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贸区物流金融发展模式研究

2018-08-06 06:34杨治国舒锦屏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成都611731
物流科技 2018年7期
关键词:经销商金融机构四川

杨 洪,杨治国,舒锦屏 (四川大学 锦城学院,四川 成都 611731)

YANG Hong,YANG Zhiguo,SHU Jinping (Jincheng College,Sichuan University,Chengdu 611731,China)

1 发展自贸区物流金融的背景分析

1.1 中小企业融资困局

随着世界经济和贸易一体化、自由化进程不断加快,物流业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基于风险因素考虑,银行更倾向于将贷款配置给国有企业和政府扶持的相关企业,由此导致中小企业陷入融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经济结构性失衡。在我国,中小企业占比达95%以上,提供了85%以上就业岗位,对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起重要作用。融资困局制约了中小企业长远发展,也不利于供应链凝聚供应商、制造企业、物流企业、渠道商、零售商动态功能的发挥。在这种形势下,一种可以有效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物流金融”模式应运而生。

1.2 政府政策导向

近年来,国务院先后颁布了《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物流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0》 (下文简称《规划》),四川省颁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下文简称《意见》)。《规划》和《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动适合物流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推进产业链融资、出口退税质押、股票质押、股权质押、保单质押、债券质押、仓单质押和其他权益质押等新型融资方式,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服务,增强物流企业市场竞争力。

1.3 建设西部金融中心内生需求

《四川省金融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下文简称《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四川金融业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末四川省将基本建成西部金融中心。《规划》提出着力提升西部金融中心集聚和辐射能力、深化金融改革与金融创新、加快构建多元化融资格局、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等一系列重要任务。供应链的核心功能在于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四流”有机整合,使之成为一个相互联系、互为伴随、共同支撑流通活动的整体。提升四川西部金融中心集聚和辐射能力的前提是商贸业和物流业大规模先行落户四川自贸区,这为物流业与金融业合作创造了发展沃土,更为深化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指明了新的方向。

1.4 四川自贸区建设现实需求

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下,四川自贸区范围内日益增长的进出口贸易和投资业务,将催生大量的资金需求,为物流金融的发展创造了先决条件。金融服务产品缺失将严重影响贸易和投资行为,不利于供应链竞争力提升,最终影响四川自贸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动产存量价值在300~400万亿之间,而每年涉及动产信贷发生额仅为20万亿左右,动产信贷市场开发潜力巨大。随着企业在四川自贸区范围内聚集,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和各类服务业逐渐集中,将形成大量基于供应链的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动产融资现实需求,这是四川自贸区发展物流金融的天然沃土。

2 自贸区物流金融发展一般模式及适用范围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物流与金融产业化融合的市场需求日益显现。物流金融的产业化,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物流业的运营水平和效益提升及资本运作的效率,同时也有利于金融机构提高贷款规模,降低信贷风险,提升质押物评估、企业理财等中间服务水平。四川自贸区物流金融发展模式探索研究应立足四川自贸区现有条件,并充分预计未来自贸区发展方向,探索实践适合四川自贸区建设的物流金融发展模式。

2.1 仓单质押模式及适用范围

仓单质押融资是指融资企业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于金融机构指定的物流公司,并以物流公司出具的仓单在金融机构进行质押,作为融资担保,金融机构依据质押仓单向融资企业提供的短期融资业务。仓单质押模式适用于流通性好、易变现的大宗商品,特别是具有一定国际市场规模的初级产品,如有色金属及原料、黑色金属及原料、煤炭、焦碳、橡胶、纸浆以及大豆、玉米、高粱、药材等农产品。仓单质押模式如图1所示:

图1 仓单质押模式

四川自贸区建设明确提出深化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功能,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国际性酒类产品展示、投资、技术等交易,打造中国白酒创新创业集聚地。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建立四川省中医药服务及贸易大平台,积极与境外开展中药材种植、研发等合作,鼓励开展中医药国际健康旅游线路建设,扩大国际市场影响力。

统计数据显示,四川白酒产业基础雄厚,整体市场占有率较高,产量约占全国30%,销售收入约占全国25%,主要经济指标稳居全国第一。2016年,四川省中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位居全国第三,其中中药饮片列全国第二,中成药列全国第四。依据前述仓单质押融资模式的适用性,四川自贸区范围内酿酒和中药制药企业短期融资更适合此种模式。

2.2 保兑仓融资模式及适用范围

图2 保兑仓融资模式

保兑仓融资指承兑金融机构与经销商(承兑申请人,即买方)、供货商(卖方)通过三方合作协议参照保全仓库方式,即在卖方承诺回购的前提下,以贸易中的物权控制包括货物监管、回购担保等作为保证措施,而开展的特定票据业务服务模式。

保兑仓融资模式业务流程:

(1)经销商在金融机构获取仓单质押贷款额度向指定供应商购买产品;

(2)金融机构审查供应商资信状况和回购能力;

(3)金融机构与供应商签定回购协议和质量保证协议;

(4)金融机构与仓储监管方(物流公司)签定仓储监管协议;

(5)供应商向指定仓库发货,取得仓单;

(6)经销商向金融机构缴存一定比率承兑保证金;

(7)供应商向金融机构质押仓单,金融机构向供应商开具以经销商为出票人、供应商为收款人的承兑汇票;

(8)经销商缴存保证金,金融机构逐步向经销商释放提货权,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等于汇票金额;

(9)汇票到期保证金账户余额不足,供应商于到期日回购仓单质物。

保兑仓融资模式主要适用于品牌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经营规模大的产品生产厂家与其下游主要经销商的批量供货所形成的商品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换言之,实体产品市场认可度高是保兑仓融资模式的根基。四川省统计局数据显示,四川机械设备、计算机与通信、平板电脑、电器及电子元件、机电、鞋类等产品远销海外,产品市场认可度高,交易金额位居四川外贸产品前列。自国家“一带一路”和供给侧改革战略以来,四川紧紧抓住全球新一轮产业革命和科技革命的重大机遇,加大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力度,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四川加工制造业高级化程度正不断提高。由此可见,逐渐升级的四川制造业为保兑仓融资模式在四川自贸区推广和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2.3 垫付货款融资模式及适用范围

垫付货款融资是指发货人(生产企业)将货权转移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根据市场情况按一定比例提供融资,当提货人(经销商)向银行偿还贷款后,金融机构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出放货指示,将货权还给提货人(经销商)。如果提货人(经销商)不能在规定的期间内向金融机构偿还货款,金融机构可以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拍卖掌握在其手中的货物或者要求供应商(生产企业)承担回购义务。垫付货款融资模式如图3所示:

垫付货款融资模式的业务流程:

(1)供应商将货物发送到第三方物流公司指定的仓库;

图3 垫付货款融资模式

(2)供应商向金融机构开具货权转移凭证;

(3)物流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货物存放信息;

(4)金融机构根据货物信息向供应商垫付货款;

(5)经销商按约定向金融机构支付货款;

(6)金融机构向经销商开具提货单;

(7)金融机构向物流公司发出放货指示;

(8)物流公司根据提货单及金融机构的放货指示向经销商发货。垫付货款融资要求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结成战略合作关系,物流企业应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物流企业能即时向金融机构提供相关货物的动态信息。对供应商而言,垫付货款融资有利于供应商提前获得货款,将主营业务集中在产品研发和生产环节;对经销商而言,垫付货款融资有利于经销商将主要精力集中在销售环节,最终有利于供应链效率的提高。

2.4 买方信贷融资模式及适用范围

图4 买方信贷融资模式

买方信贷融资是指供应商、经销商、物流公司、金融机构四方签署“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交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该款项不少于经销商计划向供应商在此次提货的价款,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由物流公司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物流公司进行反担保。买方信贷融资模式如图4所示:

买方信贷融资模式的业务流程:

(1)经销商根据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并向金融机构提交一定比率的保证金;

(2)物流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承兑担保;

(3)经销商以货物对物流公司提供反担保;

(4)金融机构向供应商开具承兑汇票;

(5)供应商收到金融机构承兑汇票后向物流公司发货,物流公司取得货物所有权;

(6) 物流公司验货后向金融机构开具仓单,仓单须背书质押字样,并由物流公司签章;

(7)金融机构收到仓单后,按质押物价值的一定比率发放贷款至指定的账户;

(8)经销商一次或多次向金融机构还贷;

(9)金融机构根据经销商还贷情况向其提供提货单;

(10)物流公司根据提货单和金融机构发货指令分批向经销商交货。

买方信贷融资模式要求物流公司提供承兑担保,因此物流公司面临潜在风险,这种模式要求物流企业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经销商以货物向物流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物流公司压力,但货物在不同时期价格涨跌不一,故买方信贷融资模式应选择价格相对稳定、流通性较好的交易标的。

3 自贸区物流金融发展创新模式及适用范围

物流金融是物流业与金融业的有机结合,是现代物流业与金融业共同创新的结果。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互为商机,带来了多方共赢的局面。四川自贸区物流金融创新需要解决金融机构与企业的“隔阂”,特别是建立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信息共享机制。

3.1 供应链核心企业信用融资模式

供应链核心企业信用融资模式涉及核心企业、物流企业、金融机构、上游供应商、下游经销商等五方企业,在核心企业(通常是知名制造商)、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相互配合下,供应链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基于核心企业的信用可实现订单融资、存货融资、应收款融资和应付款融资。供应链核心企业信用融资模式要求核心企业具备强大的物流管理和工业品物流操作能力。核心企业信用融资模式如图5所示:

面向供应链的核心企业信用融资模式通过将核心企业、物流企业、金融机构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把资金作为供应链的溶剂,增加了资金的流动性。供应链核心企业信用融资依托核心企业(知名制造商)产品优势,借助物流企业信息和业务控制能力,有助于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实现信用融资。四川本地有希望集团、通威股份、四川长虹、科伦实业、地奥集团、全友家居、高金食品等一大批优秀制造企业,产品远销海内外,有利于基于供应链的核心企业信用融资模式在四川自贸区推广落地。

图5 核心企业信用融资模式

3.2 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融资模式

图6 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融资模式

在政府主导下整合政府采购和物流公共信息两大资源共享平台,资源整合可有效衔接政府采购信息和物流运输信息,促进政府采购活动中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四流合一以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融资模式下,采购人和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供应商和物流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具体表现给予相应评级,并在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发布相关评级数据,金融机构依据评级数据为供应商和物流公司提供小额短贷。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融资模式如图6所示:

四川已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平台和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通过将两个平台整合对接,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注册的物流企业优先承接政府采购物资的物流运输业务。由于政府采购量相对较小,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融资模式在四川自贸区应以小规模短期信用贷款为宜。

4 自贸区物流金融发展模式风险分析

加快金融物流发展步伐可有效推动物流金融相关利益主体借助四川自贸区建设契机,大胆尝试物流与金融融合新方式,实现物流企业、金融机构、融资企业等多方共赢,进一步为四川自贸区物流金融制度创新提供新的发展思路。从实践来看,物流金融的发展还有巨大增长空间,但在物流金融飞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业务风险同样不可忽视。

4.1 融资企业风险

融资企业偿债能力是物流金融业务的重要风险源,在融资企业无核心资产为借款担保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从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发展潜力和过往履约情况等多方面考核融资企业的综合实力。

4.2 核心企业风险

核心企业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其资信状态是物流金融业务交易质量的重要保证,金融机构可从信用等级、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行业特征等多方面综合评价核心企业实力。

4.3 质押物特征

质押物是金融机构获得还贷的担保品,对金融机构控制物流金融业务的贷款风险有重要意义,金融机构可从流通性、变现能力和价值稳定性、易储藏性等多角度综合评估质押物的价值。

4.4 物流企业信誉

物流企业在物流金融业务中承担动产质押监管任务,是连接融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重要桥梁,在保证质押物安全和金融机构利益方面起关键作用。金融机构可从硬件条件、监管能力、信息化程度和企业信誉等角度评价物流企业。

物流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还面临供应链运营风险、法律风险、技术风险、环境风险、市场风险等诸多风险因素,只有正确认知、控制和合理解决这些风险才能促进物流金融融资模式在四川自贸区健康发展。

5 结束语

物流金融满足金融机构、物流企业、核心企业、融资企业的共同需求。在经济增速放缓和四川自贸区建设的大环境下,发展物流金融具有重大意义。物流金融在四川自贸区还处于起步阶段,各种模式还不够成熟,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现阶段急需建立物流金融信贷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建设社会信用制度和完善贷款制度以达到预防和规避金融风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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