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嘉+黄琪
摘 要:网络舆论衍生于互联网,网络舆论会带来正面效应的同时,其产生负面效应也不容忽视。本文以“4·1”沪县太伏中学事件为例,从网络舆论的非理性传播这一角度来研究,并探讨从传播主体、意见领袖、传播媒介、法律法规四个方面来促进网络舆论良性发展的措施。
关键词:网络舆论;非理性;传播;沪县太伏中学事件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7)07-0038-02
陈力丹认为:“舆论是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和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对社会发展及有关事态的进程产生影响。其中混杂着理智和非理智的成分” [1]。网络舆论凭借微博、微信、BBS等社交媒体进行传播,在这一平台上,新媒体的开放性和草根性,使得信息传播的门槛降低,相对应信息的质量也参差不齐;另外,现代信息传媒技术所赋予使用者的匿名性,吸纳更多人参与进来,能自由的表达观点,但匿名性又增加了传播者随意发布或转发信息的可能性;最后,公众的关注和舆情的形成,一定程度上能促进事件的解决,但超过一定的界限则容易产生媒介审判。基于此种传播环境之下,网络舆论的理性和非理性传播并行而存。
一、网络舆论非理性传播的现状
网络舆论是网民在社交媒体上表达自身的观点,当一观点形成了一定规模后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非理性传播是公众以“非理性”的形式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观点,造成观点的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