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视域中文物建筑再利用刍议

2018-12-26 06:56何建平
关键词:文物保护规划设计文物

□ 张 超 何建平

文物建筑作为一种建筑实体存在,是人类智慧与文明发展演进的重要佐证。习近平总书记近年对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中指出:“……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文物保护利用符合中国国情,要求我们的文物事业与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经济文化和生态相联系,讲究各类资源与文物保护利用间的协调发展关系。因此,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文物建筑再利用的目的是为了协调发展,所以在文物建筑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适度”尤为重要。

实践中,文物建筑的再利用开发过程运用到大量规划设计的专业知识,与考古学、博物馆学结合后形成专业化的博物馆展览策划设计与遗址公园规划设计等专业类别更强的设计,至此设计行业的服务对象和专业程度分领域向社会各行业发展。始终没有改变的是,任何设计都是为人服务的、“以人为本”的,文物资源通过规划设计的途径,被解读展示出来,更富活力和吸引力,规划设计成为大众与文物之间沟通、传递信息的有效和必要方式。文博与设计融合重组后,产生的不仅仅是一个个专题性强、行业水平专的文化产品项目,我们更在一次次的设计实践中得出很多学科交叉的理论性成果。这里从文物建筑再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规划设计在文物资源尤其是文物建筑利用时的重要性。再以设计学理论为出发点,分别从意识、形态上对文物建筑利用和规划的长久干预性进行研讨,旨在为文物建筑再利用提供更多思路与理论依据。

研究前,就本文的研究范围加以限定。“文物建筑”概念意指依据《文物保护法》确定并被公布为文物的建筑。其范畴小于“历史性建筑”“建筑遗产”,是历史建筑中具有较高价值且应受到重点保护的建筑[1]。这些建筑保留至今,价值意义值得我们去深度挖掘。文物建筑势必是在具备一定的完整性和较高的保护研究价值基础上存在的。其在建筑设计概念内有多种体现形式,从空间角度讲,存在地上、地下之分;从建造形式角度讲,分矗立式建筑和洞穴式建筑;从体量上讲,以内部空间组成形式可区分为包容式与开敞式。本研究紧扣文物建筑这一主题,主要以不可移动文物范畴,国家和各省(区、市)核准公布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建筑、历史纪念建筑、革命纪念建筑和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为研究对象。桥梁、堤坝、石窟石刻及建筑残迹不在本研究范围。

一、文物建筑再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1.文物建筑再利用科技含量低,缺乏与前沿技术的结合

文物保护与利用科技含量普遍偏低,多数文物保护停留在巡视、登记、发现情况上报等原始的保护方法上,缺乏新思路,与新技术新媒体相结合甚少;文物建筑再利用更是如此,各类事物处于被动接受,缺乏前瞻和创新的状态。管理层级的上级给个指令、发个文件,文物建筑管理部门按照内容要求报一个数据,录入一个信息。如果把一座文物建筑比作人的机体,这个机体的反应能力仅限于“膝跳反射”,“动能与活力”无从谈起,更无法去匹配高速度的城市发展、经济进步与社会文明程度。更有甚者会成为社会发展的腐朽之物,城市经济发展的鸡肋,丧失了文物建筑保护与再利用应发挥的意义与作用。

2.文物建筑再利用规划思路受局限,缺乏与周边资源的结合

被确定为文物的建筑,按照所在区域归属不同层级文物管理单位,按照其本身价值与保护需求,部分成立有专门保护管理机构,部分归属当地文管所直管。无论是文物建筑的直管机构,还是上级管理部门,在文物建筑再利用过程中,他们都其与周边资源相结合发展考虑得甚少,处于封闭式发展状态。试想一座单体文物建筑若处在市中心,寸土寸金之地,规划其利用发展时不与周边资源集合;或是处于偏远郊县的文物建筑不预留文物保护用地,不与当地文化旅游相联系,闭门谈发展,势必走向没落。

3.文物建筑再利用过程中忽视文物本体,不能兼顾式发展

文物建筑再利用,前提是保护。随着我们利用意识的不断增强,很多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以展馆、主题文化公园等形式呈现在世人面前,并因此收获了诸多赞誉、荣誉或是利益。此时极易将大量财力人力投入文化拓展与产业发展当中,容易忽视文物建筑本体的保护。对于建筑出现的小问题、小毛病置之不理,甚至习惯性地认为文物就应是这样,“这样的建筑更古朴沧桑,岁月感、文化气息才更加浓烈”。但从文物保护视角来看,这恰恰是文物建筑应当进行修缮和保护的讯号,这些类似“蛋壳上缝隙”般的建筑损伤看似无大碍,如不及时修缮,会引起建筑主体建设材料的老化钙化,因此变脆,缩短建筑寿命,文物本体安全系数大幅降低。所以一味地重视利用,不能与保护兼顾,终将使文物毁于疏忽与无知。另一种状况是,忽视了建筑原本的艺术价值,不能内外兼修。只注重精雕细琢内部展览、文化活动创意等,文物建筑本身的价值被忽略,出现文物建筑意义与利用项目文化内涵脱节现象,罔顾建筑外观原本价值的解读和传承。

4.文物建筑再利用为博物馆,存在盲从现象

文物建筑再利用为博物馆已是常态,但利用过程中对博物馆的概念理解有偏颇。常见某某故居被打造为某某博物馆,对于该主题来讲,无疑是首选。但该博物馆能否满足“博物”这一基本性能?取决于解决两个基本问题,一是有没有较大的场地干“博物”这件事,二是有没有足够的“物品”供观众博览。如能客观解决以上问题,还需要思考有多少空间能用来满足参观群众的基本需求,例如游憩、文化衍生品售卖、盥洗、物品寄存、安检等。若空间不能满足,周边资源无法配备,那么管理部门要重新定位这里是一个展室还是一个博物馆。换言之,要对自身资源条件有客观理性的认识,不要追风求大。

分析以上文物建筑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宏观上可得出现阶段我国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缺乏富有前瞻性、持久性的科学利用规划。规划设计学科的很多理念没有能深入并融入文物事业发展中去,对于文物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缺乏长效的理论指导;管理思路两年一小变、三年一大改,管理者没有形成站位高度与发展方向上的共识,影响文物保护利用的成果与社会价值意义的最大程度发挥。文物工作者通常做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很专业,编制完成后能够以其为指导和参照,对文物本体进行科学修缮和日常维护。但利用部分的规划往往编制内容与实际规划设计相脱节。究其原因有两方面因素:一方面是文物管理者依赖第三方力量做文物利用规划,没有提出自己对文物建筑利用的宏观想法;另一方面是当地政府对文物保护事业的不重视。

文物管理者提不出有关利用方面的想法,主要是由于文博从业人员知识结构不完善,常年以保护死守为准则,眼界不够开阔,利用意识没有跟上,团队缺乏懂得规划设计理论的人才。作为了解文物的管理者,如能有大框架式的规划意识或思路,仅提出点状片状想法就能非常有助于在对文物资源重组、进行规划设计时,两学科充分融合,创造出更多适于该文物保护和利用的形式。

二、文物建筑再利用建立规划设计意识

文物建筑再利用,是让其继续发挥价值,为人类物质精神生活所用。文物建筑作为历史文化资源弥足珍贵,再利用要依从建筑本身价值意义,展开文化服务和有关文化项目。随着人们文化需要的日益增长,人们在追逐视听新感受的过程中愈加重视事物文化价值与内涵的深层次品读。此时,文物建筑以其大体量的客观存在,成为大众文娱生活的首选。如果把以文物建筑为核心的文化之旅比作“盛宴”,那么文物建筑再利用的过程好似“烹饪”。我们文物工作者应因地制宜,根据建筑本身状况和周边环境资源,制订相应的利用开发方案,让保护利用与经济建设齐头并进,这是区别于各种商业开发,体现文博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务实性工作。

对文物建筑进行规划设计前应对其进行全面专业考察评估,关注文物建筑保存状况、场地条件、可用资源。

文物建筑保存状况良好是再利用的基础。再利用前,我们要客观科学地评估建筑本体的坚固程度和建筑材料的钙化情况,在对其有了全面客观认识的基础上,决策该文物建筑的再利用方式方法,是否通过加固修缮达到一定的接待能力,便于前来参观学习的观众更深入地了解和感受。

文物建筑及其配套场地内是否有利于集合与疏散的空间环境,能否满足现代消防需求,是决策再利用方式方法的重要因素,也是规划设计开放场所游览线路时重要的参照标准。适于对外开放的良好空间通常是开场与闭合有序,开放时利于参观游览,紧急情况时利于疏散,且参观路线流畅,出入分离,避免人群流向冲突。

建筑内部及周边配套设施是开放品质体现的关键。例如公共交通是否便利,自驾行驶道路情况,公共停车场地大小,卫生间配备情况等。更为重要的是,该建筑周边要有供文物建筑再利用再度开发的空间。根据开放情况对以文物建筑为中心的整个园区进行有规划的升级扩充,以满足更多前来参观观众的需求。

三、文物建筑再利用设计体现形式

1.以文物建筑内部空间为主要开放场所的设计利用——博物馆

以内部空间为主要利用场所的文物建筑再利用方式便是传统意义上的博物馆。这种方式对建筑本身要求较高,除要具备较大的空间外,在建筑本体坚固程度上也有较严格的要求,满足开放时段参观群众络绎不绝地进入建筑内的需求。理想的博物馆建筑内部80%的空间用于博览文物藏品,另有20%的空间用于对外开放工作的各类配套,如安检区、盥洗区、卫生间、文化产品售卖区、餐饮区等。且游览线路设计满足单程环线,不走回头路,出入口分离。而现实中,文物建筑较少能以单座建筑为主体开展再利用,常因场地受限、路线不畅、建筑功能缺失而无法实现博物馆的性能,因此多以展室形式存在。

2.以文物建筑外部形制为主要看点的规划利用——主题公园

以文物建筑外部形制为主要看点的利用通常以公园的形式呈现。因为城市中的公园绿地规划有服务半径要求,在绿地系统规划设计时往往优先以文物建筑、遗迹遗址所在位置为中心预留用地板块,设计为城市绿地规划中的“绿点”,这些点即成为城市公园、游园。因此以文物建筑所在位置为主题公园的情形较为常见。公园不仅远离城市各类建设、交通干扰,有利于文物建筑保护,还能为建筑外观观赏提供较好的观赏距离和较大范围的配景,部分场地可设计绝佳的观赏角度,打造如诗如画的天际(轮廓)线。与博物馆相同的地方是,作为对外开放场所,其服务功能齐全、游憩线路要清晰明了,配套设施要充裕。与博物馆不尽相同的地方是,主题公园要以其主题为文化核心,打造公园属性下的功能区域,如更多的游憩设施、儿童娱乐、步道、健身广场等。

3.部分文物建筑本体与现代架构及院落的组合式利用

根据文物建筑保存状况和开放利用的需要,我国很多旅游景区开发方式是以文物建筑为中心,或根据文献记载,仿照主体留存建筑样式和当时建筑风格还原历史场景,以建筑群的形式展现给观众,补全功能上的缺失,创造更长更丰富的参观路线,从而统筹安排游览过程和时间。这种较常见的利用方法无论有无文献依据,都容易被人接受、理解,因为中国古建筑原形通常是以院落形制出现的。当前国外的一些设计利用案例,将残缺的文物建筑本体与现代建设工艺材料结合,创新设计拓展出大面积空间满足室内环境的参观群众的需要。这类建筑与建筑间的相互呈启,往往以院落形式出现。此时,观众注重的不是文物建筑本体,而是整个建筑群组成或围合成的园区。与前两者利用方式不同的地方主要体现在院落和建筑间相互的关联。再利用的策划设计要讲究对景、照应,处理院内小型景观构筑物与建筑主体的联系至关重要,站在建筑内看建筑外是窗景,景观节点和人的视点,极易成为焦点的地方是整个园区打造的重点。

四、文物建筑再利用规划设计注重文物气质打造

文物建筑再利用要尊重文物原有的气质。策划设计以文物建筑原本的性能作用为理论依据,在利用的方式方法上找到关联、互通之处。开发过程中应正确定位文物建筑的价值与应体现的历史气质和气节,绝不开发与文物建筑原有气质相冲突的服务项目。再者,无论哪种形式的利用,均讲究“内修外养”,不因注重内部展览服务项目打造,忽视建筑本身价值体现,不要习惯性将建筑的外部损伤当作历史感沧桑感的体现,及时进行建筑本体维护与修缮。

策划设计要有前瞻性,预留长期发展空间,这是长效保持文物建筑气质的根本。试想再好的利用方式,经不起时间和社会文化需要的更迭与演进,如若仅限于文物建筑本身占地资源去开发,迟早会被周边经济建设淹没。与其不断呼吁各级政府、社会各界重视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不如自身早期重视起来。

设计建设过程注重文物建筑本体保护,在建筑内部作业,注重工程项目的可逆性,尽量避免对文物本体实施工程,以免造成损伤。

五、文物建筑再利用规划设计管理建议

一部好的规划设计通常能指导实践15至20年,文物保护利用规划亦是如此。文物建筑保护规划和利用规划一样,不但要对当前文物本身面临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更要在今后的规划期内指导文物保护和利用事业向更好的状态发展。所以,在文物建筑利用规划编制时,通常预留有项目的发展空间,在规划实施到第几年或者一期规划取得成效后,启动新板块的利用方案,还有可能以三年、五年为一个时间段,分阶段实现规划目标。并且规划中还应对利用方案投入使用后的管理提出原则性的建议。例如:文物建筑被利用后,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预警讯号都有哪些方面;科技监控监测和数据统计与文物保护安全方面的联系;针对文物建筑对外开放的精细化管理;等等。文物保护的最终目的是利用,在我们确定了某一文物建筑的利用方式后,怎样通过科学的管理让保护与利用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在保护和利用良性循环中发展下去,是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规划最终要协调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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