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士以礼:理学导向下的湘军“节制”机制分析

2018-10-24 07:25汤浩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2期

汤浩

[摘要]湘军具有与历代军队完全不同的节制机制,是一支以理学维系的新军系。咸同湘军以理学作为节制之道,培植政治和文化的双重权威结构,体现出独特的精神风貌和文化特色。湘军在其应对艰巨的经世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禮为宗,以诚为心,以术为辅的治军经世之道。

[关键词]咸同湘军;以礼治军;节制机制

湘军具有与历代军队完全不同的节制机制,是一支以理学维系的新军系。湘军在其应对艰巨的经世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礼为宗,以诚为心,以术为辅的治军经世之道。

历史上,以王闿运、梁启超、蔡锷等为代表,很早就关注了湘军固结的精神气质和文化根源。王闿运言:“昔曾涤公治军,愀然如秋,有愁苦之容。”“时湘军朴鲁,凡京朝官从军者,皆帕首腰刀,习劳苦,无敢鲜衣美食。”梁启超赞许湖南士人“独以宋学相砥砺,其后卒以书生犯大难成功名”,蔡锷评述曾胡二人说:“惟其精神积于中,著于外……不啻诏示松坡,使其出生死,冒危难,掬一诚以救天下之伪。”以“礼”为核心探讨湘军理学文化节制机制,对于湘军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湘军集团的礼学观及其“双重权威”结构

“礼”是儒家学说中的重要哲学、制度及文化范畴,是将儒学之道与现实社会相衔接的重要一环。礼在中国古代用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是治国的根本,“人道之极”。孔子重“复礼”,荀子撰《礼论》,汉学考“三礼”,后儒修礼学,形成了深厚的礼学文化。荀子提出“凝士以礼,凝民以政”,将礼作为规范士行,凝聚士气的文化根据。

咸同时期士风沦丧、兵政窳败,“薄德行,无节制”一语足以概之。湘军集团继承前贤“以礼为理”、“礼理合一”的思想,以礼学之充盈补理学之空疏,以礼学之纲纪系集团之节制,为湘军的赫赫功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郭嵩焘言:“亭林顾氏谓以汤武之仁义为心,以桓文之节制为用,斯谓之律。”

湘军人物高度重视礼学序人伦、正风俗,纲维万事的经世之效。曾国藩自述:“仆之所志,其大者盖欲行仁义于天下,使凡物各得其分;其小者则欲寡过于身,行道于妻子,立不悖之言以垂教于宗族乡党。”“盖圣王所以平物我之情,而息天下之争,内之莫大于仁,外之莫急于礼。”体现了高度的从礼精神。曾国藩在咸丰九年所作《笔记二十七则》中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则一秉乎礼。自内焉者言之,舍礼无所谓道德;自外焉者言之,舍礼无所谓政事。”郭嵩焘说:“穷极程朱性道之蕴,博考名物,熟精礼典,以为圣人经世宰物,纲维万事,无他,礼而已矣。”湘军集团认为复兴礼学,“浇风可以使之醇,敝俗可以使之兴,”刘蓉亦“少承庭训,笃好礼书”,虽戎马倥偬,不遑安居,“然抱此区区,未尝一日或释。”他读《仪礼》感叹说:“礼教至浸淫于人心,积久以成风俗……后有王者,取而读之,由干以达枝,穷源而竟委,则古人之所以制治保邦、化民成俗之意,可坐而得。”刘蓉并有撰写礼学专著的计划,拟“据经援传,荟萃群言,而颇抉发其精义,为礼经发微一书,以著圣人所以体性达情,经世宰物之大经大法,亘万世而不可易者。”罗泽南将礼与经世相贯通,“见得周公当年制作,极广大,极精密……达而天下国家,治之无不得其要,此方是真实经济、有用学问。”

湘军经世派“以礼经世”,不在学术研究,而侧重以礼学原则立身行事,以教化浸淫人心,积久而成风俗。这种礼教精神不仅用以立德治身,亦用以治军行政,进而成为湘军军系文化的重要内容。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很多以血缘、地缘、政治利益为纽带的政治集团。湘军集团从本质上来说,与历史上隋唐关陇集团、宋明清流朋党均有较大差异,是有史以来最具高度文化自觉,凝聚力极强的军政一文化集团。其集团内部虽然有血缘、地缘等传统关系,也可以说有其某种共同的政治利益,但最根本的还是它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及实践这种文化价值时所表现出的高度自觉性。

湘军领导核心具有独特的双重权威结构。作为政治军事集团,湘军有着严格的组织形式和较强的凝聚力,它之所以又不同于其他集团,就在于其独特的权威模式。湘军的聚合,离不开两个权威,一是朝廷“治统”的政治权威,一种是导源于“道统”、“学统”的文化权威,这两种权威模式在湘军组织系统中互为因果,相互补充,共同维系着湘军的存在和发展。

曾国藩在湘军中,同时居有一代儒宗和清廷政治代言人的双重身份。曾国藩以在籍侍郎身份出任湖南团练大臣,且与本地士人有乡土之谊、师生之情,故常能一呼百应,收指臂之效;同时,曾国藩在京与唐鉴、倭仁等名流交游甚密,关系在师友之问,成为继陶澍、贺长龄之后又一位集政治权威和文化权威为一身的代表性人物。后人称颂曾国藩“以美教化、育人才为己任,而尤以知人名天下,”湘军中的重要人物,如江忠源、胡林翼、罗泽南、左宗棠、彭玉麟、郭嵩焘、刘蓉等,之所以取得成就,与曾国藩的提携、带动或举荐是分不开的。曾国藩在湘军内部具有无可比拟的威信。“水师提督杨载福、道员彭玉麟,陆路带勇道员吴坤修、黎献等,皆系曾国藩旧部,无不乐为之用。”

湘军以程朱之道、理学正宗自命,以卫道救时为宗旨,这就为其烙上了深深的文化烙印。这一集团中,文化符号和权威始终居于强势地位,甚至高过朝廷名器。湘军内部关系远非简单的上下级关系。对这种特殊关系的考察,有助于正确理解湘军集结的维系方式和集团性质。郭嵩焘在评价与曾国藩关系时言“论交谊在师友之间,兼亲与长”。郭嵩焘认为“朋友非属员之比,属员可札调,朋友不可札调;属员可赏罚,朋友不独为(法)[罚]所不及,亦赏所不及。”当年刘蓉、郭嵩焘初人曾幕,即与其约法数章,以不领薪水、不列名保举为要,曾国藩在很长时问内,都遵守了这一约定。这种特殊关系为湘军凝聚起到了重要作用,却也在湘军初创期给曾国藩带来许多不便。湘军早期援江西失败,即因领兵者纯为书生,激于“忠义”而投身戎行,故不便以军法部勒。“诸公之初从我,非以利动也。故于法亦有难施,其致败实由于此。”

胡林翼具体行政和战略策划能力一定程度上还强于曾国藩,也是湘军系统中第一个取得地方督抚实权的人物。自身虽居统帅行列,却无时不为曾国藩和湘军集团利益考量,每遇捷报之折,皆不专奏,惟推曾国藩主稿。并多次协调,竭尽所能欲为曾国藩谋一督抚实缺。在湘军内部,“先恶刘霞仙,继折节事之。”而对罗泽南则执弟子礼甚恭,“以疆臣而为统将晚辈。”

又如左宗棠,“咸丰初,巡抚张公亮基礼辟公,骆公秉章代为巡抚,尤倚公如左右手,凡察吏治军,惟公言是听。”骆秉章主湘貌似粥粥无能者,“世传骆公一日闻辕门举炮,顾问何事,左右对曰:‘左师爷发军报折也。骆公颔之,徐曰:‘盍取折稿来一阅?……惟时楚人皆戏称左公曰‘左都御史,盖以骆公官衔不过右副都御史,而左公权尚过之也。”因正因为骆秉章用人不疑,任事以专,使湖南在太平天国风暴中独得自全。

湘军以“礼”治军的重要表现

湘军以“礼”治军,首先表现在以“礼”通上下之情。晚清时,天下承平二百余载,“将帅皆鲜衣美食,与膏粱子弟无异,上既违道以取乎下,则下得有所以傲之,兵骄而惰,职此之故”。郭嵩焘记李续宜言:“官军所以不及勇者,彼官派重而壅蔽多也。”道出了湘军在制度上优于绿营正规军的根本原委。湘军鉴于绿营上下情事隔绝的弊端,自建军之初就强调军中上下贯通,“譬之木焉,统领如根,由根而生干、生枝、生叶,皆一气所贯通。……平日既有恩谊相孚,临阵自能患难相顾也。”且一旦主将如统领、分统、营官、哨官等战死或革差、病退,所部即解散,由新指挥官负责挑募改组。这一规定也将部属的命运与主将紧密联系起来。王闺运说“从湘军之制,则上下相维,将卒亲睦,各护其长。其将死,其军散,其将存,其军完。岂所谓以利为义者耶?”同时,湘军通过礼来奖励奋勇,“营中奋勇迈伦者,雖末弁必假以优礼,否则虽显秩必黜之。”再者,湘军实行层级管理,上级不侵偏裨之权,保障了其自主性和主动性。

中国自古即有礼缘情的说法。曾国藩强调“百将一心,如子弟之事父兄,手臂之捍头目而覆腹胸也。……若夫将于帅不相能,兵与将不相知,是赁佣而战之,其不携贰离溃者鲜矣!”刘蓉指出,为大臣者应“视国事为家事,视僚属如弟昆,挹和衷以徧察群情,豁虚怀而兼纳众虑。”待兵勇如子弟,视僚属如弟昆,是湘军以礼补情的重要原则。

湘军先后在湘乡、武汉、金陵、兰州等地建立水陆师昭忠祠,以阵亡将领主祀,属弁兵勇从祀。曾国藩、胡林翼、左宗棠、彭玉麟亲为作记及楹联,“唱凯于公庭,饮泣于私舍”,通过纪念仪式激发士卒忠勇之气。从咸丰七年(1857)至十一年(1861),胡林翼曾先后17次为“忠臣义士”请恤。从咸丰十年(1860)至同治四年(1865),曾国藩先后21次上“忠义案请恤”折。

湘军重视内部情义相契,大至军国要事、战略谋划,小至家室私话、同僚意气,无不事先函商,见诸书札,议定而行,对朝廷、外省口径基本一致。曾国藩言“盖楚军向来和衷之道,重在函商,不重在奏请也。”湘军大帅与将弁之间,亦不时以函扎禀帖相通。左宗棠西征新疆,“虽裨校来牍必手批答。”曾国藩对属下将领禀帖时加批示,谆谆劝诫,格式不类公文,署名不具官衔。曾国藩幕僚赵烈文言:“师与烈恩逾骨肉,非复寻常知遇。”正是在这种涵养包容的氛围之下,湘军才能内外协调、上下相孚、情义相感,凝聚起强大的力量。

其次,以“礼”肃正军纪。军旅之事,无纪律则无节制。军法属军礼必然之事,而独军法则不足以概军礼全貌。湘军军法极严。王鑫言:“古人论兵以严字为第一义,不严,虽孙、吴难为计。”李续宾言:“法立则威行,威行则军利,古今不能易也。”。

刘蓉尤其重视整肃临阵溃散和“败不相救”等军营积习,主张戎政废弛之时,一切治军行法,均杜绝“优容姑息之意”,而用“不测之威”。李续宾“驭下甚宽,终年不见喜愠之色,而弁勇有罪,挥涕手刃,故刑人无多,军令肃然。”湘军临阵广泛施行督阵、连坐之法:“失一营官,斩四哨长;失一哨官,斩护勇及八什长;失一什长,斩二伍长;失一伍长,斩伍内之散勇。如有别故及情可原者,另议。……有故杀良民者,斩首枭示。”为革除冒领克扣之弊,老湘军明确规定“有有意嚼吞本哨、本队口粮、犒赏、恤养等项至银一两者,斩;一两以下,革职。”

湘军强调军权的统一和森严。胡林翼说:“且军旅之事,以一而成,以二三而败。”强调权归于一。后期老湘军亦“军营体制极严,分统之见总统,必长跪请命,非如司道之见督抚也;营、哨各官之见分统,亦长跪请命,非如府县之见司道也”_

湘军系统中还有一不成文的惯例,即无论官秩如何,只看在湘军系统中寄事之轻重,低级别的营官指挥高品秩官员的情状,比比皆是。幕僚之去留,将领之进退,甚至生杀予夺,几乎都在其内部规则的支配下进行。“湘军法,营官不相统者,无阶级,皆平等。统将虽九品官,其营、哨官至一、二品阶,听命唯谨。”“军营体制,只谕事寄轻重,不论品秩尊卑。”湘军人物以儒者领兵,不废申韩之术,但决不单纯倚重军法。作为理学经世派,湘军集团十分看重以“礼”自治。曾国藩重视军纪军风,初建湘军,即作水、陆师《得胜歌》,瓦解敌军的《解散歌》等,教育士卒广泛传唱,通过讲道理的方式,化“礼”于无形。

在军法执行方面,湘军集团也与法家风格迥异。如胡林翼强调“立法宜严,用法宜宽,显以示之纪律,隐以激其忠良,庶几畏威怀德,可成节制之师。”郭嵩焘也主张“凡军尚严,而以宽而有容为之本。严者,法也。宽者,大帅所以联军将士卒为一体,而与共功名者也。”均主张将法的制度刚性与礼的柔性管理相结合。湘军不仅重军法的执行,更重赏罚的环境、动机、效果及合理性。湘军经世集团继承了伊川(程颐)关于礼的观点:“宗庙则主敬,朝廷则主庄,军旅则主严,此是也。若发不以时,纷然无度,虽正亦邪。”这个度就是儒家义理。刘蓉主张以重赏激励天下士,但必须赏当其人,赏当其时,“滥赏则志士耻与庸竖为侪,而吝赏抑无以系天下豪杰之心。”胡林翼认为“若以杀人示威,则仍是为己之私也”,应以“情罪的当,得其平允”为善_。曾国藩早期治军一秉于严,“有梗令者,诛之不贷。时称为‘曾剃头。”及局势稳定后自誓“不妄戮一人”。“特恐明不傍烛,则严不中礼耳。”可见,在执法的具体把握上,曾国藩等始终受到儒家道德观的支配。

第三,以“礼”进退人才。湘军百事草创,需才孔亟。但在聚才、育才、用才和人才进退方面,却始终有自己的尺度,这个标准亦是儒家之“礼”。

曾国藩在用人方面的气量远超同侪,麾下兼收并蓄,名将云集,不仅有外省人,还有满族人、达斡尔族人;不仅在血性士子、绿营将弁中擢拔人才,还在一线士卒中发掘俊士,予以不次之擢。如湘军名将刘松山出身农家,水师将领李成谋出身补锅匠。对不愿在其脚下“盘旋”,思欲自立门户的部下也常惺惺相惜。

曾国藩一贯主张用朴实木讷而少大言之人,评价和进退人才以品德修为为尺度,以实事实功为准绳,表现出曾国藩重“质”的礼学思想。其先后力荐的胡林翼、江忠源、左宗棠、李鸿章等,在湘军发展史上均具关键性作用。蔡锷评价曾国藩“不以恩怨而废举劾。名臣胸襟,自足千古。”

湘军重内部团结,对临事外顾者罔不忌讳。如曾国藩与李元度结契甚深,然而李元度在兵败徽州被参革职之后,心中怨望,擅受浙江巡抚王有龄之聘回乡募军。曾国藩耿耿于怀,再次参奏直至李仍被革职。曾国藩评价此事说“自问平生不多负人,与次青许舆之素,而乃由吾手三次参革,仆固寡恩,渠亦违义。”就是因为李自私外顾,触犯了湘军大忌。

第四,以“礼”节制性情。湘军提倡志节,却未尝盲信道德,而以缘情立制为根本。胡林翼在家信中说:“侄之立志,必使营哨之官尽廉洁,不私一钱,其章程所定薪水,又实足以养其廉,而兼有爱士之余力。扩充此议,楚军可以大强,亦可以久而不弱。”

湘军调节内部关系,重在克己和人。曾国藩强调用兵之道首在“人和”,胡林翼言:“克己以待人,屈我以伸人,惟林翼当为其忍,为其难,非如此则事必不济。”湘军首领对于僚属常竭尽苦心维护之能事。胡林翼对部将“均以国士相待,倾心结纳”“披肝沥胆,无几微问隔。遇事苦心调护,俾人人有布衣昆弟之欢”,形成“将士千里如家庭”的治军局面。对下属功过,胡林翼亦区别对待,“扬善公庭,规过私室”,卒以此能结纳士心,荐贤满天下。

湘军解决绿营军败不相救之弊,一靠军纪维系,二靠调和诸将。刘蓉言:“丈夫处世,气谊相感,祸福同之,如值势迫事急,则效劳分忧,实出于分义之当然,而无可辞避……”湘军救败赴急,不仅在战阵之中,后期各地督抚也多出自湘人,相互维持,戮力同心。正因为气类相许,湘军集团极少以邻为壑,败不相救。湘军尤能以礼来调和内部矛盾。如曾左不相契合由来已久,但当刘蓉败于陕西灞桥,左宗棠西行时,“文正为西征筹饷,始终不遗余力,士马实赖以饱腾。又选部下兵最练、将最健者,遣刘忠壮公(松山)一军西征,文襄之肃清陕甘及新疆,皆倚此军之力。”两人虽恩怨纠结,然终以家国大事为归。

湘军节制文化中的“诚”与“术”

湘军集团以“诚”为维系内部关系的纽带。曾国藩自述驭将之道,“最贵推诚,不贵权术。”“用人当得其心,而后得其力。”并进一步指出:“得士卒之心,盖有在于钱财之外者。后世将弁,专恃粮饷重优,为牢笼兵心之具,其本为已浅矣。是以金多则奋勇蚁附,利尽则冷落兽散。”湘军是有一定雇佣军性质的武装,曾国藩等注重不单纯以物质激励将士功利之心,而以推诚维系军心,可谓得治军之真谛。

所谓“诚”者,不僅在己,亦用以待人。曾、胡皆能容人之过,不念旧恶,左宗棠也强调待人行事应归本于诚,御将士不以权术。湘军人物时刻以理来体察“诚”之真伪。史料记载:胡林翼为调和诸将略施权术,即为湘军将领所不满。故胡林翼尝谓人日:“吾于当世贤者,可谓倾心以事矣,而人终乐从曾公。其至诚出于天性,感人深故也”,道出了湘军对“诚”的执着。

湘军以诚行事,不仅见诸己方,且延至敌方。王闿运对湘军以诚待敌的文化现象语多激赏之意。太平军一部曾窘迫请降,“国荃弗许。或劝如苏州故事,国荃曰:‘受而赦之,损国威;诈而杀之,亏国信,吾不为也。”太平军程学启密谋降清事发,夜率众叩壁门呼请人营助守,不以释兵。军中大惊疑,曾贞干下令开门纳其众,学启由此愿效死。海宁太平军守将蔡元隆谋归诚官军,因前踞太仓,以诈降陷湘军四百人,惧而逡巡。湘军廖安之大言曰:“若等皆朝廷赤子,……故吾知若等归诚非伪也。如欲用太仓故智者,可断吾首。”元隆遂感服。李昭寿尝手刃曾国藩挚友何桂珍,其后度势善变,求曾国藩一语“许以不死”乃降。曾国藩“力足以报仇而不能罪,反引公义保全之”。

湘军人物以“术”周济时变。湘军以“任道”为主,因时世磨砺所致,亦不废“权变”。曾国藩早年与官场龃龉甚多,至郁愤成疾,复出后“一味行以柔道,功名意气,与世无争,但求委曲以济吾事。盖心弥苦,而学弥进矣。刘霞仙中丞挽文正诗,有‘菱角磨成芡实圆之句”。胡林翼长于权变,御人得法。对权术“不得不假借用之,以济一时之变……出谋用智,其心亦良苦矣”。作为湖北巡抚,胡与湖广总督官文主动化解矛盾,“月进羡余多金充督署公费。官文大喜,一切军政吏事悉让林翼主持,”为救身陷狱案的左宗棠,“辇三千金结交朝贵,得潘祖荫一疏,事遂解。”胡林翼尤善驾驭悍将,认为“凡勇士,非重价,则不能养其身,即不能得其力”。鲍超所部军纪较差,得城常大掠,胡林翼“细询其家,月须用金若干,为之筹画周挚,由是忠壮感激,不复如前所为。”故胡思敬评价胡林翼“其精诚贯金石,其妙算如鬼神,其心迹如青天白日,微论左、李望尘不及,即曾侯亦不能不却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