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商业判断规则 勤勉义务 公司治理
作者简介:邢子君,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032
(一)商业判断规则的概念
根据美国《布莱克法律词典》,商业判断规则是指在善意的前提下,公司管理者在公司及管理者自身的权限范围之内,作出的符合公司利益的、在公司业务方面的决策,该决策者可以不对此决策引发的任何不利结果承担责任。
(二)商业判断规则的历史背景
商业判断规则作为一条判例法形式的规则,至今在美国法律中没有相关的成文法规定及具体定义。从时间上看,美国判例法上商业判断规则的出现要早于公司管理者勤勉义务的规定。勤勉义务的判例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而美国法中商业判断规则最早的相关判例为1829年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院审理的Percy v. Millaudon一案 。在该案中,法官判断董事是否违反了其勤勉义务的主观和客观标准分别是借鉴了侵权法上的“普通人的审慎”和信托法上的“受托人义务”。这一时期的商业判断规则只有雏形,仍是“实体性审查”。而在1984年美国Aronson v.. Lewis一案后,商业判断规则才作为一条正式的规则被法院和学界承认及引用,该案中法官对商业判断规则的定义为:“公司董事在知悉的基础上,本着诚信、并诚实相信所采取的行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一种假定” 。
(三)商业判断规则的目的
对于公司而言,其最重要的目的是盈利,而在此基础上经营管理者的商业判断是公司能否持续盈利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