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时代下的税收风险管理研究

2018-01-15 09:52沈皖芳
智富时代 2018年11期
关键词:税收风险互联网+互联网

沈皖芳

【摘 要】本文阐述了“互联网+”对税收管理现代化的挑战,主要包括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对税收管理理念和方法的改革、对纳税服务模式的创新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提出了“互联网+”时代下的税收风险管理对策:一是加强数据采集与应用实现数据管理税收规范化,二是关注大数据打造“互联网风险管理”,三是建立和完善“互联网税收”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的法治保障,四是建立数据驱动的概念,实现对风险管理的有效预防和控制。

【关键词】“互联网+”;税收风险;管理

一、前言

面对互联网的发展机遇,税务机关应立足于“金税三期”,深入整合互联网思想和税收征管。通过“网上纳税服务”和“网上风险管理”,构建以“纳税人为中心、大数据中心、网上中心、前端税务处理与开放”的“三心四化”新型税务管理模式。管理、简化税务流程和组织专业化。

二“互联网+”对税收管理现代化的挑战

1.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社会转型的加快,互联网在促进税务管理现代化中的作用和地位将越来越重要,对税务管理的进一步建立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国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完善。目前,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已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需要,至今尚未建立系统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这也使得税务机关在加强税收征管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管理,导致电子商务交易脱离了法治监管。此外,国家税收的流失也是造成的。

2.对税收管理理念和方法的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网络税收”不是互联网与税收的简单加法和结合,它的进一步推进必将促进税收管理观念和方法的革命性变革,这就要求税务部门善于利用互联网的思维进行重新审视和逃避。加快税收管理的理念、方法、手段和目标,加快互联网的发展。随着税收管理体制的深入整合,税收管理体制的升级将成为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一是互联网的用户思维要求树立纳税人至上的理念。这就需要税务部门一方面从纳税人的视角去思考问题,掌握“用户”意向,提升“用户”体验,响应“用户”诉求;另一方面从税收管理实际出发,通过“互联网+税务”建设,使税务人员从大量重复性、机械性的手工操作中解放出来,打造全过程、全方位的“互联网+纳税服务”新平台。二是互联网的开放思维要求提高税收管理的开放度和透明度。这就需要税务部门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来充分听取民意、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增强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对纳税服务模式的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互联网”不仅对税务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且为服务创新和优化带来了巨大的潜力和空间。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传统的税务服务,充分利用丰富的互联网资源,响应纳税人服务的新需求,建立和完善互联网,以适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现代纳税服务体系。一是促进互联网税收服务资源的整合。随着移动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自媒体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原来相互隔离的服务渠道都可通过整合信息平台来实现一体化,推动纳税服务的集约化和高效化。二是促进“互联网+税务”服务需求个性化。“互联网+”带来纳税人类型多元化、业务多样化、交易电子化,必然导致纳税人服务需求的多元化、人性化。同时随着纳税人维权意识的增强,服务需求层次的提高,其涉税需求也越来越个性化。

三、“互联网+”时代下的税收风险管理对策

1.加强数据采集与应用实现数据管理税收规范化

在数据采集范围方面,一方面要抓好基础数据的收集,重点加强税务登记、税务审批、申报、财务报表等基础数据的收集;综合税务数据主要基于第三方数据,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电子税率,促进电子税率的提高,加强税务相关数据的电子收集。在数据采集管理上:建立数据采集管理工作制度,从采集、录入、审核、监控、运用等环节入手,理清数据逻辑关系,健全甄别纠错机制和数据质量考核制度,加快完善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数据管理的常态化。

2.关注大数据打造“互联网风险管理”

建设数据管税技术体系,实现风险管理架构支撑。根据信息采集标准和数据录入的统一口径,设计了数据质量检查指标,加强了数据审计的关系,实现了比较、分析、检测的自动化,及时发现异常数据,提高了数据质量。根据建立的工作流程和程序,及时清理和纠正异常数据,打破旧的技术壁垒,扩大旧的技术壁垒。数据资产的积累已逐步建立了风险管理的数据管理和税收体系。首先,开展互联网数据采集,借助网上抓取的信息充实数据资源,同时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将有关数据实时交换、集中存储和再加工应用;其次,统一数据访问,以云数据建立税务数据资源目录,满足所有业务系统用数需要,同时进一步完善云平台,统一服务器硬件配给,逐步取消基层单位服务器机房,释放有效资源,提升管理效能。

3.建立和完善“互联网税收”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的法治保障

第一,加快税收立法的新形式。针对电子商务等新兴商业形式,应尽快完善相关税收法规,规范其操作和纳税行为,明确网上数据的法律效力,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税收保护义务,为新兴业务形式的税收管理提供明确的法律支持。二是推进涉税法律体系的有机统一。一方面,尽快制定《税收基本法》或《税法通则》,对各单行税法进行统领,对其他法律如银行法、会计法等进行协调,明确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作责任,为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提供法律支撑。另一方面,尽快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重点是加快修改《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重新界定有关电子商务税收的基本概念,把电子交易纳入税收征收范围,明确电子商务的纳税主体、纳税客体、课税标准、纳税期限、纳税方式等,建立科学有效的纳税申报方式,使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规范化、法制化。

4.建立数据驱动的概念,实现对风险管理的有效预防和控制

信息流用于驱动管理流程,优化资源分配,改变管理过程。以数据管理技术系统为支撑,为税收政策指导、税源管理、风险防范和控制、税务稽查等提供信息支持。将互联网思维应用于后续管理领域,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分级分类为重点的后续管理理念,构建税源管理精细、风险识别精准、分级分类精确的后续管理工作模式。

四、结语

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对如何推进“互联网”进入中国经济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对政府创新公共管理服务提出了方向性指导。税务部门推行“网络税收”是税务工作的全面改革和现代化,需要多方面的系统而深入的改革。

【参考文献】

[1]王姮.“互联网+”时代下XX地税局税收风险监控研究[D].重庆理工大学,2017.

[2]徐冬青.“互联网+税收风险管理”的实践与探索[J].潍坊学院学報,2017,17(1):28-30.

[3]兰青春.基层税务行政执法视角下税收风险管理对策研究[D].浙江师范大学,2016.

[4]梁小倩."互联网+"背景下创新税收风险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8,(2):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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