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媒介伦理角度解构媒介的社会影响与责任

2018-01-10 17:18程晨
新闻爱好者 2017年12期
关键词:大众传播社会影响社会责任

程晨

【摘要】在大众传播时代,媒介成为影响社会大众的重要工具。作为信息的承载者与传播者,大众传播媒体对受众的环境认知、社会行为以及价值观的形成都有着深刻影响。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大众传播媒介受利益的驱使,很容易在媒介伦理道德方面出现缺失,更甚者,一些媒体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将媒介的社会效益弃之不顾。基于此,从媒介伦理的角度,对大众传播媒介的伦理缺失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大众传播媒介承担社会责任的基本原则以及实现路径,旨在为大众传播媒介重拾社会责任提供理论上的借鉴。

【关键词】媒介伦理;大众传播;社会影响;社会责任

随着大众传播时代的到来,新闻传播领域充斥着虚假信息、透明隐私与低俗文化,新闻媒介的社会责任话题再一次呈现在人们面前。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是促成大众传播时代到来的主力军,其中任何一种传媒都必须遵循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是传播媒介必须承担的义务。大众传播时代,传播媒介应该成为国家长治久安的推动者、文明礼仪的倡导者以及和谐观念的传播者。

一、媒介伦理与媒介“社会责任理论”概述

苏州科技学院教授窦炎国认为,媒介伦理指的是媒介在传播社会生活、新闻事实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伦理意识、伦理行为。与社会伦理现象相同,媒介伦理的伦理价值取向取决于其核心内容。[1]虽然关于媒介伦理的定义众说纷纭,但是纵观以上定义可以清晰地看出媒介伦理与大众传播媒介之间的关系:媒介伦理是规范大众传播媒介的重要工具,也是大众传播媒介伦理道德的指导准则。

“社会责任理论”是美国学者在20世纪40年代提出的一种新的媒介规范理论,主要是为了修正新闻自由主义理论自由泛滥问题。“社会责任理论”的基本框架为:第一,将媒介自由的自由度规范在一定范围内,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第二,大众媒介自由不等同于大众自由;第三,大众媒介必须认识到自身的社会责任感,服务于大众与社会利益;第四,当大众媒介侵害社会利益时,政府必须采取措施加以制止。[2]媒介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向公众呈现真实、公平、公正、客观的新闻事件;第二,媒介是人们交换评论与批评的平台;第三,媒介必须对社会典型形象进行准确塑造;第四,媒介是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的重要工具;第五,媒介是让人们了解每日信息的重要渠道。媒介的“社会责任理论”对我国新闻界产生了重要影响,媒介又是我国政府与人民重要的喉舌。大众传播媒介在报道事实时必须秉承客观中立的态度,在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的同时,弘扬我国传统文化。

二、大众传播媒介在社会影响方面的伦理道德缺失问题

(一)大众传播媒介重价值轻伦理的现象

在大众传播时代,媒介经济的实质就是眼球经济。大众传播媒体为了最大限度地吸引公众的眼球,达到传播的目的,一定会最大可能地将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挖掘出来,并采取一定的新闻策划方案,将新闻事件所具备的价值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3]并且,大众传播媒介为了适应“丛林法则”,经常会采取一切手段来换取独家报道,进而取得巨额利润。受到功利主义观念的影响,大众传播媒介为了赚取利润往往会编造出有悖于新闻伦理的新闻事件。比如传媒大亨默多克的“窃听门”事件,默多克新闻集团旗下的《世界新闻报》通过窃取新闻事件主角的电话,获取一些独家报道,以此来吸引公众的眼球,换取巨额利润。“窃听门”事件被披露后,默多克的形象一落千丈,《世界新闻报》受到公众的唾弃,而标榜自由、客观、真实的新闻媒体职业伦理也引发人们的反思。

大众传播媒介最大限度地挖掘新闻价值本无可厚非,但是,为了获取最大化的利益,不计手段来获取新闻信息,就有悖于新闻伦理,在一定程度上还触碰了法律的底线,也使得标榜公平、公正的媒体陷入了信任危机,极大地阻碍了大众传播媒介公信力的提升。大众传播媒介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可能成为公众的耳目喉舌,维护不了社会利益。

世界上任何一种职业都要坚守一定的哲学准则。比如,法律工作者的哲学准则是公正,医务工作者的哲学准则是救死扶伤,而新闻工作者的哲学准则是公布真相。但是对于暴力新闻事件来说,大众传播媒介不仅仅要告诉公众真相,还需要站在客观的角度为公众呈现新闻事实,避免媒介报道成为“媒介暴力”。

(二)大众传播媒介过分追逐利益的现象

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帕克曾说过,报纸刊登的医疗广告数量是衡量报纸良心的重要依据。现如今,有的报纸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刊登虚假医疗广告,还有一些儿童广告存在着色情或暴力因素等。虽然说媒体的主要经营利润来源于广告,但是媒体不能因利益忘却作为社会公器的责任。大众传播媒介在刊登广告时,不仅要严格控制广告数量与流向,还需要对广告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不能有悖于广告伦理。

大众传播媒介过分追逐利益的现象不仅体现在广告数量与质量上,还体现在新闻娱乐化现象上。现代传播媒体的一大卖点就是娱乐,很多媒体为了追逐商业利润的最大化,往往会放松职业道德修养,在新闻报道内容中添加媚俗元素,进而使得大众传播媒介的负面功能作用到受众身上。因为大众传播媒介的“麻醉作用”,受众在获取信息时往往处于无意识的状态,只能了解媒介提供的表层信息。从受众即市场的角度来说,受众实质上就是信息的消费者,而大众媒体則是信息的提供者,受众与大众传播媒介之间就形成了市场的供求关系,那么商业利润就成为大众传播媒介追逐的目标。过分追逐媒体的商业价值,势必会导致大众媒体公众利益代表者的角色逐渐变得边缘化。

大众传播媒介的市场化行为往往会导致过分强调市场导向,而媒介传播领域最鲜明的市场导向就是大众的口味,于是很多媒体就开始秉承唯观众论的理念,将传播内容变得恶俗化。比如,娱乐明星的隐私、个人爱好等充斥版面,这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主流文化。大众传播媒介的过度娱乐化对传统价值观产生了强烈的冲击,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的价值观通过传播,很容易造成青少年价值观混乱以及道德、信仰的缺失,更甚者还会引起人格的扭曲。[4]endprint

三、媒介伦理角度下大众传播媒介承担社会责任的基本原则

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政治以及文化等方面的转型时期,整个社会的发展趋势正朝着多元化的方向进行,在这种时候,大众传媒行业更要秉承媒介伦理,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并严格践行以下基本原则。

(一)秉持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对新闻进行阐述和报道

向社会公众传播最新的新闻内容是大众传媒的本质属性,也是其重要的职责。但是传播什么样的新闻消息以及如何获取这些实时的新闻热点,则有着明确的规定和限制,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所报道的新闻内容具有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坚持从社会大众的视角和立场看待发生的每一个事件,并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新闻报道中涉及的人或事,不主观臆断,也不妄自菲薄。把摆事实、讲道理作为基本依据,把契合民意和真理作为基本准绳,反映和报道事物本来的样子。

(二)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大众传媒承担着为社会大众采集、整理以及报道全球最新、最热点新闻的重大责任,也是制造社会舆论和公众舆论的主要来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就成为大众传媒不可推卸和忽视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大众传媒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自身所拥有的传播信息的公共权利,把它当作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部分,是代替人民来行使这份权利和责任的。大众传媒要自觉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做任何有违职业道德和职业理念的事情。

(三)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秩序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大众传媒作为承担传播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以及制造社会舆论话题的主要媒介,理应在媒体行业内营造一种和谐、有序、安定的文化氛围,正确引导社会大众,消除极端情绪和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

(四)积极传播正能量的信息,自觉抵制恶俗消极内容

大众传媒作为社会大众的耳目喉舌,承担着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的重大责任。由于大众传媒既是新闻内容的采集者也是新闻的传播者,因此,自觉宣扬和传播积极、正能量的社会公共文化,抵制恶俗、肤浅、不健康的新闻内容,这既是新闻媒体的责任,也是必须坚守的社会原则。

(五)拓展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的新渠道,推进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

人民当家做主是民主社会的核心理念也是基本原则。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做主这一目标,我国将大众传媒作为社会大众公开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新渠道和新途径,利用新闻媒体的传播特质,将公民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网上留言以及评论的方式传递给有关部门,这一举动大大调动了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和热情。在互联网时代,大众传媒将会成为我国探索政治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手段。

四、大众传播媒介承担社会责任的实现路径

大众传播媒介不仅要担负起基本的社会责任,还要进一步探索承担社会责任的实现路径。笔者认为,维护社会稳定、焕发社会活力是大众传播媒介社会责任的主要表现,要想承担以上社会责任,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众传播媒介必须做好舆论监督工作

“舆论监督”首次明确提出是在1987年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中,此后历次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均秉承着这一基本思路,舆论监督在我国新闻媒体传播中的地位得以确立。区别于一般性的社会问题监督,舆论监督是对政府机关的一种公开监督形式,即从党的工作出发,批评指正党政机关以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错误。

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一项神圣、严肃的社会职能,舆论导向由国家利益所决定,由社会稳定以及经济发展所决定。正确的舆论导向是国家与人民的福分,而错误的舆论导向则很容易引起国家与人民的祸端。[5]大众传播媒介必须秉承正确的舆论导向,在事关国家、人民利益的事件上树立鲜明的旗帜,坚定立场,主动宣传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实际上,大众传播媒介要想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必须兼顾政治宣传、社会影响与新闻事实,所经历的过程十分艰辛,这也是媒体从业人员职业素质的体现。

(二)正确处理政府与媒介之间的关系

大众传播媒介本身具备两个基本属性,一个是社会属性,一个是产业属性。其社会属性代表着它与社会、政治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而大众传播媒介的产业属性才是它作为传播新闻内容和信息的媒介。因此,大众传播与政府、受众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如果单纯靠国家或者媒体来承担大众传播功能的社会责任,不仅是有悖于情理的,而且在执行时也不切实际。美国传播学教授施拉姆曾经说过:“媒体的社会责任是由媒体、政府以及大众三方共同承担的。”[6]大众传播媒介具有极强的传播效力,因此,政府往往会根据自身需要对大众传播媒介获取信息的权利进行一定的限制,比如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控制相关信息的披露等。从这个角度来讲,大众传播媒介必须正确处理好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在披露新闻事实的时候正确把握好“度”。传媒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承担着上情下达的重任,这就要求大众传播媒介不仅要忠于新闻事实,还需要正确把握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站在不同的角度将国家的方针政策进行通俗易懂的报道。

(三)正确处理媒介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根据市场导向来发展传媒事业,是增强大众传播媒介實力的重要渠道。但是,市场是把双刃剑,如果能合理运作就可赢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如果运作不当,就会使得大众传播媒介陷入经营误区。同时,传媒与受众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买卖双方,而是复杂的、具有丰富内涵的传播与接收关系,仅将卖点作为评判大众传播媒介的标准,很容易使大众传播媒介忽略其公益性与社会标准,使得传媒的社会效益受到威胁。因此,大众传播媒介必须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不为蝇头小利而抛弃所担负的社会责任。

五、结语

综上所述,媒介伦理是大众传播媒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健康发展的指南针,能够促使大众传播媒介正视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作为政府以及群众的耳目喉舌,大众传播媒介具有巨大的传播效能,这种效能是无法用数字来衡量的。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大众传播媒介面临着新的内、外部环境,受众的主动参与性也在不断增强。但是,不管大众传播媒介如何发展,都必须时刻谨记媒介伦理,接受法律以及社会道德的约束,提高社会公信力,并在此基础上主动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敖祖龙.解读大众传播媒介的权力[J].新闻传播,2017(13):48-49.

[2]李艳红.以社会理性消解科技理性:大众传媒如何建构环境风险话语[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2(3):22-33.

[3]蒋亚平.众媒时代、信息实在和智媒传播:关于我们处在一个何种传播时代的漫思[J].新闻战线,2016(23):56-58.

[4]荣荣,孙卫华.社会化媒体环境对用户认知能力的影响[J].当代传播,2014(1):25-26.

[5]朱丽,常征.当代大众传播语境下的社会治理创新[J].新闻与写作,2014(2):41-42.

[6]李明.大众传播社会意识形态运作的五种模式[J].新闻记者,2013(10):78-79.

(作者为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

编校:王志昭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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