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晶+于京珍+张晓林+马春晓
摘要:近年来,中国高等法学教育快速发展,教育体系不断完善。但是仍然存在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总体不强,适应时代发展的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传统法学灌输式教学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法律实践对法律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便提上了中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日程,因此,有必要以法学课程课堂教学改革为突破口,在创新法学教学模式改革方面做一些探索。
关键词:法学教学;课程体系;形成性评价;评价模式
2017年5月,习近平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同时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1]这就对我们法学专业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做好理论研究和教学,又要深入了解法律实际工作,在教学过程中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而且要身先士卒,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以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理论为指导,转变教学理念
法学教学改革首先需要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论为指导。法治实践离不开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依法治国和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都离不开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作用,法学教学改革更要以此为指导,确立新的教学思想与教育目标,转变教学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