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金融将为中小型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带来强劲助力

2017-06-15 18:26王一鸣编辑王雯慧
中国农村科技 2017年6期
关键词:科技农业企业

文|王一鸣 编辑|王雯慧

创新金融将为中小型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带来强劲助力

文|王一鸣 编辑|王雯慧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同时也面临生产分散、市场力量薄弱、品质结构有待改善、生产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为了在与自然的“斗争”中取得更好的战果,我们才要发展科技这个“武器”,科学技术,也许恰好是规避农业自然风险的可行道路。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者的需求也随之发生变化,目前消费需求正在从“求生存”向 “求发展”转变。因此,中国农业也需要从传统的“维持生存”阶段走向现代化,而在这其中,科技创新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陈锡文就曾指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重要的就是两方面的创新,其一为经营体系创新,其一为科技创新——就是“从良种的培育到栽培养殖技术的创新,一直到后续的加工储运等等,都要采取新科技,让它产生更高的效益。”

从国际经验上看,农业从传统进入现代,科学技术投入的贡献率将逐步赶超土地、人力、资本等要素的贡献,成为推动农业生产率跨越发展的关键性力量。而相对大公司,中小型企业对技术创新产品的贡献更大。以上世纪80年代的美国为例,中小企业创造的科技成果占当地总成果的百分之七十,大企业人均创造成果仅为中小企业的二分之一。而在国内,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小型企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逐渐增大,数据显示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了80%的新产品和65%的专利技术。

科技创新,归根结底要推进创新技术的产业化,而国外有关资料显示,创新技术产业化过程包括三个阶段:技术研发、产品研发及生产能力开发,完成这三个阶段所需要的资金规模,比例为1:10:100。可见,作为资金密集型活动的后两个阶段和前期研发阶段相比,对于资金的需求是呈指数级增长的。

而实际上,从总量上看,目前我国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投入仅占国内农业生产总值的0.25%,和世界平均水平——1%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就更遑论和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了。

而从相对量上看,我国农业科技产业化的主力——农业科技企业,他们所得到的资金支持就更少了。

据调查,70%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来源于自筹,科技型中小企业中90%均缺乏资金支持。同时,全国近70所农业型高校通过承担科研项目而产生的成果达8000多项,最终转化到现实生产中的仅40%。

中小型农业科技公司正面临着三重困境——首先,是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困境;其次,是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的困境;最后,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资本,犹如企业的血液,那么,谁能来为中国的中小型农业科技公司“输血”呢?

数据显示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了80%的新产品和65%的专利技术。

中小型农业科技公司为何“缺血”

首先看看农业企业融资难。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但同时也是弱质性行业,我国农业尚未完成现代化转型,依然面临生产分散、市场力量薄弱、品质结构有待改善、生产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农业企业也普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管理信息不透明等诸多情况。在缺乏产业链信用数据支撑的情况下,要了解一家农业企业的业务健康程度进而防控风险,对传统金融机构而言成本高昂。

同时,农业又是与自然的“斗争”,即使是农业技术先进的发达国家,其农业的投资周期、回报高低和风险都受到自然条件的影响。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为了在与自然的“斗争”中取得更好的战果,我们才要发展科技这个“武器”,科学技术,也许恰好是规避农业自然风险的可行道路。

其次,看看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难。

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在研发、生产、销售或者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中,由于研发人员变动、经费不足、管理失误,或者技术变迁、市场变化等原因,会面临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研发中断、民事赔偿等各种各样的风险,而我国的农业科技企业还面临高于其他产业的技术、应用及市场风险。

有研究表明,一个农业新品种需要平均7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研发到产业化过程,一项农业新技术推广需要3-4年。而且我国农业科技含量有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也仅为40%,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20%,与发达国家80%转化率差距甚远。如果对科技创业企业的技术实力与市场推广能力缺乏足够的了解,必然无法有效控制风险。

最后,看看中小型公司的融资难。

一家企业在创业初期,往往缺乏稳定的现金流,没有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可作抵押,缺乏经营历史记录与授信数据,传统金融机构往往对其惜贷、慎贷乃至不贷。

据了解,目前也有部分银行推出了针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甚或农业科技创业企业的贷款产品,但由于以上原因,对于农业科技企业而言,依然存在贷款门槛高、手续复杂、产品周期不匹配等障碍。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2006年开始着手发放农业科技贷款,但贷款流程同商业性贷款一样,贷款需有抵押、质押资产,或第三方担保。不仅如此,即使农业科技创新的项目符合政策贷款要求,农业发展银行仍要求企业具有大于项目总投资 1/5 的资本金,或者是有相当经济实力的第三方法人为其担保,取得贷款的门槛较高。

中国农业银行也在2015年推出“科创贷”,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贸易融资、保理等表内外融资业务。虽然针对科创型中小企业轻资产、缺乏传统抵押物的特点,“科创贷”引入各级政府风险补偿机制,允许企业结合自身经营实际,使用抵(质)担保、保证担保、股权或专利权质押、保证保险等多种担保方式进行融资。然而,科创贷的服务范围仅限“纳入各级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支持范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就是说,需要有当地政府做信用背书的企业,才有机会得到贷款。

作为银行业资深人士,深圳汇海易融公司副总裁张琪在接受采访中指出,农业科技企业规模较小,缺乏抵押品,行业风险较大,且授信方式与传统银行的信用信息体系难以融合对接,广大农业科技企业的贷款需求,仅靠传统银行是很难满足的。

彼之砒霜,我之蜜糖

与传统银行相比,行业中有声音认为,互联网创新金融是解决中小科技企业乃至农业科技创新企业的有力武器。

首先,创新金融可以针对中小企业的市场业务流程设计产品,针对中小企业在业务拓展中出现的资金问题提供专属解决方案。有创新金融机构为中小农企、农业科技服务公司打造供应链金融产品,由供应链上的龙头企业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担保,降低信用风险。

如大北农旗下具有产业资本背景的农信互联,基于大北农集团多年深耕养殖行业积累的供应链数据资源,解决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控制风险。

另一家由邵根伙个人投资天使轮的农业互联网金融公司赢众投,则是与具有技术服务实力的第三方公司合作,一方面以较低的成本获得批量优质资产信息,深度介入产业链,另一方面也通过技术服务保证了借款人的稳定生产与高效产出,进而控制了风险。通过这种模式,赢众投既帮助养殖户获得了资金,还为提供技术服务的第三平台拓展了业务,提升了客户体验和客户黏性。

二是通过互联网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工具,能够更好地构建信用体系,完善风险定价体系,使得中小企业端和资金端的信息更趋同。

如京东金融将自身定位为金融科技公司,他们降低成本的技术途径,是构建一个数据驱动的风险控制模型,通过消费场景的创造、交易大数据的积累,丰富完善这个风控模型,并最终降低单笔贷款的风险评估成本。

互联网创新金融不仅能通过大数据降低风险评估成本,更能通过技术手段,使资金端和金融机构,能够对生产的具体数据、过程、资金的走向进行及时跟踪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三是互联网的传播特点还催生了更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形态,如众筹等。众筹模式可分为产品众筹、项目众筹和股权众筹等类型,其中产品众筹可帮助农民以销定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项目众筹可以在帮助企业提高品牌影响力的同时,解决启动资金不足的问题,相当于固定收益的债权信用产品;而股权众筹则相当于股权融资,投资方不仅提供资金,往往还将为项目对接关键资源,在市场推广方面提供助力。

四是质押、抵押品类型的创新。此前已经有上海银行浦东支行、成都银行科技支行、西安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始尝试对品牌、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提供质押贷款产品,但也遭遇了估值、变现困难的问题。而创新金融可在质押、抵押品类型方面进行有益创新,并通过互联网工具解决估值、变现难的问题。

对中小型企业的风险定价体系缺失,是我国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善的痼疾,也是创新金融、普惠金融取得发展的潜在机会。科学技术在改变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生产力、生产关系跨越发展的同时,也在给金融行业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带来一场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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