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春平
【摘要】清沿明制,钦差由皇帝派遣办理重大政务。雍正朝以颁发钦差大臣关防为标志,钦差制度基本形成。到清代中后期,随着鸦片战争后对外交涉的增多与边防危机的出现,钦差作为皇帝特使,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在辦理内政、外交、边防各类事务与审理重大案件中,发挥了特殊的作用。
【关键词】清代 钦差 政治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钦差是由皇帝派遣,负责处理重大军国政务并授予关防(印信的一种)的特殊官员。作为封建国家政体的一种特有制度,其内涵丰富,影响深远。明人敖英《东谷赘言》讲:明初设官分职,都有定额,履职任官之人都要领取吏部的批文,“皆不颁敕,不称‘钦差。其后因事繁难,添设职掌,各于职衔上加钦差二字”。可见,随着明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高度强化,官员职权俱出自朝廷,而非吏部专擅。清沿明制,钦差由皇帝派遣办理重大政务。
钦差起源很早,明清以前,常用“XX使”指代。如唐宋的使职、元朝的奉使宣抚等。“钦”在元代文献中有敬、恭的意思。明代“钦差”广泛使用,张自烈《正字通》讲:“御音曰钦敕,御使曰钦命,俗曰钦差。”清代文献也称“皇华使”。官员被任命为钦差,在京必面见皇帝,在外需朝廷差员颁送钦差关防一颗与案册文卷。钦差大臣随即恭设香案,望阙叩头谢恩领旨,并有任职时限,钦差通常是从接受朝廷诏令开始,完成使命向皇帝汇报后便算结束,亦即钦差办事具有临时性,事毕即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