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仁鹏
摘 要: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设国家宪法日”,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成为举国瞩目之愿景。放眼全球,美国宪法是近代以降最早颁布、延续时间最长的成文宪法,历经二百余年风雨仍葆活力。本文通过研究美国制宪历史,分析美国宪政协商制度的形成以及政治妥协智慧的功效,发掘其为我国建设法治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带来的启示。
关键词:美国宪法;宪政协商;利益多元;启示
中图分类号:D7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7)07 — 0063 — 03
一、政治妥协的内涵
谈及“妥协”,很多人闻之色变,若在前面加之“政治”二字,人们更易于联想到“屈服”、“投降”等貶义。“政治妥协”并非单纯的利益让步,它实质上是一种正常的政治生态。如果仅把它当做一种政治上的博弈,就会忽视人文主义所倡导的理性和思辨的内涵,也就无法真正理解自由、平等、民主等闪烁着智慧光芒的原则。
马克思认为“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的集中体现”〔1〕。之所以能称之为“集中体现”,其中必然蕴含着各方在政治利益上的妥协。列宁也认为:在斗争中有一种妥协是由于革命进程中错综复杂的情况或特殊困难而采取的机动、通融、妥协的策略〔2〕。这些思想都暗含了他们对政治妥协这种现象的承认以及对宪政协商的肯定。
实际上,政治妥协更多体现的是平等交流的政治姿态和虚怀若谷、大局为重的政治情怀,其不失为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