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梅
(江苏省邳州明德实验学校 221300)
前一段时间参与了不少数学教研活动,范围大的有大市级的示范课《一元一次不等式组》,范围稍小的有县区级公开课《二元一次方程》,范围更小的有备课组内的研讨课《互逆命题》,但无一例外全是运用了“合作学习”的方式.现在的教学,尤其是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研讨课……只要不是自己关起门来上课,仿佛如果不进行“合作学习”,就无法让课堂显得生动、就无法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就无法体现出新课标的思想内涵.近段时间,随着“学讲计划”的推进,这种凡上课必“合作”的形势更加明显,笔者通过观察与交流,发现“合作学习”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一样美好,其中有许多新的问题需要面对.
不可否认,“合作学习”有其他学习方式无可取代的优点,但是随着对这种学习方式的深入细致研究,笔者认为这种“合作学习”热的背后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这需要教师冷静思考.
1.“合作学习”滥用,导致独立解决问题能力衰退
所谓“合作学习”的滥用,就是不论什么时间,什么环节,都采用“小组合作”的学习形式.大家知道,课堂教学分为诸多的环节,而每一个环节所培养学生的能力各有不同,有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并解决问题能力的,有培养学生空间想象能力的,有培养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显然,“合作学习”重点在于培养学生协作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如果滥用“合作学习”,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