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下的民主监督

2018-08-25 09:42马家睿杨莉
西部论丛 2018年4期
关键词:优越性困境对策

马家睿 杨莉

【摘 要】 二十一世纪是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大时代,人们在利用网络满足自身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同时,也在不断满足自身的政治需求。利用网络进行民主监督成为现代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一种手段。本文分析了网络民主监督相比于传统监督方式的优越性,以及目前尚不成熟所体现出的困境,并由此提出完善对策。

【关键词】 网络民主监督 优越性 困境 对策

当今社会处于大发展大变革的时代,互联网是这个时代的代表产物之一,互联网的发展大大提升了社会生产力。经济水平提高,物质生活的丰富促使人们更加积极地开始参与政治生活。网络民主监督是指公民为了维护自身或者公共利益,通过互联网这一特殊媒介,对国家社会公共事务提出意见或建议,是公民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一种新型方式。[1] 网络民主监督既是新时代的产物,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延伸。

一、网络民主监督的优越性

(一)监督的广泛性和多样性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已达7.72亿,全年新增4074万人,手机网民7.53亿,手机上网人群占比提升至97.5%,六成网民使用线上政务服务。[2]7亿多的网民,来自于不同行业、地区、阶层、年龄,这体现了主体的广泛性。而监督的客体是多样的,不仅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而是所有党政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包括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做出的具体行为。

(二)信息的即时性和深入性

与传统的通讯传媒手段相比,网络监督的速度大大提升。由于网络传播具有快速性,不需要借助更多的媒介,只需要一台能够上网的手机便能完成这一过程。网民一旦发布一条信息,立刻就会有千万网民看到并且转发,同时还能利用互联网对事件进行更深入的挖掘。例如2012年的“表哥杨达才”,一位国家工作人员,在事故现场的一个微笑,被网民捕捉并上传至互联网,即刻传到公众的视野,更有网民利用网络,挖出了“名表门”等事实。互联网极大促进了国家监察机关和公检法机关对违法犯罪的查处。

(三)成本的廉价性

相比于其他民主监督的渠道(如信访举报、听证会等),网络民主监督的成本是非常低的。公民在网络发表或接收举报文字和图片只需要支付微不足道的流量费。节约物质成本和时间成本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民主监督的效率。

此外,网络民主监督还具有互动性、隐私性和民主性等特点,在此就不一一论述。

二、网络民主监督的困境。

(一)监督主体:缺乏法治意识和理性思维

我国网民数量庞大,但素质参差不齐,大部分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网民法律意识淡薄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违法乱纪现象不监督不举报。监督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国家和社会需要监督才能更好地运转,如果不去培养民主监督的意识,那么正常的运转很容易出现畸形。第二,公民行使权利越位,侵犯了被监督者的利益。例如“人肉搜索”的出现,使得被监督者的家庭、亲属等隐私信息暴露在公众之下,甚至对其正常的生活进行了干扰,这属于侵犯隐私权。第三,公民对网络信息不加以甄别,某些信息易引发冲动,正常的网络监督往往演变成网络暴力,随意发布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和视频。公民理性的缺失不仅产生了侵权行为,更严重的是突破了道德底线。

(二)监督内容:缺乏真实性的考证

网络谣言的产生是互联网迅速发展中不可避免的现象,目前我国缺乏对互联网的有效监管,导致网络信息的真实性缺乏考证。正如马克思认为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利益有关。[3]有些人出于利益的趋势,或是出于对政府对社会的报复,在网上随意发布虚假信息或是断章取义,对政府的合法行為加以歪曲。更有不法组织利用网民的从众心里和网络技术,在网络制造、发布、传播不实信息,意图引发社会动荡,达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三)监督途径:缺乏规范和保障机制

首先,当前互联网媒体百花齐放,不仅有微博、朋友圈、贴吧等大型传播平台,一些小微平台也迅速产生。各个平台的信息不能及时统一,更没有一个能单独进行网上民主监督的平台。其次,缺乏制度以及法律层面的规范,不仅削减了网络民主监督的效果,更让不法分子钻法律漏洞行不轨之事。再者,互联网技术的不成熟,用户安全得不到保障;大数据平台的不完善,使得信息整合处理滞后。

三、完善网络民主监督的对策

(一)公民应提高三个意识:政治意识、参与意识、法律意识

第一,应提高政治意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决胜全面小康、实现中华民主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关键时期。这就要求新时代的中国公民应该拥有正确的政治意识,坚持对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仰。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4]这就是说,人天生就是要过政治生活的,人们的政治意识需要被唤醒。而网络民主监督正是现代公民进行政治生活的一种新型方式。

第二,提高参与意识。政治参与是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与政治生活,并影响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运行规则和政策过程的行为。[5]公民应主动进行民主监督,及时发现政策的失误或是行政人员违法乱纪的行为,这不仅能使自身权益得到保障,更能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政治生态。

第三,提高法律意识。这包含两个方面。首先,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要主动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其次,公民在网络维护自身利益发表言论的同时,应该注意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在网络上的违法行为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网络民主监督应该是也必然是在法律范围内的方式。

(二)政府要发挥好自身职能

首先,政府应加快对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和推进网络提速降费。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取消流量“漫游”费,移动网络流量资费年内至少降低30%,要推动5G等产业发展。这些举措都为公民进行网络民主监督提供了快速、方便、低成本的渠道和工具。

其次,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公民进行网络民主监督。对在网络上使用合法方式进行民主监督且内容属实的公民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号召全社会形成乐于监督敢于监督的社会风气。加大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各级政府在做好网页版政务平台建设的同时,更要做好手机APP端政务平台的建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手机网民的政治需求。在网络平台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再次,政府应加大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对于经常发布不实信息的平台要及时整改和取缔,对该平台的主要负责人追究法律责任。2018年4月,政府对“今日头条”、“快手”等APP的处理,体现了我国政府整治互联网的决心。对于在网络上发布不实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公民也要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以威慑网络不法分子。

(三)国家应加快法治化制度化建设

法治建设刻不容缓。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6]1982年依法治国被正式写入宪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7]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已经出台,但还应明确制定一部关于网络民主监督的法律,明确各个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与义务,并严格执行。为网络民主监督的实行提供坚实保障,对违法者零容忍。

制度化的建设应紧跟法制化的脚步,从制度上明确这一监督形式。首先,确立网络民主监督的制度。其次,完善互联网准入机制,对企业和用户实行严格的实名认证。在此基础上,建议设计研发专门的APP平台用于网络监督,对网络举报设计一套科学可行的程序和流程,以保障这一民主方式的可操作性。

结束语:作为一种新鲜产物,网络民主监督必然存在很多问题,但一切事物总是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通过公民、社会、政府、国家多方面多层次的努力,必然能发挥应然的效果。互联网+时代的网络民主监督永远在路上!

【参考文献】

[1] 郭超.我国网络民主监督问题研究[D]山西:山西师范大学,2014.

[2]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2018.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一卷. 1995年版.人民出版社.

[4]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

[5] 王浦劬.政治學基础[M].第三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6]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

[7]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北京.2018.

作者简介:1、马家睿,男,汉族,山东济南,1997年7月生,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单位:济南大学政法学院,250022

作者简介:2、杨莉,女,汉族,山东聊城,1997年11月生,专业:社会工作,单位:济南大学政法学院,25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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