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营商环境分析及优化对策研究

2017-07-02 03:52
岭南学术研究 2017年1期
关键词:东莞营商企业

(东莞市社会科学院,广东 东莞 523083)

营商环境是指商事主体从事运营活动所面临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包括影响商事主体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营商环境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也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能的重要标志。良好的营商环境会有效促进经济发展[1]。世界银行自2003年起每年发布《营商环境报告》,应用量化指数对全球190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分析。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营商环境的改善可有效缩小收入差距,降低贫困率,促进共同繁荣[2]。

营商环境优势曾是东莞发展最突出的优势之一,推动了东莞在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高速增长,但随着全国改革的深入进行,东莞早期的制度红利、地缘红利已充分释放,曾经的营商环境比较优势渐渐弱化退化,对优质要素资源的吸引力不再明显。东莞要在新一轮发展中占得先机、赢得主动,就必须顺应高标准的开放型经济要求,加快对接国际通行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全面优化综合营商成本,增创营商环境新优势。

一、东莞营商环境的主要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2012年6月东莞出台了《关于建设“六个东莞”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力图重新打造以高营商效率和法治化政府为支撑的东莞营商环境新优势,确保东莞改革开放继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经过几年努力,目前东莞营商环境有了显著优化,现有的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上方面。

(一)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较好

改革开放以来,东莞一直是我国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典范城市,有较好的对外经贸交流合作的机制渠道。近年来,在全球外贸出口普遍下滑的不利环境下,东莞对外贸易和双向投资依然保持相对较好的发展态势,进出口总额位居全国第五,出口增速在全国外贸总额前五名城市中保持第一。在地理区位方面,东莞既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城市,同时又是中欧班列的全国重要始发地之一,作为全国为数不多的“一带一路”双节点城市,在对外贸易上具有显著的地理空间优势。在政策制度方面,2016年东莞被列为全国12个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区域之一,在推动开放型经济体制创新上具有先行先试的制度红利。2015年东莞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是全国最早实现“三互”大通关水陆一体化的城市,外贸通关服务效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在对外经贸交流平台方面,东莞拥有海博会、加博会等一批国际知名的大型展会平台,并积极搭建了中巴总部项目、南非及迪拜“东莞产品展销中心”,在埃塞俄比亚设立中国东莞华坚国际轻工业园,有力助推东莞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综述,在发展开放型经济上,东莞依然具有全国领先的基础条件和比较优势,有利于东莞企业、投资者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国际化水平。

(二)科技创新环境日益优化

创新是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东莞早在2006年就开始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十一五”“十二五”时期每年分别安排10亿元、20亿元支持科技创新。2015年出台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地位。经过几年的政策扶持引导,东莞科技创新环境显著优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取得较好成效。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扶持方面,2015年出台《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育苗造林”行动计划(2015-2017)》,对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专利保护、融资、用地、人才等方面进行倾斜扶持。目前东莞科技型企业已超50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从2010年的336家增至2015年的985家,年均增长2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数已达646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和培育入库数均居广东省地级市首位。在引导企业研发方面,2015年发布了《东莞市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实施办法》《东莞市企业(单位)研发经费投入奖励实施方案》等政策,2015年对826家企业给予研发投入奖励3300万元,对287家企业给予研发投入税前抵扣政策,减免税款8.4亿元。同时,积极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目前东莞已建成市级以上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364家,预计到2020年可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基本覆盖。在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方面,东莞先后出台了《东莞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东莞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不断优化新型研发机构的运营管理机制,强化创新活力和孵化能力。目前东莞已拥有清华创新中心、北大光电研究院、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北航研究院、华中科大工研院等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到2015年末已达27家,累计服务企业超过2万家,引进孵化科技企业140多家,有效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利用和传统企业的技术升级。

(三)投资创业环境不断完善

为推动重大项目投资、民间创业投资,近年来东莞不断完善投资创业环境,提升投资审批、商事登记的服务效率,加大民间投资创业的扶持力度,投资创业环境目前在全国地级城市中处于相对领先水平。在投资审批改革方面,东莞在2014年就开始启动项目投资建设直接落地改革试点,在全国率先实行“先建后验、宽进严管”的投资项目建设模式,通过推广实施企业依法承诺制、备案制和并联审批制度等,成为全国投资审批效率最高、审批时间最短的城市之一。随着投资环境的持续优化,重大投资项目的引进取得显著成效,2012-2015年引进的投资在1亿美元或6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产业项目共171个,总投资额达3760亿元。在商事登记改革方面,东莞是全国商事登记改革试点城市,早在2012年就开始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2013年发出全国首张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同时在全国首创企业集群注册改革中,首创“住所信息申报+负面清单”登记管理改革,首创“互联网+审批中心”改革。2016年省委改革办对全省各市商改情况进行绩效评估,东莞得分居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首位。目前东莞正全力打造商事制度改革的“3.0升级版”,进一步完善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机制,全面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力争东莞商改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在扶持民间创业方面,东莞2015年印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大众创业工程”,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东莞民间创业创新的热情高涨,2015年新登记市场主体12.3万户,其中新登记企业5.5万户,平均每天就有150家企业在东莞诞生。市场主体总量从2010年的51.9万户增长至2015年的71.3万户,年均增长6.6%,企业总量从2010年的11.6万户增长至2015年的25.6万户,年均增长17.2%。目前东莞市场主体总量、企业总量均位居广东省地级市第一。

(四)要素成本环境具有比较优势

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成本是影响企业投资运营的重要因素。在劳动力用工成本方面,近年来东莞着力推动供给侧“降成本”改革,通过合理调节最低工资标准增幅、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水平等方式,缓解企业用工成本增长压力。目前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低于深圳、广州和珠海,与佛山、中山为同一档。从珠三角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较来看,东莞工资水平总体上也是低于深圳、广州和珠海。其中东莞2015年国有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0547元,在珠三角位居第五;集体单位职工工资相对较高,为62518元,在珠三角仅次于珠海位居第二;而其他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则相对较低,为50452元,在珠三角位居第七。东莞目前企业用工成本总体低于深圳、广州、珠海、佛山等城市,与惠州、中山相近,用工成本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具体数据如表1所示。

表1 珠三角城市工资水平(2015年)

在土地成本方面,近年来东莞土地价格总体较为稳定,2015年4季度东莞商业用地价格为7644元/平方米,比2014年1季度的7249元/平方米仅上涨了5.45%,商业用地价格仅相当于深圳的18.9%,在珠三角6个国家级地价监测城市中位居第五;居住用地价格为5748元/平方米,比2014年1季度的5357元/平方米仅上涨了7.3%,居住用地价格仅相当于深圳的13.6%,在珠三角位居第四,表明东莞服务业的用地成本在珠三角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在工业用地方面,2015年4季度东莞工业地价为745元/平方米,比2014年1季度的715元/平方米仅上涨了4.2%,工业用地价格仅相当于深圳的21.44%,用地价格的巨大差异有利于东莞吸收、承接深圳高端制造业的转移。具体数据如表2所示。

表2 珠三角地价监测城市地价比较(2015年4季度)

在水电成本方面,目前各城市的用电价格是由省电网公司统一调配、统一定价,因此同类型城市在电价方面基本相当。在用水价格上,目前东莞大市区的工业用水价格为2.18元/立方米(各镇为1.75、1.95和2.4元/立方米等3个标准),仅相当于广州(3.46元/立方米)的63%、深圳(3.35元/立方米)的65%,也略低于珠海、惠州等城市。在污水处理费方面,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由于东莞污水处理费调整相对有效,目前工业类污水处理费为1.56元/立方米,在珠三角处于相对较高水平,但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相关城市在2016年底前都应调整到1.4元/立方米以上,届时珠三角各市的污水处理费水平预计均大体相当。综合比较来看,东莞用水价格总体仍相对较低,与广州、深圳等城市相比,东莞工业用水成本具有明显优势。具体数据如表3所示。

表3 珠三角城市工业用水价格(2016年)

二、东莞营商环境的主要短板

(一)高素质人才资源较为紧缺

人才资源是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条件,没有充裕的人才资源,企业创新发展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东莞积累了数量较为庞大的劳动力资源,但主要是以低学历、低技能的劳动力为主,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中高级管理人才明显不足,人力资本的总体素质仍相对较低。根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查数据(表38),东莞拥有的大学教育程度人口数为91.83万人,在珠三角位居第四,比佛山少13.25万人,但与广州、深圳差距较大,仅为广州的28.75%、深圳的35.6%。从人力资源结构来看,东莞2015年具有大学教育程度人口占比为11.13%,在珠三角仅位居第六,远低于广州的23.65%、深圳的22.67%。在高端领军人才方面,到2015年底东莞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仅为18人,远远少于苏州(187人)、深圳(115人)、无锡(79人)等先进城市。可见东莞人力资源素质总体仍较低,高层次人才资源与国内先进城市相比差距较大。具体数据如表4所示。

表4 珠三角城市人力资源比较(2015年)

(二)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近年来,东莞着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300多项莞版改革任务陆续铺开,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有效突破,在“三互”大通关、多证联办、项目直接落地等多项改革领先全国,经济运行管理机制和模式不断完善,制度红利持续释放。但也应意识到,相对国际国内先进城市,东莞的政务服务水平仍还存在一定差距,目前经济运行管理机制仍未达到高标准的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的要求,无论在投资便利化、审批便捷化、监管法制化、贸易自由化、金融国际化等诸多方面,还未完全与国际惯例接轨,还有很大改革提升空间。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还正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实施方案虽已出台,但详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仍有待摸索。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负面清单、权力清单仍未能明晰,由于缺乏一个统筹政务服务的统一机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落实步伐仍偏慢,政出多门、政策衔接不紧密等问题仍未解决。新型政商关系尚未建立,对重点企业、优质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力度仍然不足,企业长期反映的如融资难、用地难、留人难等突出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企业营商成本依然偏高,离高水平的政务服务环境标准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三)投融资环境有待优化

企业的成长壮大和转型升级离不开金融资本的支持,一个地区投融资环境的优劣也是影响资本投资的重要因素。东莞拥有数量可观的民间资本,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已超万亿,但金融业的发展依然相对滞后,2015年东莞金融机构法人单位442家,仅相当于深圳的10.11%;金融业增加值401亿元,仅相当于深圳的16.04%;金融业占GDP仅为6.4%,远低于深圳的14.3%。由于金融机构发展相对滞后,目前东莞企业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仍以银行信贷为主,直接融资发展偏慢。2015年东莞新增主板上市企业仅3家,首发募集资金13.6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新增49家,通过协议、做市转让融资额也仅约4亿元,与前几年相比虽已有了显著增长,但仍远不能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使得企业过于依赖间接债务融资,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加剧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与广州、深圳等先进城市相比,东莞的股权投资基金、风投创投基金、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各类新型金融组织发展仍相对滞后,产业和金融的相互融合不足,财政投融资引导资金对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的引导、撬动和放大效应还未充分发挥,民间资本未能得到有效地盘活和融通,对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不够。目前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仍较缓慢,在经济下行背景下,银行对资金的安全性要求更高,信贷主要流向国有企业和大型骨干民企,中小企业借贷困难,贷款利率也更高,目前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35%,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普遍要比基准利率上浮20%-30%以上,而东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成本费用利润率2015年只有3.3%,还不及银行贷款利率,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

(四)园区支撑带动能力尚需增强

产业园区是集聚要素资源、推动经济持续增长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东莞虽然拥有众多产业园区,但层级、档次普遍较低,只有松山湖1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既没有自贸区、国家级新区,也没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水准的产业园区平台与先进城市差距较大,如苏州到2015年末拥有国家级开发区14家,其中3家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9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7家省级以上开发区以约占全市32%的面积,创造了苏州72%的经济总量、78%的工业产值和65%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而东莞园区以占全市30%的土地,仅创造了约21%的经济总量和12%的财政税收。在开放型经济试点城市中,南昌有1个国家高新区、1个国家级新区、2个国家经开区;漳州有1个国家高新区、3个国家经开区;济南有1个国家高新区和1个国家经开区;唐山也有1个国家高新区和1个国家经开区。在开放型经济试点城市中,东莞的园区发展也处于相对滞后态势,没有充分发挥其集聚高端要素资源和优质企业、仍需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溢出、辐射带动周边镇街发展的效应和作用。

(五)公共服务供给依然不足

提升公共配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既是满足市民需求、补齐民生短板的要求,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必要条件。目前东莞在教育、医疗、公共交通、污水处理等方面的供给水平依然欠佳,与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和企业扎根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在教育服务方面,2015年东莞每百名中学生拥有的专任教师为9.65人,低于深圳的12.17人,位居珠三角第四;与中学教师相比,东莞小学教师严重不足,每百名小学生拥有的专任教师仅为2.81人,位居珠三角最末;全市非本市户籍学生仅有23%可入读公办学校,所占比重为珠三角最末。在医疗服务方面,东莞执业医师数量同样严重不足,按常住人口计,每万人拥有的执业医师仅为18.98人,在珠三角位居倒数第二。在公共交通方面,东莞每万人拥有的公共汽车仅为5.94辆,在珠三角位居第六,远落后于深圳(13.29辆)、珠海(11.55辆)、广州(10.52辆)等城市的公共汽车数量;出租车数量也较为紧缺,2015年东莞出租车7761辆,仅相当于广州的35%、深圳的47%,每万人仅拥有出租车9.4辆,远不及珠海(19.6辆)、广州(16.3辆)和深圳(14.6辆)。在污水处理方面,截污管网建设进度缓慢,全市(建成区)截污管网密度仅为1.4公里/平方公里,远低于深圳的4.1公里/平方公里,2014年至今建成次支管网126公里,仅完成总体任务的7%,距离2018年完成1800公里截污次支管网的目标差距较大,任务艰巨。具体数据如表5所示。

表5 珠三角城市公共服务比较(2015年)

三、东莞增创营商环境新优势的思路措施

东莞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就需按照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建设要求,根据高端产业资本、要素资源的实际需求,着力破解转型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加快构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力增创营商环境新优势。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增创政务服务新优势

要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要求,增强率先改革突破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先进城市为标杆,主动对接并率先复制自贸区成功经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各级政府的服务功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建立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模式。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开简政强镇改革,推进市镇两级行政职权清理和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模式,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市镇两级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二是深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着力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创新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加快拓展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进一步提高全流程办理率、上网办理率和网上办结率,加快打造无部门界限、无标准差异的政府服务网络。三是建立主动服务企业长效机制。要强化政府主动服务企业意识,实现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完善服务企业的信息化平台,通过开设企业服务政务微博、掌上服务平台、企业微信群、热线电话等方式,构建全天候、多形式的企业问题受理和服务渠道,及时受理、收集、发布企业的咨询、求助、投诉、建议等各类诉求,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广泛听取企业对相关政策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二)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增创融资服务新优势

要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金融工具、产品和服务创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渠道畅通、风险可控的开放型金融生态新环境。一是创新完善投融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与金融社会资本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和激励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资新兴产业和创新企业;完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用好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和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探索对银行、政策性担保机构等科技信贷业务加大风险分担比例;引导金融机构针对科技创新企业的特点创新融资产品,加大对创新型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探索开展债转股和投贷联动,推动实施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模式。二是全面构建投融资服务体系。以建设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综合试验区为契机,积极引进各类总部型、特色型金融机构,加快整合地方金融资源,推动地方金融机构通过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方式发展壮大,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发展“莞版”金融控股平台,推动东莞金融控股集团做大做强,加强集团内信托、证券、基金、期货等业务板块的联动协同,优化内部资源整合,构建完整的金融产业链条;加快制定新型经济金融发展规划和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引进培育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三是加快拓宽境外投融资渠道。以建立开放型经济新机制为契机,大力提升金融机构的国际化经营水平,拓展和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推动跨境投融资业务创新和外贸金融创新;积极利用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推动本土金融机构有效运用跨境融资规模引入境外低成本资金;鼓励银行采取灵活多样的境外债券承销方式,通过直接跨境发行、担保或“维好协议”等多样化的结构安排,畅通企业境外融资渠道。

(三)加快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增创科技服务新优势

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四众”平台建设,加快新型研发机构“提效扩容”步伐,努力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创新型企业高地和高端人才高地。一是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要充分利用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契机,全力打造“1+2+N”“创新轴—创新廊—创新网”的创新体系,加快把示范区建设成为我市科技创新核心和高质量的创新平台载体;大力推动空间科技城、松山湖国际机器人产业基地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谋划布局一批重点实验室,辐射带动周边镇街创新发展;大力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科技四众平台建设,加大对四众平台建设的财政资助力度,加快构建“四众平台—孵化器—加速器—园区产业化基地”的创新创业孵化产业链体系。二是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研发机构创新发展。依托大学创新城、空间科技城等高科技产业园区,着力推动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清华创新中心、北大光电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发展,优化运营管理机制,强化创新活力和孵化能力,促进基础科研成果向应用成果产业化转化;积极推动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引导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普遍设立研发机构,5亿元以上的基本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三是完善科技创新企业孵化体系。加快实施孵化器筑巢育凤行动计划,围绕“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的孵化链条,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孵化器建设,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孵化器,加大补贴、奖励等扶持力度。依托新型研发机构、重点产业园区和优势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多形式多层次的科技创新企业孵化器。

(四)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增创公共服务新优势

着力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推动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促进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取得突破性提升,全面提高城市承载能力,推动优质要素资源流入,为东莞实现高水平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一是加快形成公共服务供给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进入教育培训、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环保治污等公共服务产业领域;加快发展多种所有制和多种运作管理模式的公共服务产业集团,推动要素资源向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机构集中;推动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化发展,加快形成政府投入保障有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各方积极性充分调动的公共服务供给新机制。二是加大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积极推进基础教育“十项工程”,完善积分入学政策,扩大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全面实施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机制,大力提升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增加优质学位供给;加快整合全市医疗卫生资源,按照组团分区统筹发展格局,规划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提高区域内重点专科、大型设备、高层次人才等优质资源的利用效率;优化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网络,着力提升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的管理运作水平,提升服务品质和供给效率;利用“小山小湖”、边角闲置地块和景观岸线,建设一批方便市民休闲活动的社区公园,增加公共休闲空间。三是提升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统筹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高标准、全覆盖、一体化的城市基础设施网络。加强生态环境修复和综合治理,加快解决水质、大气、土壤等环境污染问题;深入推进重点流域和内河涌整治,加快推进截污次支管网体系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全面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土壤污染来源,实施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加快推进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1] 董志强,魏下海,汤灿晴.制度软环境与经济发展——基于30个大城市营商环境的经验研究[J].管理世界,2012(04):9-20.

[2] 杨涛.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基于鲁苏浙粤四省的比较分析[J].商业经济研究,2015(13):28-31.

[3] 世界银行. 2017年营商环境报告:人人机会平等[DB/OL]. http://chinese.doingbusiness.org/reports/global-reports/doing-business-2017.

猜你喜欢
东莞营商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营商环境“优”,一域发展“暖”
敢为人先的企业——超惠投不动产
东莞固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营商环境软转型
东莞可园琴事
打造营商环境邀您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