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党报法制报道的几点思考

2017-11-09 10:14李芳
新闻爱好者 2017年9期
关键词:社会热点接地气党报

李芳

【摘要】党报的法制报道是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党报的法制报道工作,要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积极传播法治思想,广泛宣传宪法和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遵守法律的自觉性;要做到客观真实,所报道的具体法律案例要真实准确,符合法律法规;要注重社会效果,既能够满足广大读者对社会热点案例信息的需求,又确保媒体做到尊重司法独立性,做到客观、公正、中立、透明和时效;要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行使好新闻报道权、媒体监督权;法制报道要接地气,让法制报道为群众喜闻乐见,达到最好的宣传效果。

【关键词】党报;法制报道;客观真实;社会热点;接地气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越来越重要,党报在法制宣传报道方面也承载着越来越重要的职责。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党报的法制报道作为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承担着“普及法律知识、促进法制建设、弘扬良好道德风尚、传播法制精神”的社会职责。党报的法制报道无论在宣传法律内容方面,还是在反映执法情况和报道法律案例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引导、劝勉、警示和疏导的作用。法制报道作为重要的普法手段,在新闻传播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推行,涉及当事人的命运、声誉和利益,自然会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做好党报的法制报道工作,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一、法制报道要树立法治理念

法制报道最根本的宗旨是要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这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核心和灵魂。作为党报,一方面要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守宪法和法律。另一方面要积极传播法治思想,广泛宣传宪法和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崇尚法律、敬畏法律、尊重法律的意识,提高全社会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党的新闻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这是新时期法制宣传的必然要求。法制报道需要传达的是法治精神,承担着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帮助人们提高法律素养的使命,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启迪。如2015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新乡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刑10年半案件,《河南日报》在同年12月3日刊发了《逮小动物摊上大事不是一个人的悲剧》的报道,对案件进行了详细解读,既解答了公众的疑惑,又传播了相关法律知识,起到了非常好的社会作用。党报的法制报道既要教育和引导社会大众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同时,又要告诉社会大众在遭到不法侵害时,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很多热点事件的报道中,主流媒体必须带头提倡法制和理性,不能用媒体审判讨好公众的嗜好,那样必将对和谐社会产生更大的伤害。”[1]只有广泛宣传法治精神,并将其贯穿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让法治精神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行动指南,真正做到信法、守法,才能真正把我国的法治建设推向新的历史阶段。

在法治建设中,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党报的法制报道不但要做好法律法规的解疑释惑,也要做好法律公平、正义精神的传递与弘扬;不但要对一些重要法律事件进行必要的案情介绍,也要传递法律事件体现的法律价值和法律内涵;不但要做好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的客观报道,而且要对案件的法律适用情形和立法精神进行深入解读,及时回答公众疑问。树立法治理念,要求党报工作者要有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尊重法律规定的保密权、沉默权和亲亲相隐制度,运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把握合法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机会。在涉法案件的新闻报道过程中,对涉及国家需要保密的事项,必须无条件保密;对涉及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等信息资料,应该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格保密;对涉及当事人的身份、肖像、档案材料等个人信息,在非必要或未经当事人许可的情况下必须严格保密;特别是在未成年人犯罪领域,更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能直接公开当事人的姓名、亲属及家庭背景等情况。党报工作者不能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思想和“我是媒体我怕谁”的特权意识。要及时了解法律变化,找准自己活动的底线。从一些法制新闻报道中,如大学生掏鸟窝案件、人大毕业生嫖娼案、一些电信诈骗案的新闻报道,新闻媒体对人民法院关于金融诈骗罪量刑规定进行的解读,新闻媒体对诸如浙江吴英非法集资案、南京许霆案等一些具体案件判决合理性的质疑,都体现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通过这些法制新闻报道,一方面向公众普及了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向广大群众传递了法律精神,使公众不但要“知法”“懂法”,更要“信法”,真正在全社会树立法治理念。

二、法制报道要做到客观真实

新闻与法律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就是真实。“新闻记者借助选择事实、选择旁观者的见解,把那种反映事实真相的说法凸显出来,才能有效地引导受众的认识。”[2]法制报道的真实性,要求在新闻报道中每一个具体的新闻事实必须合乎客观实际,法制报道在写作过程中的思考、提炼、整理,所用字、词、句,引用证据,编制标题等,都要准确无误,客观真实;有关法律事件的表述要真实,事件情节的叙述要真实,事件中人物的语言和心理活动的描写要真实,人物思想变化的介绍要真实。法制报道不能过分渲染夸张,不能以想象代替事实;法律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要真实准确,经得起核对;法律事件的背景介绍,包括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与其他事物的聯系要真实;不仅所报道的单个法律事件要真实准确,而且在对法律事件的把握上,要做到本质上以及发展趋势上真实准确,使法制报道体现局部真实和整体真实的统一,杜绝片面性和绝对化的报道。

法制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不等于不加分析、不予取舍的有闻必录。要正确把握法制新闻的真实性,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法制新闻发生的事实,进行客观、公正、符合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研判,从而保证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并在此基础上保证正确的舆论导向。正如《华尔街日报》主编保罗斯·泰格所说,最重要的因素是遵循事实。法制报道必须完全立足事实、引用事实,并以事实为根据进行判断,事实性真实是法制新闻真实最重要、最突出的特性。而这一真实性需要法制新闻工作者深入实际、认真采访,才能得到“第一手资料”。通过对事实的反映和再现,是法制报道真实性的核心环节。法制报道必须源于事实,恪守真实,不夸张、不虚构,努力做到法律真实。党报法制报道要传播事实真相,就要求党报广大新闻工作者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所涉及的司法机关、法律事件、涉法案件及当事人和执法、司法工作人员的司法行为进行报道时,必须真正做到用法律事实说话,不偏不倚、客观报道、公正报道。如2015年各级党报对一些网络大V违法事件的报道,由于做到了充分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因而赢得了广大读者的认可,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endprint

三、法制报道要注重社会效果

法制报道由于其特殊的社会属性,更容易引起社会的关注。党报作为主流媒体,在法制报道中,更要特别注重社会效果,使党报的法制报道既能够满足广大读者对社会热点案件的关注心理,对热点案件相关信息知情权的需求,起到新闻媒体的告知功能、警示功能、启迪功能和监督功能,又能够使新闻媒体做到尊重司法独立性,保证新闻的客观性、公正性、中立性和时效性。

党报的法制报道要有选择性。对社会上发生的一些涉法案件现场报道要避免血腥场面渲染,不对犯罪手法作详细报道,避免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不对案件现场作案痕迹等细节进行报道,避免给案件的侦破工作带来困难;在案件侦破期间,不对案件侦破进展情况进行报道,避免对案件侦破造成干扰;在案件审理期间,对未经判决的案件,不做对嫌疑人和当事人的定性报道和审判建议等主观性报道;案件报道的过程中,要注意对受害人的保护,包括个人隐私、生理心理健康等;对社会公众人物,包括一些文艺明星、体育明星、社会名人及其家属涉案的新闻报道,要注意把握舆论导向,避免将涉法案件报道错位成娱乐新闻。如前一个时期在新媒体上炒得沸沸扬扬的王宝强、马蓉离婚案,许多党报都非常注意社会效果,没有跟风炒作。法制新闻工作者要与时俱进,认真学习法律方面的新知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亲亲相隐”制度,明确规定“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拒绝作为证人出庭”,这意味着一些重大案件涉案人员的亲属也有权拒绝媒体的采访报道。

党报的法制报道要客观全面。要选择最能传播事实真相的角度进行报道。要善于从法律层面上观察研究法制报道方面的问题,对那些涉法案件要在占有丰富的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问题,研究案件报道可能出现的正面与负面影响问题,把握好舆论导向,增强全局意识,在报道的过程中要做到瞻前顾后,对案件的现状和可能的发展进行认真分析和判断,进行实事求是的报道,透过现象揭示本质,从普通的法制新闻题材中挖掘法律前沿问题,从普通的案例中洞悉新闻背后的法制。增强法制新闻报道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党报的法制报道要正确处理案与法、案与人的关系。在法制报道中既要关注案件,更要关注法律、关注情理,寓法于案、寓理于案,防止出现见案不见法、见案不见理;要善于挖掘案例中的人文内涵,揭示出深刻的道理、情理、法理;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合法合规报道。对于未定论的涉法案件,不能超越诉讼程序,进行预先定性定罪式的报道和评论,而要多作程序性报道,避免出现“无罪变有罪,小罪变大罪,此罪变彼罪”的“媒介审判”现象。法制报道过程中对法律事件的故事情节进行必要渲染和细致刻画是必要的,这样可以使法制报道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但要防止出现对案件细节部分的过度描写和对当事人情感的过度刻画,避免使法制报道故事性、趣味性强而教育性、警示性不够,甚至走向娱乐化的问题。作为党报,对涉法案件的宣传报道,要特别注意对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进行预判,在报道中要增强自律意识,避免为了追求独家报道、吸引读者眼球而千方百计地去挖掘隐私,进行恶意爆料和刻意炒作,而是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确导向。全面公正、真实准确、客观审慎地进行宣传报道。

四、法制报道要关注热点难点问题

密切关注法制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党报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党报的法制报道要善于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报道,向读者揭示法律事件、案例背后那些值得人们深入思考的法律问题、社会问题等,以引起社会的重视,尽快去研究解决这些问题,使政府决策更加合理、科学,同时,培育民众的法治意识、理性和科学精神。如2013年震惊全国的郑州“皇家一号”案,共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260余名、查扣追缴赃款赃物价值近3亿元人民币,分别给予155名违纪违法公安民警、检察官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3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河南日报》对郑州“皇家一号”系列案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及时向社会传递相关案件信息,回应公众关切,向社会大众宣传相关法律,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法制报道具有很强的导向性,作为党报,要在不同的环节履行好法制宣传的责任。既要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立法过程中来,又要加强执法过程中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让执法收到更好的社会效果,在全社会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同时,要加大以案说法的宣传力度,要努力使每一个所报道的案件,都能够成为向广大读者展示法律权威、传递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的载体,能够让广大读者真切感受到法治带来的实惠和便利,通过法制宣传报道,行使好新闻报道权、媒体监督权,着力在全社会培养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着力在全社会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越的观念;着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违法可耻、守法光荣观念。

五、法制报道要接地气

法制报道深受群众的喜爱与推崇,是因为法制报道既具有特殊的社会性、大众性,又具有鲜明的贴近性、传导性。法制新闻必须贴近受众,把读者关注的法律视点,作为法制新闻报道的着力点、兴奋点。党报从事法制新闻宣传的同志,要在法制报道的实践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放低姿态、放下架子,和人民群眾紧密联系起来,通过法制报道,反映群众的诉求。越接地气,越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法制新闻工作者越能够采写出真实可信的新闻,越能够捕捉“法制新闻背后的新闻”,越能够了解和掌握那些更需要关注、更有看点的细节和线索。法制报道要接地气,就是要广泛接触实际、接触老百姓,反映普通民众的愿望、诉求,这样,法制新闻报道才能有底蕴、有内涵,才能有味道、有看头,才能有影响、有力量。法制报道要说老百姓想说的话、讲老百姓能懂的理,让法制报道为群众喜闻乐见,达到宣传法律,解释法律,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宣传效果。

总之,党报法制报道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法律等方方面面,在新形势下,作为党报从事法制新闻报道的编采人员,要适应时代的要求,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业务能力,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如此,才能把党报的法制宣传工作做得更好,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参考文献:

[1]刘建明.新闻的第七要素及新闻见证者[J].新闻爱好者,2016(11).

[2]骆正林.网络炫富事件中社会舆论的三种期待[J].新闻爱好者,2016(11).

(作者单位:河南日报社)

编校:王磊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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