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出行八大危险行为

2018-12-05 11:41
汽车与安全 2018年4期
关键词:机动车道人行横道快速路

道路交通法中不仅对机动车的通行规则作出明确规定,而且对行人的出行规则进行了规定,但在对行人出行监管和处罚乏力的当下,很多行人自不会把这些规则当作一回事,想当然地认为,机动车可不敢往我这撞,频频出现不文明甚至违法行为。把自己的安全寄托在别人身上,是一种对自己安全不负责的侥幸表现。以下梳理十大危险行为,望大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随意横穿马路

在行人受伤害的交通事故中,随意横穿马路是最常见的原因,具体表现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地下通道、天桥等交通设施过街;突然横穿马路;过街时中途倒退或折返等,这些行为都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随意横穿马路不仅是将自己的安全置之度外,还可能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如机动车驾驶人面对路上“突然冒出来”的行人,可能采取紧急刹车、猛打方向等动作,而发生追尾、剐蹭、失控等严重事故,扰乱道路交通安全。此外,还会对其他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造成负面影响,引来跟风效仿。

翻越护栏

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交通安全隔离设施是为了实现人车分道、车车分道而设置的设施。但有些人为了图方便、抄近路、赶时间,不是选择天桥、人行横道、地下通道等设施过街,而是就近翻越道路中央的护栏、绿化隔离带等过马路。

行人在通过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切勿横穿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这些违法行为会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冲突,机动车为了避开突然出现的行人而急刹车或突然打方向避闪,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且翻越护栏,行人往往要承担较大的事故责任。

“低头族”

边看手机看走路的“低头族”,已经成为行人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群体之一。甚至有些行人在过马路的时候都不愿意让眼睛离开手机一会,闯了红灯都不自知,完全沉浸在手机的世界里,这无疑是增加了自身出行的危险性。另外,有一些行人不是沉浸在手机里,而是忘我地徜徉在音乐里,他们用耳机把周遭的声音隔绝在外,自然听不到来自机动车的鸣笛声,这就等于拒绝了有效的安全提示,让自己置身于一个危险的境地。

“低头族”因为使用手机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伤害,自己也难以免责。此外,除了打电话,带着耳机听音乐也会影响行人对交通环境或周边危险的判断及迅速反应,危害不容小觑。

多人并排通行

多人出行的时候则要注意避免并排通行,这样不仅阻碍了其他人的通行,而且也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最常见的是三五好友并行聊天,不仅把人行道占据了,还占了非机动车道甚至是机动车道的空间。通行的车辆如果来不及减速就很可能刮蹭到行人,这样无意间的行为其实也非常危险。

根据法律规定,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两人。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多人并排在人行横道上通行,也属于不文明行为,会导致后方行人无法超越,影响道路通行秩序。

幼儿独自上街

儿童独自上街或者是在路上玩耍、追逐、打闹的情况并不少见,尤其在农村,一些房屋沿着马路而建,加之车流量较少,孩子很容易把宽阔的马路当作“游乐场”,一些家长又疏于教导和看管,因此儿童不慎被压伤甚至致死的悲剧时有发生。

学龄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不应让其独自上路行驶。家长自身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教导孩子独自外出时应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带领孩子外出时,也应做好榜样,不要带头违反交通法规,给孩子造成负面影响。

挤占机动车道

行人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或者在公交站等公交车时,人一多就会出现挤占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的现象,比如在公交站总能看见等车的乘客把机动车道占了大半,公交车上下乘客时,留下的道路空间都不够一辆私家车通行。这样挤占车道的行为不但可能造成道路的拥堵,而且极易发生刮蹭事故。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刹车不及时,或因视线盲区等原因,而与行人发生碰撞,危及行人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条件和通行需要,城市道路主要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若行人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而发生伤亡事故,行人一般也要对事故负责。

用滑板、平衡车出行

不少图方便,又追求时尚的年轻一族,会用滑板、溜冰鞋、平衡车代步,还有部分儿童会在非机动车道上玩滑板车。这些行为都非常危险,行人可能因失衡摔倒,四周车辆来不及刹车、躲闪而发生事故。

根据法律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近年新兴的平衡车也禁止在道路上使用。这是因为这些工具的稳定性较差,没有制动装备,全靠行人自己控制,一旦失控摔倒、飞出,都可能与其他交通参与者发生事故。而儿童玩滑板车、溜冰,应选择在安全或封闭的场所,切勿选择在机动车道上玩耍。

在城市快速路步行

与高速路相同,城市快速路也是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完全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相关数据显示,在厦门某快速路每月都有上百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因违法进入这两条道路而被查扣,被处罚或劝离的自行车和行人数量更多。

城市快速路上的行车速度都较快,行人、非机动车一旦进入城市快速路后会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引发交通事故,后果会很严重。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行人进入城市快速路,处以100元罚款;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城市快速路,处以200元罚款,并扣留电动自行车;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停车上下客,处1000元罚款。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非机动车不能免责,如涉及机动车在快速路上下客,驾驶人也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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