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视域下生态文明建设的实现路径探析

2017-05-30 10:48李仁银
邓小平研究 2017年2期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

李仁银

〔摘要〕民生问题既是关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现实问题,也是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大力建设生态文明,努力改善人居生活环境,不断保障民众生态权益,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民生需要,也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战略部署,必须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优化“五位一体”布局,将生态民生建设置于突出位置。要大力健全生态文明制度,筑牢生态民生建设的制度保障。要积极培育生态文明意识,营造生态民生建设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生态民生;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

〔中图分类号〕D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0921(2017)02-0045-09

马克思关于“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1〕的观点,指出了自然环境在社会存在和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凸显了人的主体和核心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为指导,针对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矛盾突出的现实状况,从战略高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创造性地提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2〕,“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整体,对自然界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利用不讲建设”〔3〕,“老百姓过去‘盼温饱现在‘盼环保,过去‘求生存现在‘求生态”〔4〕等一系列科学论断和重要观点,不仅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生态文明发展的规律,而且为当前我国推动生态民生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指明了现实路径。

一、优化“五位一体”布局,将生态民生建设置于突出位置

马克思认为:自然界是人赖以生存的基础,“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互相影响。他们只有以一定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5〕。同时,他又告诫人们:“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6〕。马克思不仅强调了自然界对人的生存、生产和发展的重要性,也凸显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则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他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7〕,“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8〕,“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9〕。为此,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要立足于“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将生态民生建设置于突出位置。(一)科学把握發展与保护的关系,将生态环境保护上升到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马克思曾尖锐批判资本主义生产导致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出现了严重的生态危机,剥夺了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态权益。对此,他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技巧的进步。”〔10〕同样,资本主义工业的进步使自然资源再生能力下降,空气、水、土壤等遭到污染,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深受其害。总之,“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不过是人的对象,不过是有用物;它不再被视为自发的力量”〔11〕。由以上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与自然的关系的论述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经济的最初发展走的是一条对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掠夺式开发和严重破坏的路子。事实证明这是一条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之路。为此,我们要引以为戒,科学把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将生态环境保护上升到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

第一,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的战略高度,统筹好经济发展与资源利用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随着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对外贸易总量不断攀升,在一定程度上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加大了对资源的需求,而且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贫乏,经济发展使资源需求与国内供给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所需的主要资源,如石油、铁矿石、铜、铝等大都依赖进口,严重的资源依赖使我国经济发展受到诸多国际因素的制约。因此,当务之急,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坚持资源节约与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并重,提高能源自给能力,降低资源需求对外依赖度,积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12〕。

第二,要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为人民的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发达国家上百年来发展经济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对自然的贪婪索取,造成了资源短缺、生态退化、环境污染,人与自然关系紧张,人们的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威胁。而我国长期以来,由于走的是一条粗放式的经济发展道路,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在我国也不同程度地集中体现。生态环境一旦严重破坏,就很难治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生产生活势必会受到重大影响。为此,我们要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13〕。(二)优化“五位一体”布局,将生态文明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14〕

第一,要将生态文明融入经济建设。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过多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忽视了环境保护和生态效益,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水、大气、土壤等遭受到了严重污染。据2013年2月20日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显示,我国一些地方出现了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癌症村,就连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浅层地下水也普遍检测出了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物质。大规模工业化带来的空气污染也在不断加剧,大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三种主要污染物含量过高,致使雾霾天气、PM25检测爆表等现象在一些城市频现。此外,一些地区尤其是农村,土壤中不同程度地出现重金属污染超标。这一系列因片面追求工业发展而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对民生的保障和改善带来了严重威胁,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此,一方面,我们要紧紧抓住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契机,坚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改变以往过多强调重工业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走依靠科技创新,技术进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强对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切实保障和改善人居环境。

第二,要将生态文明融入政治建设。近年来频发的群体性环保事件,充分暴露了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目光短視,仍然固守片面追求GDP增长为主要考量标准的政绩观,而不惜以牺牲环境和人民健康为代价。为此,将生态文明融入政治建设,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以生态民生建设为重点,以绿色GDP增长为主要标准的政绩考核体系,并制定出科学可操作的决策、执行、监督、问责等机制,彻底改变传统的政绩考核标准,扭转一些地方政府固化的发展思维。另一方面,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提高地方政府协调和化解利益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的治理能力。地方政府既要立足当下,又要着眼未来,维护好当前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充分考虑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

第三,要将生态文明融入文化建设。一方面,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契机,将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融入到文化产业中去。要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壮大我国生态文化产业,推动我国生态文化产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力;另一方面,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度结合,全面提高民众思想道德素质,使“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15〕,成为全民的共识和自觉遵守,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四,要将生态文明融入社会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 改善人居环境,加大生态民生权益的保护。针对当前我国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人居环境恶化,人民生产和生活受到直接影响的情况,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设“美丽中国”,使“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16〕,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17〕。为此,当前要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18〕,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从根源上解决环境污染对人民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的威胁,切实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态民生权益。

二、健全生态文明制度,筑牢生态民生建设的制度保障

马克思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19〕自然界不仅为人类提供了生存必须的基本物质资料,而且为人类社会提供了持续发展的空间。因此,敬重自然、爱护环境,实际上就是保护人类的未来,人类必须由自然征服者的角色转变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一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21〕。而长期以来,我国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由于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和保护力度不够,致使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至今深受其害。因此,当前,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要通过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完善生态文明监督机制,从根源上解决生态环境恶化对人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危害。(一)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22〕这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指明了路径。

第一,加强顶层设计,抓好生态文明制度安排。长期以来,我国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视不够,缺乏科学的顶层设计,在资源资产管理、国土资源空间开发、资源有偿使用和补偿、生态文明行政管理考核、奖惩、问责等制度建设方面缺失,是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恶化、人民生态权益遭受侵害、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发等一系列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根源。为此,一方面,要从思想上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关系人民福祉、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各级地方政府,要有大局意识,长远眼光,切实转变发展理念,将保护生态环境视为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任务,并落实到行动中。另一方面,基于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恶化加剧的事实,从源头上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科学规划、突出重点、量化指标、分类分步实施,加强顶层设计。中央要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全局,打破区域、省际、城际限制,统一部署协调、明确目标、稳步推进、制定出科学完备的近期及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强化对地方政府目标任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的监督追踪、考核审计、奖惩问责,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安排。

第二,建立健全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生态有偿使用和补偿制度。一方面,要“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23〕,各级地方政府要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协助做好资源资产的登记并基于本地区自然资源及经济发展实际,优化国土资源空间开发,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加强监管,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保护。另一方面,完善生态有偿使用和补偿制度。要“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24〕,“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25〕。

第三,建立健全生态文明考评制度。一方面,要将绿色GDP列入到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在考核标准体系设置上,要根据不同地方经济发展和生产生活实际,将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的升迁、任免与节能减排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民众生态权益保障、人居生活改善、经济生态可持续发展等相挂钩,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参考指标。另一方面,要制定出科学、量化、可操作的决策、执行、奖惩、追责等考评体系。对于决策不合理、欺上瞒下、滥用职权、执行不力,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严重生态灾难,危及人民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的,要严格追责,并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终身制,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以儆效尤,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二)多方参与合力共治,完善生态文明监督机制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工程。再好的制度,如果缺乏有效监督,也很难落到实处。长期以来,我国生态文明监督机制不完善,一方面,有的环境执法部门监管不力,监督不透明,老百姓缺乏知情权,有的甚至与相关责任主体相串通,形成利益集团,从中牟利的事件屡屡发生。另一方面,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参与意识薄弱,参与渠道不畅通,参与程序不规范等,也是造成生态文明建设滞后的重要原因。此外,我国尚缺乏独立、成熟的社会组织参与监督,甚至出现个别行业协会或组织沦为某些利益集团的代言人,监督形同虚设。为此,建设生态文明制度,必须要多方参与合力共治,加快完善生态文明监督机制。

第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法律监督。一方面,人大要强化对地方政府執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并根据地方实际,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群体性事件的,要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充分发挥法律威慑和约束作用,确保地方政府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基本生态权益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批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使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发挥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作用。

第二,发挥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监督作用。一方面,要加强对群众环保知识的宣传,调动其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增加人民群众在环保考核评价中的权重,生态环境保护执行的效果,要以人民群众的实际满意度为最高标准,杜绝“摆花架子”、“走过场”,对上负责,对下敷衍塞责。另一方面,要疏通群众监督渠道,制定出科学、规范、易操作的民意监督程序,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要拓宽监督渠道,发挥好各种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一些项目特别是易污染的,如石油、化工、垃圾焚烧等项目的上马,要及时向民众披露相关信息,并按照国家环保标准,做好废渣、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的处理,避免出现因信息不透明、发布不到位,而造成群体性环境事件。

第三,要发挥好民间组织的监督作用,调动其参与环保监督的积极性。一方面,要减少对民间组织的行政干预,确保其独立、公正,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个过程。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民间组织的规范、引导,做好对民间组织人员环保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充分发挥其参与监督的效力,坚决杜绝行会、组织与相关责任主体相串通,谋取不法利益的现象发生。

三、培育生态文明意识,营造生态民生建设的良好氛围

马克思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26〕人是社会的主体,人类通过改造自然的物质实践活动获取生存和发展所需的基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同时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对象性活动中,也在改造着人类自身,改变着自然环境。人类只有服从自然规律,遵循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才能与自然建立融洽和谐的关系,否则,就必然会遭到大自然的惩罚。但是,马克思又指出,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具有主观能动性,人的实践活动受到意识的支配,因为“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27〕。因此,遏制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保障和改善民生,除了加强制度建设外,还要从人们的思想入手,全社会“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28〕,积极培育民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引导民众将生态文明意识内化为自觉的行动,营造出全民共同参与,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的生态民生建设氛围。(一)弘扬生态文明理念,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党的十八大在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民生目标,并就此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就是要求之一。〔29〕为此,要立足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的实际,举全国之力,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为建设生态民生,营造出良好的社会风气。

第一,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必须要以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为指导。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以唯物史观为基础,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强调“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30〕,既凸显了人的主体地位和主观能动作用,蕴含着以人为本,改造自然,造福人类的核心生态伦理取向,又突出了“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31〕。这一敬重自然,遵循规律,坚持自然的基础性地位的基本立场,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使自然与人的本质高度统一的终极目标指明了方向。正如马克思所言:共产主义社会“是人同自然完成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实现了的人道主义”〔32〕。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必须要以其为指导。一方面,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的研究,加大理论研究力度,拓展理论研究广度,用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引导人们树立科学的生态文明观,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另一方面,要推动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时代化、大众化。建设生态文明,离不开广泛的群众支持,而“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33〕。因此,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必须基于当前我国生态环境变化的新特点,抓住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的理论本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34〕,说服群众,让群众掌握,才能营造出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氛围。

第二,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35〕,不仅涵盖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目标和要求,而且还涉及保护国家能源和经济安全,实现人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保障生态权益公正平等的享有、提高公民生态环境保护的素质等生态文明建设的诸多方面。因此,建设生态文明,要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民众将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内化为自觉的行动,做到人人自觉爱护环境、自觉保护环境,形成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风气。

第三,深入挖掘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文化智慧,培育民众的生态文明意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蕴涵着深厚的生态文化思想,如《庄子》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融的“天人合一”思想,《礼记·月令》中“无竭川泽,无漉陂地,无焚山林”,倡导保护自然生态,促进生态平衡的思想等等。中国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经过历代炎黄子孙的传承、弘扬、创新,内容不断丰富,已经深入到民众的内心,是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根基和理论源泉。因此,弘扬生态文明理念,要与中国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相结合,深入挖掘其理论精髓,从中汲取生态智慧,以此来丰富生态文明理念内涵,并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弘扬,使民众世代传扬,烘托出热烈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二)唤醒民众生态环保意识,增强全民践行环保的责任担当生态民生建设,涉及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而长期以来,民众生态环保意识淡薄,环保责任担当缺失,也是造成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因此,唤醒民众生态环保意识,增强全民践行环保的责任担当,在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形势下,尤为重要。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36〕。

第一,加强生态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培育全民生态环保责任。一方面,在宣传内容上,既要将日常环保知识、生态道德意识、资源节约意识、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等纳入到宣传教育内容,又要将国家最新的节能环保技术等推广普及,使人民群众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与其生活息息相关,从而提高生态环保自律意识。另一方面,在宣传教育形式上,既要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年龄阶段群众的需求,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作出更多生态环保科普作品,又要深入群众生活,让生态环保宣传深入社区、村镇,加快生态环保知识的推广、普及,唤醒民众生态环保意识,培育全民环保责任。同时,要创新宣传教育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便捷了解和掌握生态环保知识。

第二,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消费观。一方面,政府要发挥积极作用,倡导民众绿色、低碳生活,大力推广绿色节能日常家用产品的购置,并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上给予支持,引导民众绿色消费。另一方面,要通过典型示范,表彰奖励等方式,引导民众“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37〕,积极参与绿色、低碳生活的宣传和创建,增强全民践行环保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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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生胡学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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