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洋
【摘 要】在“三权分置”政策下,我国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金融化,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土地经营权抵押是其中的基础,我国首次推行土地经营权抵押取得初步成效,但农户在实际进行土地经营权抵押时仍遇到不少困难。其中,以金融机构角度为例,我国现存制度和金融产品与国外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交易方式、抵押物变现方式等都相对落后。通过研究国外经验和结合我国实际,我国应当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优势和完善交易信息流动渠道等,助力土地经营权抵押发展。
【关键词】土地经营权;抵押;金融机构;交易;对策
农地金融的核心是土地经营权金融化,而土地经营权金融化的基础是土地经营权抵押。在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之办法的意见》,明确提出“三权分置”政策,即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一权”拆分为“两权”,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我国新一轮土地改革的标志,两权分离为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信托等提供了可能与便利。为了大力推进土地金融化发展,我国不但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并设计相关法规政策、配套制度等来促进经营权抵押。然而,虽然政府在政策层面上大力推动土地经营权抵押,但农户在实际进行经营权抵押时,仍遇到不少许多困难,包括来自金融机构的阻力。
一、金融机构不愿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原因分析
在实践中,相比政策对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大力支持,我国金融机构明显未对促进经营权抵押做好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