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不完全信息博弈的网络订餐安全分析

2018-08-06 06:34牛晓东刘伟英长安大学陕西西安710064
物流科技 2018年7期
关键词:卫生部门订餐合格

牛晓东,刘伟英 (长安大学,陕西 西安 710064)

NIU Xiaodong,LIU Weiying (Chang'an University,Xi'an 710064,China)

0 引 言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的模式已经渗透到各个方面,特别是互联网+餐饮服务,不仅促进了网络订餐平台的快速发展,而且为人们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餐饮服务。虽然网络订餐平台“井喷”式发展,但是其监控食品安全的能力还有待提高。3·15晚会曝光了“饿了么”平台默许没有证照的“黑作坊”入驻反映出网络订餐平台监管力度有待加强[1]。

博弈论为正确处理社会矛盾中的利益相关者提出了积极有效的建议,国内外许多学者研究了现实中食品问题的博弈模型。张玮从供应商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进而提出提高行业的食品安全的对策[2]。左伟和潘涌璋建立了地方与中央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问题中的博弈模型[3]。Caswell运用了收益—成本模型来分析食品安全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虽然国内外基于博弈论的一些研究较为丰富,但是利用博弈论对“互联网+”领域问题研究很少。本文以“饿了么”为例,运用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建立政府和“饿了么”间的博弈模型,然后考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态度进一步对模型进行改进,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1 博弈分析

博弈论为正确处理企业、政府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尤其在网络平台食品安全方面中,网络订餐平台、大众消费者、食品监督部门(政府部门)分别代表不同的利益,他们作出的决策会相互影响[4]。因此,解决互联网食品问题需要各博弈方的合作。

1.1 消费者未参与下“饿了么”和卫生部门的博弈模型。为了便于对“饿了么”平台食品是否安全的监督机制进行研究,可将博弈关系简化为以卫生部门和“饿了么”为局人,然后制定相应的博弈规则[5-8],然后提出模型的假设:

假设1:网络平台中食品的质量监督博弈的参与人由两方构成,分别是卫生部门和“饿了么”,并且博弈双方都能够了解博弈的结构和自己的收益或支付。

假设2:“饿了么”有两个可供选择的策略:食品合格和食品不合格。假定“饿了么”规范经营的收益为r,如果允许质量不达标的商家入驻可以得到额外的收益e。“饿了么”质量不达标,卫生部门进行监督就能立即发现,使其受到行政处罚为f f>(e)。

假设3:卫生监管部门有监督和不监督两种选择策略。假定卫生部门执法预算经费为b,对“饿了么”食品质量进行监督需要支付成本c。

假设4:“饿了么”食品质量是否合格、卫生部门是否监督等信息都是不确定的,在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中,参与双方同时行动且每方仅仅知道另一方行动类型的概率分布而不知道其真实行动。假设为:“饿了么”食品质量不合格的概率为p(0≤p≤1),则食品质量合格的概率为1-p;卫生部门进行监督的概率为q(0≤q≤1),则不进行监督的概率为(1-q)。

根据上述假设得卫生部门和“饿了么”双方的博弈模型,如表1所示。

表1 卫生部门和“饿了么”双方的博弈模型

卫生部门监督与不监督的预期收益如下:

卫生部门监督的收益为:R1=(1-P)(b-c)+p(b-c+f)

卫生部门不监督的收益为:R2=(1-P)b+pb

卫生部门的总体收益为:E1=q[(1-p)(b-c)+p(b-c+f)]+(1-q)[(1-P)b+pb ]

“饿了么”食品合格的收益为:R3=qr+(1-q)r

“饿了么”食品不合格的收益为:R4=q(r+e-f)+(1-q)(r+e)

“饿了么”的总体收益为:E2=(1-p)[qr+(1-q)r]+P[(1-q)(r+e)]

卫生部门是否对“饿了么”进行监督是与其预期的收益有关的,若R1>R2,即p>,卫生部门的理性选择是监督,也就是 q=1,若 R1<R2,即 p<,卫生部门的理性选择是监督,也就是q=0,若R1=R2,卫生部门对“饿了么”监督不监督是没有实质性的的区别的。“饿了么”是否让不合格的食品入住平台也是和它的预期收益有关的,若R3>R4,即q<,那么“饿了么”不会让不合格的食品入驻订餐平台,即p=0相反,若R3<R4,即q>,那么“饿了么”会让不合格的食品入驻订餐平台,即p=1。若R3=R4,“饿了么”让不让不合格的食品入驻订餐平台没有实质性区别。

1.2 消费者参与下的博弈模型分析。模型假设:为了使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博弈模型更加切合实际情况,必须考虑消费者的参与以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监督的效果,具体假设如下:

假设5:消费者在参与食品安全的过程中有抗议和沉默两种选择策略,并且其他博弈模型的参与方只知道消费者选择策略的概率而不知道其真实类型。不妨假设消费者选择抗议的概率为w(0≤w≤1),消费者选择沉默的概率为(1-w)。

假设6:消费者选择抗议,如果“饿了么”平台上有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则“饿了么”会造成的损失为l(l>0);如果卫生部门不履行对“饿了么”平台食品质量监督的职责则会受到损失d(d>0)。

根据上述假设,卫生部门、“饿了么”和消费者三方博弈的过程为了能够更清楚的表示,用一个博弈树来表示,具体表示如图1所示。

模型分析:当消费者选择沉默时,无论卫生部门是否履行职责,还是“饿了么”平台食品合格与否,都不对它们产生任何影响;当消费者选择抗议时,“饿了么”平台食品合格则不产生影响,若“饿了么”平台食品不合格则会比没消费者参与的情况下多支付l;卫生部门若进行监督则不产生影响,若不进行监督则会比没有消费者参与的情况下多支付d。

在消费者参与下的博弈模型中卫生部门在两种选择选择策略下的收益为:

卫生部门监督的收益为:R5=w[(1-p)(b-c)+p(b-c+f)]+(1-w)[(1-p)(b-c)+p(b-c+f)]

卫生部门不监督的收益为:R6=w[(1-p)(b-d)+p(b-d)]+(1-w)[(1-p)b+pb ]

卫生部门的总体收益为:E3=qw[(1-p)(b-c)+p(b-c+f)]+(1-w)[(1-p)(b-c)+p(b-c+f)]+(1-q)w[(1-p)(b-d)+p(b-d)]+(1-w)[(1-p)b+pb]。求导可以得到解为:

图1 卫生部门、“饿了么”和消费者三方博弈

“饿了么”平台食品合格的收益为:R7=q[wr+(1-w)r]+(1-q)[wr-(1-w)r ]

“饿了么”平台食品不合格的收益为:R8=q[w(r+e-f-l)+(1-w)(r+e-f)]+(1-q)[w(r+e-l)+(1-w)(r+e)]

“饿了么”的总体收益为E4:E4=(1-p)q[wr+(1-w)r]+(1-q)[wr-(1-w)r]+pq[w(r+e-f-l)+(1-w)(r+e-f)]+(1-q)[w(r+e-l)+(1-w)(r+e)]。求导可以得到解为

在消费者参与的博弈条件下“饿了么”为了获得最大的利益,会以的概率来选择让不合格食品来进驻平台和让不合格食品进驻平台,卫生部门以的概率来选择监督与不监督“饿了么”的食品是否合格。所以是消费者参与的条件下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

在消费者参与的情况下卫生部门是否对“饿了么”进行监督是与其预期的收益有关的,若R5>R6,即的理性选择是监督,也就是q=1,若R5<R6,即卫生部门的理性选择是监督,也就是q=0,若R5=R6,卫生部门对“饿了么”监督不监督是没有实质性区别的。同理,若R7>R8,即那么“饿了么”不会让不合格的食品入驻订餐平那么“饿了么”会让不合格的食品入驻订餐平台,即p=1。若R7=R8,“饿了么”让不让不合格的食品入驻订餐平台没有实质性区别。

在“饿了么”与卫生部门博弈的过程中有没有消费者参与存在的差别,具体见表2。

表2 博弈过程中消费者参与与否的对比

2 结论

通过本次博弈分析得出:政府对“饿了么”违规经营的惩罚力度f越大,“饿了么”提供不合格食品的概率越小,消费者如果购买到不合格的食品,其选择抗议w的概率越大那么卫生部门选择监督的概率越大,“饿了么”选择提供不合格食品的概率越小。如果消费者的抗议给“饿了么”和政府带来的损失l和d越大,可以提高政府监督“饿了么”的概率,同样也可以减小“饿了么”提供不合格食品的概率。由此可以看出消费者参与到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博弈中可以压缩违规企业的利润空间和扩大政府的监督有力空间。

3 对策及建议

在“互联网+”大趋势下,食品安全涉及到每一个人的安全,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根据上述博弈分析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加大对网络订餐企业的惩罚力度。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可能食品不合格来赚取额外利益的动机,为了维护食品安全,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企业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以缩小企业食品不合格的空间,而且惩罚越严厉越具有“威慑作用”。(2)完善机制引导公众参与监督食品安全。受消费水平的影响,群众安全意识淡薄,再者消费者参与打击食品不安全活动的积极性有待提高。消费者参与到政府和企业的博弈中来,既可以压缩违规企业的利润空间,又可以扩大政府的监督有力空间[9-10]。所以政府部门应该在食品安全方面加强宣传,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引导消费者参与到食品监督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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