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宋、金军制的异同看宋负金胜

2017-11-10 07:28王海芳
中国民族博览 2017年9期
关键词:宋军骑兵军队

王海芳

(周口师范学院,河南 周口 466000)

从宋、金军制的异同看宋负金胜

王海芳

(周口师范学院,河南 周口 466000)

宋、金二国,宋的兵员数量远过于金,然北宋王朝却在金的进攻下遭遇徽钦二帝北狩,政治腐败确乎原因之一,这也是宋金关系研究的关注点,但是,一场战争不仅紧密联系谋略等软件,而且需要士兵体能、军政建设等硬件做基础,坚固了战争所需的硬件建设可推进、提升战争胜利的比率。

宋朝;金朝;军制

绵延三百年的宋祚以“积弱”著称,党项人的西夏、契丹人的大辽、女真人的金,使这个“孱弱的”中原王朝长期处在战火纷飞中,而女真人的金使三百年的赵宋分裂为两个时期——北宋、南宋。处于一隅的少数民族政权何以能迅速瓦解高于其文明的中原王朝呢?当然,这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学术界在这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然缘于研究旨趣等因素的影响,以军制为专题形式讨论宋负金胜这一问题相对较少,因而拣选出来兵制这一问题来考较,试图通过比较宋、金间异同的军事制度——军法和军政、兵士体能标准及骑兵和装备建设,对宋负金胜的影响进行考察。然缘于史料数量的问题,因而在讨论的过程中以赵宋的军制状况为中心,与金人的军制进行参较。

一、宋金军法、军政的比较

军法是整肃军纪、维护和加强军队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它可“使疲者勇,懦者决,进有辛生,退有必死焉。”[1]

赵宋在军法制定上是与国保持一致的。首先,军队在内部有森严的等级。宋廷要求各级军士要明确自己的军职,严格遵守军职等级,不能有任何越上的行动。这就是贯彻整个朝代的“阶级法”。《阶级法》规定:将领(无论哪一级别)可以随意凌辱兵士,而兵士不能有任何犯上的行为,如稍有冒犯,甚而存在被处死的可能,且上告的权利也被剥夺。如若上告申冤,则判刑。换句话说,作为赵宋的一名士兵,只能无条件地接受上级任何条件的指令,尽管这一军法贯彻了“服从是军人的天职”,增强了军事顺利行进的效率,但是彻底地无条件接受上级的任何指挥也一定程度对军队建设的支柱之一军心建设带来了负面影响。例如北宋时,虎翼军长行武斌在皇帝按例引见时上告指挥使关元而双方均受责一事,韩琦为此专门上奏说:“朝廷不以大体断之,两皆获罪,必然此后兵卒将校渐废阶级之制,但务姑息,以求无过。”[1]那么,即使上告有理,为了维护“阶级之制”,也不能“两皆获罪”,而只能处罚长行武斌。其次,据《武经总要》记载宋军在用兵行军之际军法极严,对瞬息万变的战场也要求标准化、节奏化,如“贼军去阵尚远,弓弩乱射者,斩,谓射力不及之地”、“临阵闻鼓声,合发弓弩而不发,或虽发而箭不尽,不尽谓若众射三箭,己已射二箭之类,及抛弃余箭者,斩”“临阵弓弩已注箭而回顾者,斩”等如仪仗似的、统一的进攻节奏。从以上条法,我们对宋朝军法的严密可见一斑。

然而,宋代军法尽管严密,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却是类似“刑不上大夫”,有选择性的。如北宋初年的王全斌、崔彦进和王仁詹破后蜀时违犯军法,残破城市的行为,经百官集议一致认为应当处死,宋太祖却特令赦免。待到平定南唐后,宋太祖又将王全斌升为节度使,说:“朕以江左未平,虑征南诸将不遵纪律,故抑卿数年,为朕立法,今已克金陵,还卿节钺。”这固然适应了宋初的政治环境,然而在军队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中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他人存在“望其项背”的机率。兵之为兵否,其关键之一在将领。正如俗语说的“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在宋军中,将领多是只知贪敛钱财,军政腐败得一塌糊涂。如南宋初年,赵宋仍处于与金激战的情况下,大将张俊——被誉为南宋中兴四将,却贪财黩货,疯狂兼并土地。在其死后,他的子孙一次就向朝廷捐献租米十万石,这些米来源于两浙路和江东路六个州府的十个县内的张氏的十五个田庄,他们还将淮东路的真州和盱眙军队田产捐赠朝廷,计三万七千多亩。从这一串数字来看,在当时军情那么紧急的情况下,张俊却有如此丰富的收入,军政腐败可见一斑。怪不得朱熹说:“今将帅之选,率皆膏粱騃子,厮役凡流,徒以趋走应对为能,苞苴结托为事。物望素轻,既不为军士所服,而其所以得此差遣,所费已是不赀。以故到军之日,惟务裒敛刻剥,经营贾贩,百种搜罗,以偿债负。债负既足,则又别生希望,愈肆诛求。盖上所以奉权贵,而求升擢,下所以饰子女,而快已私。”[2]将领无视军纪和对士兵的军事训练以及国防形势,一心一意百般克禄,以资享乐,使军队更污浊,失去作战能力。

按宋时法规,在军队里文官武将可以合法役使一定数量的军士。但实际,将领们却非法占有,百般克禄。如北宋仁宗时期的大臣赵卞记载到“(秦陇一带)禁旅虽多,训练盖寡,其间至有匠民,乐工,组绣,机巧,百端名目,多是主帅并以次官员占留手下,或五、七百人,或千余人,并不预逐日教阅之数”。[3]大量役使军士,严重影响了军队有生力量,继而影响到军队的战斗力。在北宋亡国时,有臣僚上奏说:“帅臣,监司与夫守,卒,将,副多違法徇私,使禁卒习奇巧艺能之事。或以组绣而执役,或以机织而致工,或为首饰玩好,或为涂绘文缕,公然占破,做免教习,名编卒伍而行列不知,身为战士而攻守不预。至有因缘请托,升迁阶级,或者众人之上。遂使辕门武功之士困于差役之劳,未作庇身之人复享安闲之利。所以兵阵教习之法日废,工匠技巧之事日多。兵政之弊,一至于此!”[4]对军士的役使,加剧了兵不成兵的局面。将、兵作为军队的两个最基本的因子都不能完成各自角色的扮演,军队还何称军队呢?所以北宋末期,面对即将灭亡的辽军仍是一触即溃。

作为赵宋的对手金人,宋李纲说:“金人训兵十有余年,不用令者,小侧必死,大侧族诛。此法既行,威信已著,侧用刑反少,故能灭契丹,陵中国。”[5]并且,在金军的军队中将领与士兵的地位是相等的,千夫长,百夫长皆只是一种职称名,每临战事均按丁,或户等签发军士,再在其中选“千户,百人长等”,连汉人也不例外。赏善罚恶,恩威并重,公平对待军中每一员,支撑起了金军节节胜利的根底,这也是一支军队立足的根底,军魂的根底。另据支撑南宋川蜀的吴氏家族成员之一吴璘的神道碑记载,金人的军政要求严密,执行过程非常严厉, 如果一卒伍逃散,则往往执行全队诛之的处罚。所以金军士气与宋军相比就如汹涌澎湃的黄河之水,一泻千里。宋军却如死水一样沉寂。

二、宋金士兵体能标准比较

兵士是军队的基本要素。作为士兵,首先必须具备合格的物理条件,也就是身体的综合能力要达到一定的标准,需要有充沛的体力,可以完成一定程度的行军作战要求。那么首先来先看下宋军士兵的物理条件:

宋朝士兵体能标准表

上表列举的是宋代对军士的身高要求,标准同于现今士兵。而针对士兵的体力要求,《宋史·兵志八》载:“凡选禁军,自奉钱三百已上,弓射一石五斗,弩跖三石五斗,等样及龙卫者,并亲阅,一以隶龙卫,神卫。凡骑御马直阙小底,侧阅拱胜,骁骑少壮善射者充。凡弓手,内殿直以下选补殿前指挥使,射一石五斗;御龙弓箭直选补御龙直,御龙骨朵子直,东西班带甲殿侍选补长入祈侯,御龙诸直将,虞候选补十将,射皆一石四斗;东西班,散直选补内殿直,捧日,员僚直,天武,龙卫,神卫,亲从选补诸班直,御龙骨朵子直,弓箭直将虞候选补十将,御龙直长行选补将,虞候,射皆一石三斗;员僚,龙御,骑御马直小底选补散直,射皆一石二斗。凡弩手,东西班带甲殿侍选补长骑祈侯,射四石;御龙弩直将,虞候选补十将,射三石八斗;长行选补将,虞候,射三石五斗。其捧日,天武,龙卫,亲从选补弩手班,御龙弩直着,亦如之。其次别为一等,减二斗。自余殿前指挥使,诸班直以岁久若上名出补外职者,所试弓弩斗力皆逐减,弓自一石三斗至八斗,弩自三石二斗至五斗各有差。”[6]可见,宋代对不同兵种,体力要求也是不同的,且同一兵种不同的番号等级间体能要求是异同的,“凡弩手,东西班带甲殿侍选补长骑祈侯,射四石;御龙弩直将,虞候选补十将,射三石八斗;长行选补将,虞候,射三石五斗。……所试弓弩斗力皆逐减,弓自一石三斗至八斗,弩自三石二斗至五斗各有差”。整体来说,身高和体力的高低决定了宋代士兵兵种的等级。

就金军而言,起初“俗本劲,人多沉雄,兄弟子姓才皆良将,部落保伍技皆锐兵”[7]。即上马为兵、下马为民。随着金人社会不断的汉化,到了金中期也开始对军士体能方面进行要求。《金史·兵志》载:“凡选弩手之制,先以营造尺度杖,其长六尺立之,谓之等杖。取身与杖等,能踏弩至三石,铺弦,解索,登踏闲习,射六箭皆上垛,内二箭中贴者。又选亲军,取身长五尺五寸,善骑射着。猛安,谋克以名上兵部,移点检司,宣徽院试补之。”[7]“护卫二百人,近侍之执兵仗者也,取五品至七品官子孙及宗室并亲军,诸局分承应人,身长五尺六寸这,选试补之。”[7]这就意味着金人开始了规范化、制度化的军政建设,放弃了原有的全民皆兵少数民族兵制特色。

比较宋金间对于所征之兵的标准,宋军由于历史社会缘故,始终对军士在身格上进行要求来区分不同等级的军种,这样有利于优化兵士建制的结构,使不同体能的军士隶属不同的军籍,从而引导将领有效地“因地制宜”地进行军事安排,提高行军的机动战斗力,进而对于不同的军事任务,可以迅速地反应并做出指挥,使军事行动达到最佳兵力组合。相较而言,宋军的士兵应该更具备战斗力,取得战争的胜利,但是宋军并未运用自己的兵士选拔制度并完备这一优势,仅把此作为一成法而束之高阁,但金军来自于以弯弓射大雕的游牧生活为生存模式的少数民族政权,身体素质要远好于“好男不当兵”观念的宋人,且金军注意到了自己士兵来源的优势并贯彻于兵士的选拔过程中。所以,较之宋金间对兵士的选拔,尽管宋军的选拔更严格、严密,但由于拘于形式而在军事力量上低于金军。

三、宋金骑兵和装备建设比较

在冷兵器时代,骑兵的战斗力可以影响到一场战争的局势,致而有人说:“得骑兵,得天下”。而金人之所以能快速地击破宋军守备的关键是有强大的骑兵。宋人章谊说:“金人野战,长于用骑。”[5]这就使得宋人不得不在河北路大量挖沟选塘阻碍金军骑兵。并且金人在排兵布阵的进攻中,骑兵与敌交锋初失败时,不是“兵败如山倒”似的前军变后军无序的后撤,而是能迅速撤回前锋部队,后继部队则迅速挺进,重新组合队列,连续冲锋,给对方以排山倒海的压倒势打击,进而使以步兵为主的宋军很难有还击的机会。金军为了巩固这一优势而为每一正规军配置阿里喜一名——专门针对骑兵而设,他的唯一任务就是承担马匹及战具的保养与维护以及军中杂务,也就是说金军形成了一对一的骑兵后勤配备,这样更进一步坚固了骑兵在冷兵器时代的重要作用。而且在金初,特别重视马政的建设。据记载:金朝初年,完颜阿里和懑在临终前对金太祖说:“马者,甲兵之用,今四方未平,而国俗多以良马殉葬,可禁止之。”[7]可见,金人为了具备强大的骑兵,可以禁风易俗。

金军的另外两个特点是弓矢,重甲。在金军的装备中,箭簇所产生的力量非常强大, “箭簇至六、七寸,形如凿,入辄不可出。”如宋将赵立救援楚州时,“中箭簇,入舌下,坚不可取,命医以铁箍破齿,凿骨钮去,移日扔出,流血盈襟。”[8]金军还具有重甲的特点。坚硬的盔甲给强大的金兵又增添了一层保护。宋沈琯给李纲信中指出:“金贼兜鍪极坚,止露两目,枪箭所不能入。”[9]而宋军却:“甲士自来止(有)前后掩心,(而无)副膊,有皮笠子,而无兜鍪。”[9]衣甲皆软脆,不足当矢石“。[5]金军在具备良马的同时又具备强有力的武器,可谓如鱼得水,在广阔的平原击败毫无机动性的军队确实是轻而易举。以步兵且是固守御制阵图、少于军事训练的宋军,面对良马劲弩,可谓螳臂挡车。由于金军具备了以上客观主观方面的优势,所以对宋军进攻可以做到势如破竹,迅速攻破了北宋的都城,并且俘获了徽钦二帝。

通过以上比较,可看出宋军并未针对敌情制定适宜的作战计划,而是想当然地行军作战,未知己也未知彼。如,金军的最强攻击力是骑兵,而宋军却一直视而无睹,仍旧强调步兵之于战争局势的决定作用,毫不重视骑兵建设,并且将仅有的少量的骑兵分散于各个战场作为步兵的附庸。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宋军中对骑兵建设的指导思想可谓奇特:“计畜一骑,可赡卒五人”,[10]对于国家的国防建设不是去考虑如何提高整体的军事力量,而是斤斤计较于“高质量”的军事装备损耗国家的财富。那么,如果再诉求战争的胜利就是痴人说梦了。对于这一国防建设的思想竟连具有名将之称的范仲淹也认为:“自古骑兵未必为利”、“沿边市马,岁几百万缗,罢之侧绝戎人,行之侧困中国”;[10]即使经历了宋夏战争的沈括也认为:“以为契丹马所生,而民习骑战,此天地之产也。而宋朝利强弩,犹契丹之上骑也。舍我之长技,勉疆所不能,一敌其天产,未闻可以胜人也”。[10]尽管在宋夏战争中,宋人在见识了骑兵的厉害,但仍一意孤行,不加强对骑兵建设。 所以宋朝无论在那场战争中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就毫不奇怪了。而金人却一直充分利用自己的优点无论在军队的编组上,还是军事行动指挥上均能迅速,迅猛的去行动。金能灭北宋、迫南宋是不存在疑点的。

四、结语

金的军队,在士兵身体条件这一先决因素上就占有先天优势,再加之严明的军法军纪,以及适合陆地作战条件的军队编制和兵种组成,这几方面使得在宋金之间,泱泱大宋一直处在被动的局面,徽钦二帝北狩,国脉如缕,偏安于江南一隅。

[1](宋)曾公亮、(宋)丁度等奉敕撰.武经总要[M].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1922.

[2](宋)朱熹.朱文公集[M].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1922

[3](宋)赵抃,傅增湘校.赵清献公文集[M].北京:线装书局,2004.

[4](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7.

[5](明)黄淮、(明)杨奇士:.历代名臣奏议[M].台湾:台湾学生书局,1964.

[6](元)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7](元)脱脱.金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5

[8](宋)王明清.挥尘录[M].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

[9](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 [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0](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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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芳(1981-),女,河南人,博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唐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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