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真实事件改编电影”的改编策略

2018-02-12 09:09卢培
戏剧之家 2018年31期
关键词:类型化真实

卢培

【摘 要】导演丁晟的新作《解救吾先生》取材自2004年真实发生且轰动一时的“吴若甫绑架案”,它植根于已经发生过的客观真实事件,基于此,遵从事件真实性便是电影改编的首要原则之一。但真实事件和电影毕竟属于不同的表现形式,新闻要求真实,电影中难免有虚假的构成,改编时该如何拿捏真实与虚构之间的关系,如何平衡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文章试从类型策略、真实策略分析其对真实事件的电影化改编策略,探索新闻真实性与故事假定性的缝合之路。

【关键词】真实事件;改编策略;类型化;真实

中图分类号:J9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1007-0125(2018)31-0063-02

一、类型策略

《解救吾先生》(以下简称《吾先生》)作为一部真实案件改编的商业警匪片,在其真实质感的外衣下,包裹的依然是商业警匪类型电影的内核。郝建在《影视类型学》一书中给警匪片下的定义,即“以警察或执法人员和强盗、不法分子为主人公,描写他们之间的冲突的电影类型。”①因此,在传统意义上的警匪类型片中,表现警匪之间的冲突,主要通过爆破戏、搏斗戏等动作场面诉诸于观众。基于《吾先生》为真实事件改编的背景,导演在此虽对这种夸张到不真实的大场面冲突进行了一定的消解与克制,但依然利用类型改编策略将一个结局已定的警匪故事讲述得跌宕起伏、一波三折。

(一)类型化叙事手段。《吾先生》脱胎于2004年“演员吴若甫绑架案”的真实案例,这一事件本身所蕴含的犯罪警匪片的类型元素:警察与绑匪对立化的类型人物、二者之间相互缠斗的人物关系、绑匪的丧心病狂和对人质赎回的时间限定、随时出现的死亡危险,以及在解救过程中种种不确定的戏剧悬念,都为随后警匪类型片的改编积聚了叙事动力和进一步拓展的空间。由于现实原有绑架事件的结案更多是依靠“侦破”,斗智多于斗勇,文戏多于武戏,且叙事空间相对封闭,场面不够壮观。同时,作为商业类型警匪片的“暴力美学”的标配,如色情、枪战、飙车等,这些在原有绑架案解决过程中鲜有发生,因此,原有素材明显地存在着动作性弱,缺乏可视性的问题,距离警匪类型片的样式美学仍有很大差距。

导演若想把一桩绑架案打造成一部具有动作可视性的警匪片,还必须遵循类型叙事的美学,在真实事件的基础上进行艺术真实的类型化叙事虚构。为此,导演在改编中设计了很多类型化的场面,再借助动作表演把诸多警匪片的典型语码整合其中,一一呈现。影片中有三段这样的仪式化展演,作为叙事主线的“插曲”来增强其动作的可视性。

一是人质吾先生在被捆绑囚禁于室内,想象中,趁绑匪放松警惕之时,摸起他们的 AK47 冲锋枪对绑匪一阵疯狂扫射来宣泄内心的极度愤怒和压抑。二是绑匪头子华子向人质吾先生炫耀自己带领一帮弟兄抢金库的故事。在华子的叙述中,他完全是一副江洋大盗的派头,这无疑是对好莱坞强盗片的模仿。三是执行抓捕前,镜头展示了曹队长的担忧,即警察在闹市区内发现了绑匪,在对华子实施抓捕时,双方持枪对射,最后犯罪分子在人群中引爆了手雷,画面上硝烟弥漫、血肉横飞。

(二)类型化明星策略。《吾先生》作为一部以“吴若甫绑架案“为改编蓝本的警匪片,其真实事件关注的基点就源于“明星”话题,由此改编的警匪片除却其商业化的需求,出于对事件本身“明星绑架案”身份扮演,也要求了其角色选择的“明星化”。最终丁晟在种种思量考量下选择了由刘德华出演“明星”,同样基于真实事件改编的基调,导演在此处又进行了一些身份上的设计,营造出一种真假混淆的身份错乱。

《解救吾先生》在片名处以“吾”通“吴”隐喻事件人物吴若甫,同时,古言中“吾”同“我”寓意自己,因此在片中,刘德华扮演的“吾先生”在被绑架后,身份也随着剧情的发展逐渐明晰起来——香港人,隐婚,出演“赌神”这一系列形象与现实世界中我们所熟知的偶像刘德华高度重合,似乎“吾先生”就是演员刘德华自己,而刘德华就是被绑架的“吾先生”,这种真假参半的身份错乱中,刘德华现实生活中的身份与片中角色“被绑架明星”置换融合,在狭小的空间内,通过剧情进展及“刻意化”的对白设置,吾先生的“双重明星效应”酝酿发酵,从而引发更大的明星关注度及戏剧化可观性。

同时,为区别真实与电影,恰当拉开受众的“审美距离”,在改编的过程中,导演刻意对这种明星策略做了一种娱乐化的消解,如刘德华饰演的吾先生安慰小窦说:“你看过哥的演唱会吗?”小竇哭着说:“上次你开演唱会,我都没抢到票。”对刘德华的真实身份进行了喜剧的消解。

二、真实策略

在真实事件改编中首先要遵守的是客观事件的真实性,保留其现实的质感。电影《吾先生》以生活的真实构筑了艺术的高度,在还原真实事件的过程中构建了一个相对真实的叙事空间。

(一)纪实性视听营造真实感。《吾先生》作为一部由真实案件改编而来的警匪片,在视听语言呈现上必须通过镜头的拍摄手法、光线的营造,以及音乐音响的使用等视听手段共同完成追求真实感这一终极目的。自保罗·格林格拉斯执导的《谍影重重》风靡全球开始,手持摄影辅以自然光照明,通过捕捉性镜头营造真实感这种视听呈现方式似乎已经成为此类影片的主流拍摄方法。

而本片视听语言的纪实性追求不仅表现在对于手持摄影的风格选择上,更多的是通过这种风格,在强调真实感的基础上更加突出观众的“参与感”。由于原型故事有真实纪录片,因此导演在拍摄中有意模仿了原纪录片中的大量跟随警察的拍摄角度,比如审讯与抓捕的段落。而在绑匪与吾先生的段落中,导演则更多选择了近似剧中人物角的拍摄角度,仿佛摄影机是场景中某个人的眼睛。这两种拍摄角度的选择凸显了导演的视听追求,即观众不再单纯地作为旁观者存在,而是作为整个事件的见证者,从而拉近观众与故事的距离,强化了“参与感”。

这种“参与感”还体现在对于声音元素的使用上。如影片结尾,当特警破窗而入的时候,导演使用了将近半分钟的静音,警察冲进小屋、制服绑匪、吾先生喘息、绑匪击碎玻璃……一共 14 个镜头,全部都是无声的,不仅没有音乐与对白,甚至连音效都没有。导演用这种声音的“留白”方式极好地刻画出这一瞬间吾先生的内心状态。而观众也通过声音的特殊处理与吾先生有了身临其境、心意相通的感受。

这种真实感还得益于同期声的使用上。同期声多用于新闻报道中,为的就是保证生活中的原始真实性,在《吾先生》中,同期声的使用则更能塑造出真实生活的质感,这种同期声尤为明显的是在绑匪华子带着“吾先生”交换赎金的过程中,車子行驶在郊区崎岖的小路上,汽车因颠簸发出的机械声,路过拖拉机发动机的声音,郊区人烟稀少所产生的空旷回音,这一切都是来自真实世界的声音,这种真实感在加重影片纪实性的同时,更将观众也带入到了那空旷无人的蛮荒之地,感受同“吾先生”一样对未知的恐惧,这种真实的代入感是后期一切“音拟”所难以企及的境界。

(二)事件摹刻还原真实度。“吴若甫绑架案” 作为一个震惊北京城的案件,事件发生得出其不意与胆大妄为,事件过程的斗智斗勇与争分夺秒,事件结果的皆大欢喜与心有余悸,这极具戏剧冲突的传奇案件过程,正是导演丁晟看到的改编成为电影的闪光点。这种超越老百姓生活以外的不真实,与案件就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真实,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对比和情绪冲突。因此导演在改编的过程中,将这种 “艺术真实”作为《解救吾先生》电影创作的核心,无论是铺展整个案件故事,还是塑造人物形象,都在尽力还原事件,以高度的还原性凸显整部作品的真实度。

在整个作品改编中,导演丁晟为影片真实度构建,多次翻阅观看当年案件的卷宗与视频,并亲自担任这部电影的编剧,将 “吴若甫绑架案”进行了电影化的改编和艺术的还原,按照导演自己的分析和确认,该片对于整个事件的还原率可以达到 70% 以上,可以说是极度尊重案件的真实性原则。

首先,在故事框架的架构上,《吾先生》对整个案件的铺展几乎同当年事件进程一般无二。2004 年 2 月3 日,夜里两点多,演员吴若甫与几位朋友从北京某酒吧谈完事情出来,就被几个自称是警察的陌生男子围住,吴若甫被迅速戴上手铐、拽上汽车带走,他的几个朋友反应过来报警时,对方早已经没有了踪影。警察在与绑匪头脑较量整整 20个小时后,终于成功地将吴若甫救了出来。

其次,在角色的设置上,《吾先生》保留了大量现实事件中的人物原型,如当时刑警队长邢峰、二号人质小窦,以及孔氏兄弟,尤其是当时主要作案人物华子,这些角色的存在,架构起了整部影片的主体框架,保障了作品真实度的高度。另外,导演通过事件道具的还原,将故事表述的更为真实、立体。在当时《法制进行时》的记录中,案件当事人吴若甫在被解救时身上被绑了七条锁链九把锁,这在《吾先生》的拍摄中也严格以此为凭据,对道具做了高度还原,这也让当时参与抓捕过程的邢立峰队长称赞:“简直一模一样。”在新闻事件改编中,既要有合乎电影范本的戏剧表达,更要遵守客观事件的真实性,《吾先生》对真实事件高度还原保留了真实的质感,也使影片具有了打动人心的力量。

《吾先生》作为一部由真实案件改编而来的警匪片,其在真实化改编的策略上,融入警匪类型片元素,整体表达完整而新颖,可谓开创了类型片创作的新样式,让我们在真实事件改编类型电影的长路漫漫中看到了希望。

注释:

①郝建. 影视类型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参考文献:

[1]李春.韩国近年现实题材电影的创作特点与启示[J].当代电影,2015.

[2]杨春风.从新闻到电影的叙事变迁——以《落叶归根》为例[J].电影文学,2009.

[3]李显杰.电影叙事学:理论和实例[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2000.

[4]汪流.电影剧作概论[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1997.

[5]李杰锋.《解救吾先生》的纪实影像风格[J].电影文学,2016.

[6]蔡哲.《解救吾先生》的“非奇观性”类型美学[J].电影文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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