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招实施“大法援” 全城共谱“平安曲”

2017-06-05 14:20阳树新广东省广州市法律援助处
司法所工作 2017年4期
关键词:法律援助工作站广州市

文 阳树新[广东省广州市法律援助处]

法援行动

十招实施“大法援” 全城共谱“平安曲”

文 阳树新[广东省广州市法律援助处]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副主任白仲清(右)和业务一科科长邱建军(左)接受受援人罗某(中)赠送锦旗

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法律援助处通过落实十项措施构建“大法律援助”格局,实行跨部门跨地域合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发展社会组织,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保障社会稳定、实现平安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指导和协助全市各区司法行政机关成立了区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全市各街(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看守所、法院、司法所、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劳动仲裁院、青年文化宫和警备区及武装部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主动联系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老龄委、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等单位,依托它们设立了以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为特定援助对象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委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目前,全市已拥有法律援助机构12家(其中市属1家、区属11家,全部实现临街一层,服务大厅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并配备无障碍设施等),共设立工作站360个、联络点2083个。所有工作站(点)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案件初审服务,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打造了“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群众能够便利地获取有效的法律帮助和高品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律师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现场解答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咨询

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是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就案件的转递、操作流程等进行规范。二是以市司法局名义下发《关于规范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设立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意见》,明确人民法院和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的规范和要求。三是积极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与公检法建立速裁专用通道,通过建立联络员、文书规范化等机制,畅通刑事速裁程序;建立刑事案件速裁专用律师库,在全市法律援助律师库中遴选和培训170名具有刑事案件承办经验的律师,作为驻看守所、基层法院的刑事案件速裁值班律师;制作《刑事速裁法律咨询笔录》规范值班律师的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制作《刑事速裁程序问答》向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派发。2016年,全市驻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驻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提供刑事速裁法律援助服务3076人次。

建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设立6家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搜集整理全市200多名少数民族律师的执业信息,依托全市200多名少数民族律师和其中的20多名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律师,有针对性地为少数民族受援人提供便利、贴心的法律援助服务;建立语言翻译资源库,为少数民族受援人免费提供语言翻译服务;在来穗少数民族群众聚集区域聘请21名少数民族法律援助联络员;印发《广州市法律援助指南》(汉语·英语双语版、汉语·维吾尔语双语版),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宣传和申请指引;与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协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越秀区光塔街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不定期指派工作人员到清真寺等少数民族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系列法律咨询活动,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指导海珠区专门成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专家律师服务队,并在江海街江贝社区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联络点。2011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先后为6000多名少数民族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000余宗。

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

开展军人军属法律顾问专项普法活动

开展青少年法律援助。在全市法律援助律师库中严格遴选300余名办理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方面有经验、业务能力强的执业律师,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律师库;与团市委签订《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项工作合作备忘录》,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与市关工委和团市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遇到重大或复杂问题,由相关部门一同协商、联合办理。受理未成年人被侵权案件时,根据未成年人的精神状态,在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下,建议团市委安排专门从事未成年人心理工作的社工为其进行免费的心理疏导服务。与团市委、市妇联建立未成年人突发侵权案件维权联动机制,完善对被害人及其家庭的救助途径。

开展妇女法律援助。在市妇联和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广州站)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从律师库中遴选10名办理妇女维权案件方面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执业律师,组建妇女权益保护专业律师库,并从中选派工作站值班律师,定期为妇女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指引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开通妇女法律援助直通车,将符合条件的案件直接移送至市法律援助处并指派律师提供援助。与市妇联试行建立妇女突发被侵权案件处理联动机制,由相关部门及时介入突发侵权案件,共同维护妇女权益。

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配合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作“法律援助指南”(手语版)视频,发放给各区法律援助机构和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接待有听力障碍的残障人士;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到福利院和残疾人家中,开展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法律维权等服务;开展“为残疾人送关爱”活动,派专人为全市各区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配送轮椅等设备及培训资料、宣传资料,实行上门服务制度,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便利。目前,广州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实现市区两级全覆盖。

开展军(警)法律援助。与市委政法委、广州警备区政治部、市双拥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范围逐步扩大,军地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更加畅通;组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队,由军队法律顾问处、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同考察推荐;与市公安局和市戒毒局(监狱系统)建立工作机制,对全市因公致残的公安、戒毒(监狱)警察(以下简称“警察”)和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警察家属,包括该警察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由该警察生前供养的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的兄弟姐妹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与相关政法机关建立联络机制,及时掌握相关人员的信息和法律援助需求,切实做好涉警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警察或家属开辟绿色通道,并选派有执业经验的法律援助律师承办案件,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确保“从优待警”政策落到实处。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开展“法治阳光、法援敬老”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活动

开展来穗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在全国率先启动“农民工法律援助直通车”活动,推出十大便民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出台有关文件,规定对农民工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水上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及群体性纠纷等六类案件免予经济审查,律师事务所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全国60多个城市建立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解决外来务工人员跨地域维权案件调查取证难、信息查询难等问题;遴选25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过硬、责任心强、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组成办理群体性、危害国家安全等重大、敏感案件的维稳工作法律援助律师团,建立办理涉稳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机制;建立群体性纠纷法律援助案件免审制度,简化法律援助申请程序;建立“调解前置”机制,实现群体性纠纷高效化解。2016年,全市共办理群体性案件238件,其中,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承办“水果营行”劳资纠纷案,为500多名员工追回欠薪和经济补偿金587万余元;承办“蓝姆汽车设备有限公司”劳资纠纷案,为241名员工追回欠薪和经济补偿金近800万元等。

联络高校合作筹组法律援助“后备军”。分别与广东财经大学、广州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和广东金融学院等高校法学院建立教学实践基地、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等,将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与理论研究优势和法律援助实践相结合,全面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与市法学研究会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共享双方资源,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培育社会力量扩展“大法援”队伍。一是在全国率先开设“法律专家门诊”。从高校和律师协会等单位中聘请23名资深律师和1名心理学专家组成法律援助专家团,在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开设“法律专家门诊”窗口,定期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心理咨询服务或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市司法局门户网、政务微博和本级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及接待大厅提前一周预告专家姓名、值班时间等门诊信息,方便群众电话预约及现场咨询。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邀请专家进行“把脉会诊”,提出案件的办理方法和指导意见。每年举办法律援助专家工作座谈会暨专家续聘仪式,邀请专家参加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案卷质量评核,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先后有1000多名困难群众接受了专家提供的优质服务。

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开展“法援有爱·夕阳更红”项目宣传活动

二是在全省率先设立法律援助基金会。为搭建法律援助爱心平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更大程度满足不同人群的法律援助需求,经由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拨付原始基金的全省首家致力于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公募基金会——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于2016年5月完成法定登记程序,正式开始向社会募集资金。筹集到的善款主要用于资助贫困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获得法律援助服务以及开展法律援助相关活动。目前,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法援护苗”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法援有爱·夕阳更红”老年人权益保护等项目已在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同步实施。

三是在全省率先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免费诉讼担保机制。为破解受援人因无力提供相应担保而不能申请诉讼保全的难题,有效保障受援人打赢官司能拿得到钱,先后与市融资担保和益建融资担保两家有限公司签订《法律援助案件诉讼保全免费担保合作协议》。凡符合“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受援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下;追索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受援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下;担保公司经审查后同意的其他案件”等四种情形的,受援人在掌握相对人相关财产线索的情况下,可申请担保。经担保公司审核通过后,愿意就特定案件为受援人免费提供单笔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保全担保。目前,已为60多名受援人办理免费诉讼保全担保手续,总保额达400余万元。

四是在全省率先设立指导法律援助工作的专门委员会。结合市律师协会换届选举,在市第九届律师协会设立指导法律援助工作的专门委员会——广州市律师协会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由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和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代表组成,打造法律援助律师交流平台,助推法律援助事业更好发展。

五是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完善法律援助律师准入机制,建立市、区两级联动法律援助律师库,并实行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及网站公示。共招募1380名法律援助律师,其中33名律师先后荣获“广州市爱心法律援助律师”称号、4名法律援助律师在全省首届律师技能大赛中分别荣获一、二等奖。

六是组建广州市法律援助师资团。在全市各区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律师中公开招募10名成员,组建广州市法律援助师资团,为全市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作授课辅导,不断提高法律援助队伍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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