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
自从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CAS 4)及其应用指南颁布以来,关于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到底是记入“管理费用”还是记入“制造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账户,会计界争论不断。
按照CAS 4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固定资产修理费不区分中小修理(日常修理费用)和大修理,都属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应计入管理费用。这改变了以前生产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计入制造费用(资本化)的做法,激起了专家学者们的广泛批评。批评者的主要理由有:①车间日常修理费是与生产存货紧密相关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一切必要支出的一部分应该属于存货计量的范围。②车间修理费费用化不符合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混淆了生产费用和期间费用的界限;车间修理费计入管理费用不利于控制成本费用,不利于产品定价。③车间修理费费用化导致固定资产后续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口径不一致,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资本化后增加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然后通过折旧的方式最终计入各期的制造费用,期末再转入生产成本,而车间日常修理费这一费用化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和生产成本无关。
支持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学者和实务专家则认为,车间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并不能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或实质性提高产品质量、实质性降低产品成本,未来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不符合资本化条件与资产的定义,因此应将其费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