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丽敏
【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可见,作文并不仅是写文章的活动,而且是学生体验生活、参与实践,进而用语言文字反映客观现实、表达主观情感的创造性表述过程。从本质上讲,写作文是学生运用语言文字,准确、有条理地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的思维活动。它不仅是语文教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更是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 小学语文 写作教学 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 G6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992-7711(2017)08-1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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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念错位导致水平滞后
(一)定位有失偏颇
《义务教育小学语文新课程标准(2001)》提出小学阶段写作总目标,要求“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能根据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发展书面语言运用能力。”但是,在实际的写作课堂中,不难发现许多教师对写作的目标定位不明确,出现时而过高,时而模糊甚至错位的现象。他们把作文教学理解为片面培养学生作文“能力”,导致学生的作文条框分明,“范文味”十足,造成结构上的完美、感情上的苍白,读起来味如嚼蜡,严重背离作文“表达自己见闻、体验和想法”的要求。叶圣陶先生曾在《对于小学作文教授之意见》一文中说过:“小学作文教授的目的在于令学生能以文字直抒情感,了无隔阂,扑实说理,不生谬误。至于修辞之功,谋篇之巧,初非必要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