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卢梭是法国启蒙思想家,他终生以追求自由与平等为目标,主张以维护公意为政治建设的基石,以人民主权不可以转让和分割为政治建设的先决条件。在他的《社会契约论》及其他著作中,对政体的形式、法律的地位、政府的职能、制度的保障,宗教的作用等提出了系统主张,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为人民民主主权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其追求自由与平等的宪政思想对于当今社会仍然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 自由 平等 公意 主权 法律
作者简介:邢前,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2014级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281
让-雅克·卢梭(1712.6.28-1778.7.2),是十八世纪法国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杰出的民主政论家,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主要著作有《爱弥尔》、《社会契约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新爱洛伊斯》、《忏悔录》等。
卢梭一生都在为自由与平等而战,他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不惜付出沉重的代价。1762年6月11日,巴黎高等法院将《社会契约论》和他的另一部著作《爱弥儿》当众焚毁,还下达了对他的逮捕令,要将他打入监牢,幸得友人及时帮助,卢梭才得以脱逃,开始了长达八年的流亡生涯,他颠沛流离,居无定所,直到逝世,仍背着逃犯的罪名,境况十分凄凉。但面对这种种迫害,卢梭并没有害怕和退缩,他始终坚守这样一个信念:人性原本是善良的,只是当时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扭曲和压迫了人性的自由发展。
卢梭认为:任何好的制度,都应当尊重个人的真正意愿,任何束缚人的自由与平等的制度都是不合理的,都应当被推翻,為此,应不惜去做各种坚决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