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网络诈骗的防范及对策研究
——以南京工程学院为例

2017-03-12 08:21韩洪生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诈骗罪诈骗犯罪

韩洪生

(南京工程学院, 江苏 南京 211167)

高校网络诈骗的防范及对策研究
——以南京工程学院为例

韩洪生

(南京工程学院, 江苏 南京 211167)

随着网络的普及与飞速发展,各种网络犯罪活动也随之产生,特别是针对防范意识薄弱的高校大学生的网络诈骗也呈现出爆发增长的态势。本文从南京工程学院的网络诈骗案件的数据入手,分析了高校网络诈骗的特点、成因、类型,从犯罪构成的视角提出该校对网络诈骗的防范对策,以期提高学生对网络诈骗的认识,减少学生人身财产的损失和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高校;网络;诈骗;防范;对策

近年来,随着网络和4G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高校大学生通过电脑和手机上网的人数越来越多,网上交友、购物、聊天、游戏等各种活动日益频繁,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也手段多样、品种繁多,让学生防不胜防,不仅给学生的经济造成了严重损失,也给学校、家庭造成了不小的危害。如何增强学生防范网络诈骗的意识,减少网络诈骗的发案率是摆在我们高校管理者面前的现实而迫切的任务,值得我们深刻思考。

一、网络诈骗犯罪的概念

网络诈骗犯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它首先要符合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犯罪构成,然后还要有利用网络、计算机来实施犯罪的特殊构成条件或手段。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即构成诈骗罪。由此可见,诈骗罪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企图,并且要有欺骗的方法,使受害人产生了错误的认识和意思表示,从而做出了错误的处分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犯罪的定义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它是属于诈骗罪的范畴,只不过是利用网络来实施的一种特殊犯罪,如201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五条规定认为,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也适用刑法诈骗罪来认定处罚。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这是一种新型的利用网络和计算机来实施的一种诈骗犯罪,应当单独成立新的网络诈骗罪的罪名。从目前的发案情况和严重后果来看,我认为原先的传统诈骗罪的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网络诈骗犯罪的现状,必须重新定义网络诈骗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整合所有的打击力量和资源手段,从重从严打击网络诈骗犯罪。所以说对网络诈骗犯罪的定义,我们应该用适应新时代新情况的新技术、新概念来重新定义,可以认为网络诈骗犯罪是指犯罪行为人利用互联网和计算机的设备和技术手段以及各种软件和程序,通过编造虚假的事实使受害人产生恐惧或错误认识,从而故意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高校网络诈骗犯罪是指网络诈骗的行为其犯罪行为的发生、行为的结果或者行为人必有一项与高校的师生员工、财物、地点或范围有相关的联系。

二、南京工程学院网络诈骗犯罪的数据现状分析

本次问卷调查以南京工程学院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共四个年级的350名学生为对象,发放问卷350份,收回有效问卷316份,其中男生200名,女生116名,回收有效率达90.3%,符合统计学调查问卷标准,可以作为研究数据使用。

1.高校学生是较易遭受网络诈骗的群体,而且犯罪分子非常容易得逞,难度较低。

从调查数据上看,遭受过网络诈骗的人数达53.2%,被骗1-2次占34.5%,四次以上的占12.7%,认为学校网络诈骗很容易发生的占到了70.3%。

2.学生遭受的损失大部分在100元以下,但人数众多,对学生的生活学习造成了影响,并且学生主要认为是社会和自身的原因才导致了诈骗案件的发生。

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学生被骗的财产损失100元以下的占81.3%,1000元以下共计占到了被骗学生总数的97.2%,虽然单个学生的损失不大,但总人数巨大,从而导致被诈骗的财产损失数额巨大。并且认为网络诈骗犯罪对自己的学习生活有影响的学生占到了74.6%。他们认为自己受骗是因为自身警惕性不高造成的人数占受骗学生总数的60.4%,而认为是社会风气大环境所造成的人数也占受骗学生总数的30.1%。

3.加强学生自身的防范意识和学校的防诈骗宣传教育,是完全可以避免高校内部的网络诈骗犯罪的发生的。

从调查数据上看,认为学校防诈骗宣传教育做得好的占55.4%,而且73.4%的学生认为通过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是可以避免被骗的。

4.学生的私人手机和电脑是其了解网络诈骗的主要途径,也是其被骗的主要途径。

从调查数据来看,学生通过手机被骗是主要渠道的占51.4%,通过私人电脑被骗的占23.3%,诈骗信息从QQ和手机短信上获得的占66.5%,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知道并了解网络诈骗的学生占48.4%,通过学校和公安机关宣传后知道并了解的仅占29.2%,学生对网络诈骗采取的防范程度均低于33%,这说明学生的防范意识还是不太强,而且也没有特别有效的防范手段。

三、高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

1.受害者人数多,损失大。根据教育部2015年统计的数据,我国目前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已达3559万人,位居世界第一。因为高校在校生的总数巨大,所以哪怕是一年只有千分之一的学生被骗一次也是几十万人次,如果每人仅被骗100元,加起来的损失也将是几千万元的损失,何况有的学生一年被骗达4次以上,有的一次被骗达万元,所以说高校网络诈骗犯罪的首要特点是受害者人数较多,财产损失巨大。

2.不报案、不求助的特点明显。从高校网络诈骗犯罪的现状来看,学生对发生的诈骗案件报案求助的数量很少,网络诈骗犯罪的黑数巨大[1]。多数人认为一是损失不大,不值得报案;二是认为报案太麻烦,而且即使报案了,公安机关也不一定能抓住犯罪分子,所以导致了学生对网络诈骗案的报案率极低,大多数人选择保持沉默,不和犯罪分子计较,最后不了了之,有的害怕老师批评,被骗后甚至连老师也不敢报告,因为老师在平时的安全教育和防诈骗知识讲座中早就提醒过多次,学生认为自己被骗后如果对老师讲,老师肯定会批评自己在平时的安全学习中不认真,所以他们大多数人不会向老师汇报,而是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3.受诈骗的重复性很强。因为学生发生案件后大多数选择不报警,导致学生对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认识不足,起到的宣传教育效果也不明显,结果许多学生在相同或类似的案件上重复被骗,还有的同学一次被骗后认为不会再被同样的问题骗,心理上产生了轻视的心态,结果导致放松了安全保护的弦,被犯罪分子稍加改变或伪装后,又一而再再而三的被骗,损失惨重。

四、高校网络诈骗犯罪的防控对策

1.对学生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其防范意识,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高校是高智力人群聚结的地方,是知识传播最快的地方。如何把防范网络诈骗犯罪的知识传递给学生,让学生掌握应对各种网络诈骗犯罪的技能,是目前我们高校管理者所缺失的。学校要在新生进校的安全教育第一课,就向他们讲解各种网络诈骗犯罪的知识,让他们分辨清楚各种诈骗的伎俩,平时要不定期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班会和案例宣传报告会,提高他们的认识和警惕性,只有让学生时刻保持防范的意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才不会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从而有效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2.学校要做好摸排线索的收集工作,消除学校中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隐患。当前高校中确实存在一批各类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代理人和下线,他们利用高校学生的有利身份条件,熟悉学生的学习生活规律、思想动态和心理规律,在学校的宣传广告栏、宿舍、教室、食堂、厕所等隐蔽地点,张贴各类宣传广告,利用学生手机APP软件、QQ、微信等网络空间,发送各类电子广告诈骗信息,引诱学生上当。高校的保卫部门、学工部门、后勤管理人员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学校中网络诈骗犯罪的各种不利因素和信息,要多方面、多部门、多手段做好诈骗信息的摸排和收集工作,发现证据确凿、线索明确的,应及时清理和打击,把各类诈骗犯罪信息的苗头消灭在萌芽阶段,有效减少校园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发生。

3.社会各部门要齐抓共管,有效压缩网络诈骗犯罪的生存空间。高校不是封闭的真空,它和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做好高校内部教育管理工作的同时,社会上的各相关部门也要齐抓共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通力合作,形成社会共同管理的合力,最大限度地压缩诈骗网站生存的空间[2],从而减少高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电信运营服务商要从信息发布的源头就要加强管理,对各种网络广告、弹出页面窗口、钓鱼网站的虚假信息,发现后一律封杀消号、断网。采用网络身份实名制,认真审核各类信息的真伪和发布者的资质以及服务器租用者的真实身份,建立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黑名单,让有诈骗污点的人在网络空间中无法生存。公安机关要和电信部门及时交换信息,加强合作,如果证据确凿,要及时布控,使网络诈骗犯罪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新闻报纸和电台、电视台要用生动真实的案例来加强宣传报道,让主流媒体的声音武装人们的思想,让人们熟悉各种类型的网络诈骗手段,提高自身抵制网络诈骗的能力,从而避免被骗。

4.国家相关部委要积极推进网络诈骗犯罪的立法工作,公安机关依法加大对各类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的打击。当前网络诈骗犯罪行为高发,其行为已极大地扰乱了社会的管理秩序,损害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原先刑法条文已不能适应当前网络诈骗犯罪的现状,只有从法律的源头重新认定网络诈骗犯罪的构成,规定好网络诈骗犯罪的主体条件、客体条件、犯罪的情节、犯罪的数额认定等方面,让公安机关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能因为以前诈骗罪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才能立案、给受害人造成严重损失或伤害的后果才能处理等老问题困扰警方的立案和侦破工作,削弱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

总之,高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当前高校高发高危害的一类案件,只要社会重视,加强立法,加大防范网络诈骗的宣传力度,对学生做好引导和教育,让学生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不随便在网上泄露个人的重要信息,不贪图小便宜,不轻易在网上向陌生人汇款转账,时刻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高校网络诈骗的案件数量一定会减少,学生一定会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网络学习生活环境,高校仍将是学生大学时代最美好的记忆。

[1] 于志刚,于冲.网络犯罪的罪名体系与发展思路[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

[2] 陈魏.浅谈网络犯罪的特点与趋势[J].硅谷,2011(3):167.

[责任编辑 宋占业]

Research on the Prevention and Countermeasure of Network Fraud in Universities ——A Case Study of Nan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HAN Hong-sheng

(Nan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Nanjing 211167, China)

With the popularization and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network, various kinds of cyber-crime activities have also started to emerge, especially the flooding network fraud for college students who have weak consciousnes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causes and types of network fraud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from the analysis of the data of cyber-crime in Nan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to prevent cyber scam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rime constitution. The paper aims to improve students' understanding of network fraud, in the same time reduce loss of personal property and the occurrence of cyber-crime cases.

universities; network fraud prevention; prevention countermeasures

2017-02-17

韩洪生(1974-),男,江苏金坛人,法学硕士,南京工程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法学和教育管理。

10.3969/j.issn.1671-7864.2017.04.029

G647

A

1671-7864(2017)04-00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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