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引发的治安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8-02-18 08:39王月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6期
关键词:社会参与网约车

摘 要 近年来,滴滴出行、美团打车等企业从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以其为代表的网约车在给社会大众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治安问题。本文通过研究发现网约车存在的财产与个人隐私方面的隐患与人身财产安全问题,至今已引发了财产遗失要回难、发生事故理赔难、个人隐私易泄露等问题以及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类犯罪。因此,本文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针对上述问题从规范体系建设与社会参与治理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将有助于加强网约车的管理,提高网约车的安全性。

关键词 治安问题 网约车 社会参与

基金项目:本论文是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互联网背景下交通类共享经济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王月,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安管理专业2017级本科生,研究方向:治安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2.326

网约车是指通过网上约车平台进行搭车、打车、租赁等活动。网约车的出现使得汽车、道路资源得以充分利用,节约资源绿色环保、方便群众出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司机收入。但同时网约车产生的治安问题已成为现今制约网约车发展的最大障碍,涉网约车案件频发,涉网约车案件多次成为热点话题。因此加强对网约车现状的了解,研究网约车存在的治安隐患与产生的治安问题将有助于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网约车的发展。

一、网约车存在的治安隐患与问题

随着网约车被大量使用,在网约车领域产生了大量案件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公安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仅2015年公安部门收到2685起涉网约车的警情,并且呈大幅上升趋势。2016年以来,我市已查扣网约车471台,其中异地牌照网约车339台。在此前已经发现102名网约车司机属于在逃人员的基础上,又发现在逃人员13名,涉毒人员381名。市交委公布了近期查处发现的网约车平台五大类问题,包括平台回避政府监管、司机招录不严格、网约车事故多发等问题。现将网约车产生的具体治安问题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网约车存在的治安隐患

1.财产方面的隐患

(1)财产遗失问题。因为平台监管与处罚力度不到位,网约车乘客一旦将财产遗落在车上,有责任心的司机会选择归还,但无良司机会侵占这些他人财产。2018年6月6日,武汉的何女士,一时大意,下车时手机落在了滴滴快车里面。随后何女士联系了滴滴客服,客服联系了这位司机,司机承认何女士的手机确实在他的车上,但两人协商归还无果,司机拒不归还,表示不怕滴滴公司也不怕报警,而滴滴客服表示:将会采取封号等措施来惩罚这位司机。面对司机侵占乘客财务,滴滴的处理办法除了封号无其他有效手段,暴露出网约车平台管理对司机监管与约束的漏洞。

(2)网约车事故赔偿问题。共享汽车使用者、服务提供者与平台公司之间的责任难以辨识,同时又缺乏相关规定,一旦发生纠纷法律关系不明确,理赔困难。2018年7月21日晚,宜宾发生了一起共享汽车交通事故,紧接着23日被撞车辆当事人亲属发题为《我是大溪口车祸私家车受害者家属,后天做手术要8万元,没有人出来承担责任》的网帖,事发后,涉事共享汽车的管理公司,于车祸第二天,便向白色别克轿车的当事人和电瓶车当事人总共垫付了5万元的医药费用,但远不够医治费用,后续费用无人承担。共享汽车发生事故责任难以明确,交警处理却仍以一般交通事故处理。该事件的涉事公司为国企,能第一时间处理并主动垫付部分医药费,仍出现后续费用无人承担,受害者无法得到及时医治的情况,凸显出网约车事故理赔难问题。

2. 个人隐私泄露

(1)消费者身份信息在司机之间肆意被评价。滴滴在顺风车业务的引导页面上,希望用户填写更详细的个人资料,但并没有向用户明示,顺风车主在接单时,司机是可以看到这些信息的。在苏州,有的网约车司机间有专门的群分享乘客个人信息便于实施猥亵等不法行为。此外,把乘客变成了“透明人”,让司机有了更大的选择余地,即便是顺路,仍然可以“人多不拉”、“长得丑不拉”。这不但拉低司机的职业道德,还可能引发司机载客动机不纯。

(2)个人信息贩卖问题。网约车平台由于注册以及后续服务会收集到用户大量私人信息,这些信息如果不能妥善保管有被泄露的风险。2017年2月1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报道,由于个别外包客服人员利用其权限,违规查询用户出行记录并从中牟利,信息贩子可以通过一个手机号查到手机持有人在网约车的所有出行轨迹。大量共享平台用户在注册时填写的个人信息被非法贩卖,个人隐私受到严重威胁且个人财产及支付安全没有得到保障。

(二)网约车引发的刑事犯罪

1.侵占财产类的犯罪

(1)网约车司机侵占他人财产。部分新入职网约车司机由于侥幸心理会对乘客以及他人财物进行侵占。深夜在地铁站、公交站附近,网约车司机利用其车辆运输便利窃取折叠电动自行车时有发生。2017年1月9日,滴滴代驾司机张某在某地铁站附近窃取折叠电动自行车1辆。2017年1月19日,滴滴代驾司机徐某在某天桥下窃取折叠电动自行车1辆。

(2)他人侵占网约车司机财产。司机在网约车平台工作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乘客,由于车主所开车是其私人所有,车上经常有私人物品,易被图谋不轨的乘客恶意侵占。同时有的车主开的是高档车,易被犯罪分子判断为富有之人当成抢劫绑架对象 。2015年8月,韦某因欠赌债,抢劫其通过“滴滴打车”软件坐过的被害人黄某峰驾驶的黑色大众帕萨特轿车,构成抢劫罪。

2.侵犯人身安全类的犯罪

(1)网约车司机与乘客发生口角引起打架斗殴事件。网约车司机职业素养参差不齐易,部分司机缺乏较高的职业素养易与乘客发生口角引起打架斗殴事件。2015年12月24日,滴滴順风车司机贾某与乘客发生口角,要求乘客下车并在路边对殴打致轻伤一级。2017年1月24日,滴滴代驾司机要某因支付费用问题与被害人孙某二人发生争执,殴打孙某致轻伤二级。2017年5月19日,滴滴出租车司机李某搭载乘客时,发生口角,双方互殴,李某殴打致乘客轻伤二级。

(2)网约车司机对乘客施行故意伤害强奸等恶性犯罪。部分图谋不轨的网约车司机在运营过程中利用车内较为封闭的环境以及没有正规出租车一样的严格管理模式与定位录像等设备,对乘客施行故意伤害强奸等恶性犯罪。2016年5月2日,深圳发生女教师钟某在搭乘网约车返回学校途中,被司机潘某金持刀抢劫并残忍杀害。2018年5月5日空姐李某于回老家途中被滴滴顺风车司机刘某强奸并残忍杀害。

二、网约车产生治安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相关法律政策不完善

从法理角度说,法律具有滞后性,在共享交通呈高速发展的现在,法律法规无法紧跟层出不穷的网约车治安问题。共享交通作为新生事物于2014年出现,而国家层面的法规在2016年才出台,2016年7月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生效时间为2016年11月。在近两年,网约车又出现了新的变化,法律法规不能跟进。

(二)国家部门监管不力

1.部门责任不明确

网约车不仅属于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之内,由于其处于大数据背景下利用互联网提供服务,网络管理部门也应当将监管付诸行动。然而,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网约车监管不到位,推诿现象时有发生,使国家部门监管不到位。

2.部门消极监管

相关部门不了解网约车违法犯罪特性,对于一些网约车轻微的违法犯罪不够重视,仅仅当做一般出租车事故对待。此外,在国家大政策鼓励与支持网约车发展的背景下,许多部门的监管不足,对待网约车案件较为宽容。

由于上述原因,很多轻微的网约车违法行为中,罪犯并未受到严重的惩罚,很多违法犯罪行为在公司的舆论引导下没有的得到足够重视,使违法犯罪人逃离惩罚。这给一些不法分子制造了一种可以胆大妄为的心理,加大了网约车出现问题的可能。

(三)网约车公司管理不当

1.盲目扩大规模

网约车平台是企业,企业的目的是盈利,司机越多,就会给平台带来越多的收益,用户规模越大上市越受欢迎。类似滴滴公司这种急需上市获取大量利益的公司,更需要快速扩大规模,容易出现管理漏洞。同时又因为其覆盖全国的用户规模庞大和大量的打车订单,极光大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最后一周,全国共有1.4亿的网约车用户,滴滴用户占1.2亿,过去半年每天有超过1300万人使用滴滴出行,更容易造成对司机管理不力的问题。

2.招聘司机制度未形成规范

(1)未对司机进行严格筛查。网约车司机没有像出租车司机一样受到客运办的统一管理,所有司机持证上岗,身份信息备案,进入门槛极低,只需要有一辆私家车与行驶证驾驶证就可以登记顺风车业务,即使是专车快车,很多网约车司机也没有运营资格,或者是挂靠公司逃避审查。这就导致部分网约车司机拥有职业道德以及合格的驾驶技术,但更多的司机,是没有接受过专业管理,难以保证拥有较为专业的职业素养与合格的驾驶技术。

(2)未严格管理有前科的司机

网约车司机就相对鱼龙混杂,只要会开车、有一定期限的驾龄就可以申请,并且平台对注册司机的审核确实存在疏漏之处,存在含有恶性犯罪、交通肇事罪前科的司机。北京滴滴专车注册司机宋某,曾因犯盗窃罪、组织越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2010年2月1日刑满释放。2017年8月,其在火车站附近拉黑车(未通过滴滴接单)过程中以“我蹲了12年大狱,我弄死你,信不信”等语言威胁乘客,并强行发生性行为。

3.公司消极执行有关法律规定

网约车公司对法律政策的消极执行。2016年7月28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对从事网约车的车型、驾驶员做了硬性要求。但是这依旧没有拦住无证车的出现。滴滴2016年发布的《移动出行与司机就业报告》显示,滴滴当时有1500万司机。然而截止2016年,各地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只有10万本,车辆运营证约5万本。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网约车司机是无证上路。

(四)司机与乘客双方的意识问题

1.乘客安全意识淡泊

(1)存在侥幸心理

部分网约车乘客在乘坐网约车时存在侥幸心理,以为涉网约车案件离自己还很远,即使是意识到司机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迹象也不采取强有力的手段保护自己。

(2)缺乏防范意识

许多乘客警惕性高,但缺乏自救的一些基本知识,在真正遇到危险情况时不但未能达到自救目的反而打草惊蛇得不偿失。滴滴平台最近推出了一键报警功能,但由于初期上线无效警情过多,滴滴将这个功能折叠起来,在最近的案件中被害人已经意识到危险的存在却由于不知一键报警被折疊且需要先提供两分钟的录音最终没能达成自救的目的。

2.双方可能存在犯罪动机

(1)司机方面

网约车司机不单纯是一份职业,许多来网约车的司机本身自己有职业,开网约车不是为了靠这份工资养家糊口。有的是为了增加驾驶经验熟悉周边道路,有的是专为泡妞而开网约车,更有甚者本身就是想利用网约车司机或是车内环境为实现其违法犯罪的目的。2017年12月15日滴滴顺风车司机王某因无力偿还贷款对乘客实施抢劫。

(2)乘客方面

由于滴滴的派单制度与评价系统偏向于乘客与收入挂钩,滴滴司机纵然察觉到了潜在风险也只能被迫接单完成乘客需求,这种制度给有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对司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3月30日,滴滴乘客高某与胡某对司机李某实施抢劫并残忍杀害。

三、加强网约车管理的建议

为破解网约车引发的治安隐患和治安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严密的制度设计,以保障社会治安稳定和网约车的发展能够并行。

(一)完善网约车行业规范体系建设

治安治理离不开规范的作用,要解决网约车所带来的治安问题,首先就是进行规范体系建设。根据网约车的发展特点和发展要求,建立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协商、合作。

1.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调整

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导原则和根本保障,因此针对网约车已发生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是网约车进一步发展的根本保障,将有利于提高网约车安全性。其次,网约车相关政策是促进网约车发展的有利条件,网约车相关政策的出台应与平台公司及网约车使用者沟通,协调各方面的需求与利益,不断改进与调整相关政策。对于网约车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建议应包含如下几点:

首先,对于现今发生的各种治安问题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使网约车运行体系有法可依,明确各方法律责任并且对今后有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大概的备案,确保以后能实时调整。其次,明文规定网约车的市场投入数量、审核标准以及相关部门负责范围,确保不出现责任真空地带。最后在政策方面应对网约车给予鼓励和支持,用政策促进网约车的发展。

2.公司与相关部门共同管理

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指导下,网约车公司应与公安机关形成合力,切实保护网约车使用者与服务者合法权益,建立信息共享服务联网的安全保障机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成就共赢。具体建议有以下几个方面:

(1)约车平台连入公安网。乘客及司机通过平台约车时与110联网,发生事故或接到报警时,警方能第一时间获得定位、取得一键报警时所产生的录音证据并收到车主相关信息,确保警方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2)增设一键报警功能。对于偏离路线过多或离目的地尚远就退出司机平台的网约车司机,乘客端自动提醒乘客是否报警,在多次提醒无回应后自动转接报警。对于已经接受了订单,在车中遭到侵害或胁迫的司机,也能从订单页面实现,谨防乘客出现过激反应。

(3)增设有关拒客的规定。由于在网约车使用中遭受到非法侵害的不止有使用者,服务提供者往往因为无法挑选自己的乘客,而遭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或胁迫。为保护司机的人身财产安全,网约车平台可出台限额拒客政策,一个月可拒绝两至三次网约车使用者乘坐。

3.网约车公司加强自身内部管理

法律法规的稳定性使其调整范围永远落后于治安问题。在平台建设和使用者使用过程中,公司能够灵活的补充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内容。为使网约车可持续发展、更有后劲地发展,几个大的网约车公司应联合起来设立行业协会组织制定统一的行业规范并且由该组织进行行业监督。规范建议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对司机进行管理。在招录网约车司机时与相关部门合作进行个人信息核查、入职网约车司机的身心理健康测试。个人信息主要包括有无前科、交通违规次数以及是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于检测合格的司机可以以相对宽松的制度管理;对于交通违规次数较多或曾实施轻微违法行为的司机,减少其接单的次数;对于从事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司机,则不予录用。抬高司机门槛,切实保障社会治安秩序,保护用户安全。

(2)严格保护用户信息。要求通过网约车平台拨打的电话只有代码双方都看不到对方的手机号,同时限制顺风车司机对乘客私人信息的知情权限。

(3)严格监控约车过程。正规滴滴车内必须安装记录仪,平台方收录电话。记录仪关闭即刻不能接单。若出现人身财产等纠纷,就可以以录音录像作为证据,切实保护社会治安秩序。全程录像对司机和乘客都是一种警告和规范。

(4)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平台内的管理不流于形式,积极接受有关部门与群众的监督,成立监督部门定期进行自检。

(二)鼓励全社会参与管理

网约车是一种新兴行业,其带来的治安问题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和模式多变性等特点,社会民众是网约车的使用者与网约车的发展的参与者对其带来的治安问题具有更为深切的感受。利用这些特点建立社会直接反映相关治安问题的渠道,将网约车平台自有的问题反馈机制与政府公安相连,成立一个专门的治安问题反馈板块,让社会大众对双方共同监督,反馈问题,同时群策群力对网约车平台以及政府的规范体系建设提出自己的见解,对于其中好的建议可以试行落实,推动网约车发展。

注释:

极光大数据中国网约车用户规模1.85亿.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2276606. html.

滴滴发布《移动出行与司机就业报告》.http://tech.cnr.cn/techgd/20160922/t20160922_ 523154714.shtml.

参考文献:

[1]乔桐.浅析交通类共享经济引发的治安问题及治理.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7(9).

[2]陈国鹏.“互联网+交通”视角下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私家车共享模式研究.城市发展研究.2016(2).

[3]邓甜.从南京共享单车实名制浅析共享经济的发展现状及管理策略.中国战略新兴产业.2017(3).

[4]彭岳.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问题——以互联网专车为例.行政法学研究.2016(1).

[5]吴永超.共享经济模式下在线短租的治安管理对策.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7(9).

[6]赵光辉.基于互联网的共享交通发展态势研究.综合运输.2016(6).

[7]李朝伟.交通类共享经济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治理.广西警察学院学报.2018(4).

[8]杨宝路、冯相昭.我国共享交通的现状——问题分析与发展建议.环境保护.2018(1).

[9]徐州支队睢宁大队.谈共享单车模式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新影响.道路交通管理.2017(5).

[10] 吳妍.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建构的行政管理法律问题研究——以公共资源保护为视角.社会科学(文摘版).2018(3).

[11]信息贩卖乱象追踪.http://m.news.cctv.com/2017/02/17/ARTIIKqbS1FMFxJY0Xzw VGPi170217.shtml.

[12]滴滴出行车主犯罪情况披露.http://bjhd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5404.

[13]海淀法院网:滴滴出行车主犯罪知多少.http://bbs.qianlong.com/thread-10734725- 1-1.html.

[14]深圳女教师遭滴滴司机劫杀.http://money.163.com/16/0505/11/BMA4J6JM00253B 0H.html.

[15]空姐搭顺风车被杀害.http://tech.163.com/18/0510/12/DHEQL8EB00097U7R.html.

[16]无力偿还房贷兼职做滴滴司机抢劫女乘客.http://news.sina.com.cn/c/2018-04-01/do c-ifysutck5369614.shtml.

[17]河北白沟滴滴司机惨遭杀害.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ing/gsnews/2018-07-04/doc-ihevauxk11403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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