连坏人都不得罪的人,还怎么可能做好人?怎么可能是好人?好人有很多标准,最为重要的一条,就是和坏人划清界限。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是怕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还是怕得罪十三亿人民?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十三亿人民。”这是一笔“政治账”,一笔“交友账”,更是一笔“做人账”。这笔账前,能看出你是什么人,你有什么样的信仰。

得罪腐败分子,还叫得罪人?这是对得罪人的一种误解,得罪腐败分子,那完全是一个正直的人应该做的。做人就得旗帜鲜明,好与坏,正与邪,是与非,黑与白,真理与谬误,那可是水火不相容的;得罪坏人,得罪腐败分子,是做人的忠,是对党的忠,是对人民的忠。在这样的情景之下,得罪坏人,得罪腐败分子就是忠;而不得罪他们,那就是奸。

敢于得罪坏人,敢于得罪腐败分子,你就是好人,你就是尽职尽责,你就是做了该你做的事,你就是做了正确的事。早把坏人、腐败分子揭露出来,或许他们就不至于走到不归之路上去。如果怕这怕那,不得罪坏人,不得罪腐败分子,不仅是忠奸不分,更是养虎为患,等他们一旦成事,他们也会把你这个不坚持原则、没有主见、理想信仰动摇者,踢到一边去。

什么人是朋友?什么人可以做朋友?李锦辉有切身体会:“能理解我的,最后都成了朋友。”如果不能与忠诚干净担当者一道前行,如果不能与忠诚干净担当者交朋友,这样的人,就是得罪了,也只能叫“净化了自己的朋友圈”。朋友不仅仅是理解你的人,更是给予你帮助、支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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